研究生学术行为认知机制的建构与实践路径*

2024-03-21 11:32徐琳琳郑凯歌
教书育人 2024年3期
关键词:学术活动共同体伦理

徐琳琳 郑凯歌

(沈阳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一、研究生学术行为认知的相关理论

对学术行为进行理论构建,需要从学术归属样态着手。学术研究的实践活动,是一种探索真理的过程,它的归属样态是复杂的,学术既是个人的,也是集体的,更是社会的。[1]个人层面上,学术行为是学术主体个人的一项独立志业,学术主体通过学术行为提升自身道德修养和学术能力;集体层面上,学术主体是学术共同体中的一部分,个体从事的学术行为属于学术共同体的共同活动。因此,学术主体需要遵守学术共同体的学术规范和价值导向;社会层面上,学术主体的学术行为属于社会职业,社会有权利对学术主体提出要求,学术行为应该对社会负责,受社会舆论监督。

由此可见,学术行为属于一项个人的独立志业,侧重于追求道德修养的自律;学术行为也是一种学术共同体的集体活动,需要遵从学术共同体规制的约束;学术行为又是一种社会职业,学术主体应该履行自身社会义务,受公众和舆论的制约。因此,学术行为是一种涉及个人、学术共同体、社会三者的复杂伦理样态,是内在道德和外在规则的结合,也是自律与他律的结合。

从学术归属样态视角来看,学术行为失范问题是学术人进行学术活动过程中,为取得学术共同体和社会的认可或获取非学术的利益和地位,学术人有意识地进行违反学术内在道德和外在规则的行为。

二、影响研究生学术行为认知的因素

研究生学术行为认知是研究生在学术活动中内在道德和外在规则、自律和他律综合作用的结果。新时代影响高校研究生学术行为认知的因素有很多,主要包括内在道德因素和外在规则原因。内在道德因素在于研究生自身学术道德意识欠缺,又急于获得学术成就,从而导致研究生在学术活动中行为偏差;外部因素主要是高校对学生学术行为的监管制度机制不够完善及整个社会浮躁氛围对学术的影响。

(一)个体层面:研究生学术价值观偏失

研究生学术行为认知出现偏差,一个关键原因是研究生学术规范意识不强,对学术行为失范没有一个清楚的认知,学术价值观偏失。

价值观是个人对于什么是“值得的”的看法,对个体行为具有导向作用。学术价值观是学术主体在学术活动中按照自身所认为的事物重要性而抉择学术价值的内在价值取向。因此,研究生接受什么样的学术价值观就会按照什么样的行为标准进行学术活动。

然而,高校研究生整体的学术价值观会存在一定的认知偏差。高校研究生在“理性”“严谨”“公开”“创新”这四种学术价值观上的学术行为认知机制存在明显差异:男生和女生在“理性”与“公开”价值观上的学术行为认知机制存在一定差异;不同学科在“严谨”和“创新”价值观上的学术行为认知机制存在差异;不同年级在“严谨”“理性”价值观上的学术行为认知机制存在差异等。而且,研究生对于影响学术行为认知因素的态度不是一成不变的,由于学识的增长、眼界的开阔,以及周围师长同学的影响,研究生对待影响学术行为认知因素的态度可能会发生变化,而这些变化也会影响研究生的学术行为。

学术道德是研究生进行学术活动应该秉持的行为准则和价值取向。如果研究生的学术价值观符合学术道德,他就会在学术活动中按照学术道德所要求的标准行动,自觉遵守学术规范,发挥自律的作用。相反,如果研究生的学术价值观偏离了学术道德,认为在学术活动中有高于学术道德的“更值得的”事物去追求,那么在学术活动中二者发生冲突时,就可能背离学术道德,导致学术道德缺失,无法发挥自律的作用,学术行为认知出现偏差。

(二)学术共同体层面:高校学术伦理规制不健全

影响研究生学术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学术共同体即高校学术伦理规制不健全。罗志敏认为:“没有规制的学术伦理只能是形而上的伦理理念或价值符号,而不是现实世界的伦理。只有通过规制,高校学术伦理才能具有现实性的价值和意义。”[2]学术行为是个人、学术共同体和社会三者共同发挥作用的结果,同样也是内在道德和外在规则的统一。规避研究生学术失范行为不能只依赖内在道德的作用,还需要外在规则的制约。只有在坚持学术价值观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制度、规则的作用,建立规范、清晰、有效的“规则制度”,才能使内在道德和外在规则相统一,学术行为才能真正沿着良性的路径发展。

研究生学术行为外在“规则制度”的表现形式为研究生所在高校的学术行为规范和监督制度。然而,我国部分高校现有的研究生学术制度内容有些比较笼统,只是一般性的规则,缺乏具体措施,操作性不强,要付诸实施可能存在一定难度。学术行为规范在高校中表现为研究生在学术活动中所应遵循的内在价值要求,它确立了包括学术道德在内的一切研究生学术规范的基本原则,决定着研究生的学术良心、学术道德及行为。如果外在的学术伦理规制不健全,就无法为内在的学术伦理道德提供外在的、强制的制度保障,学术伦理就成了一种形而上学的抽象概念,不能成为指导实践活动的理论工具,破坏学术认知机制的形成。

(三)社会层面:学术市场化趋势

学术行为是关于个人、学术共同体和社会的复杂样态,探索研究生学术行为认知因素,不仅要从研究生和高校的角度,还要关注社会层面。

当前,学术界一定程度存在急功近利的风气,学术评价体系中不合理和不完善之处也导致研究生的不良竞争。市场经济飞速发展可能带来的功利主义和浮躁风气,使本不该进入市场经济的学术也开始“市场化”。学术市场化,即学术走进了市场,有了需求方和供给方。学术被加进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功利主义内容,使得学术活动中的学术性变得次要,学术活动成了一种获取学术之外非学术利益的工具。学术面对功利诱惑,影响了研究生对良性学术行为的认知。

三、建构研究生学术行为认知机制

明确把握影响研究生学术行为认知的因素,是为了更加有针对性和选择性地采取多维度、多角度的方式建构研究生学术行为认知机制。研究生学术行为认知偏差,一方面是由于研究生内在的学术道德缺失,另一方面是外在的“规则制度”松动以及社会不良风气的浸染。因此,社会、高校和研究生个人都必须找到问题根源,并提出针对性政策,才能建构研究生学术行为认知机制,带动高校学术的良性发展。

(一)加强学术伦理教育

研究生正确掌握学术伦理相关知识,有利于深刻把握个体与学术共同体、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加强学术伦理教育,可以让高校研究生树立正确的学术价值观,提高学术个体的内在道德,更好地发挥自律的作用。

1.开展学术行为问题的讨论

开展关于学术行为问题的讨论,提高对学术伦理的认识,使研究生群体加深对学术行为问题的了解,有助于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进而保持学术活动的良性开展。加强对学术行为问题的讨论,可以让高校研究生树立正确的学术价值观,提高学术个体的内在道德水平,更好地发挥自律的作用。因此,应鼓励研究生积极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高研究生对学术行为问题的敏感度,有利于规避研究生群体学术行为失范问题,营造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创设严谨理性的学术文化。良好的学术氛围可以使研究生树立正确的学术价值观,提升自身道德修养,树立和发挥内在道德力量,从而有效抑制学术失范行为。

2.开设学术行为规范课程

当前,我国部分高校缺少针对研究生群体的学术伦理教育课程,有些高校甚至没有开展专门的研究生学术伦理教育讲座。研究生是我国未来科研力量的主力军,他们的学术道德水平决定了未来科研和学术主体学术道德水平的高低。开设学术伦理教育课程,研究生可以系统地学习学术伦理规范、学术失范行为的界定和处罚措施等相关知识。因此,应该将研究生的学术伦理教育纳入专门的必修课程,并高度重视其课程的教材建设、师资力量组建等方面,并使学术行为规范学习融入研究生的日常学习生活中。[3]

3.发挥导师的榜样作用

研究生在进行学术活动的过程中,导师起着不可代替的作用。导师不仅传授研究生专业知识、指导研究生学术活动,还对研究生的学术道德品质和学术价值观起着引领作用。导师在学术活动中谨遵学术道德,保持严谨学术作风,会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学术价值观,遵守学术道德要求,对学术保持敬畏之心。因此,导师应多与学生进行互动,形成稳定适当的交流频率,这样有助于导师对研究生的学术活动进行监督,并给予及时的指导与建议。同时,应提升导师的指导能力,组织针对导师的教育与培训,这会有利于提高导师自身学术道德素质,为研究生树立良好的学术道德榜样,规避学术失范行为发生。

(二)健全学术共同体制度规范

研究生学术行为的管理不能完全依靠研究生的内在道德约束,还必须有相应的“规则制度”进行保障。重视高校学术制度建设,健全高校相关制度规范,有助于解决研究生不良学术行为问题。[4]

1.制定系统的学术规范明细

高校应进一步完善学术伦理规范的操作细则,使研究生真正了解学术行为规范的要求,在遇到学术伦理难题时,有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细则作为参照,能按照细则做出符合正确学术价值观的判断。在制定细则的过程中要有明确的学术伦理价值导向,层次分明、简洁明了,使研究生群体能准确学习学术规范制度;同时明确规定禁止性行为,全面完整地进行学术行为的规制,使研究生群体真正了解什么事情可为、什么事情不可为。

2.建立健全学术监察制度

高校应设立专门的研究生学术活动监察机构,用于监督研究生学术活动是否符合学术规范,并对研究生学术失范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罚。研究生是学术界的新人,对日后应该承担的社会义务和学术责任应有清晰的认知。[5]研究生身份仍然是学生,缺乏社会义务和学术责任的约束,容易出现学术失范行为。设立专门的研究生学术监察机构,用于监督和管理研究生的学术活动,使其深刻认识到自身的学术道德责任,以及不良学术行为一旦实施对社会造成的巨大危害,“规则制度”才能真正起到约束作用。

3.建设科学的学术评估制度

部分高校以发表论文数量作为研究生学术评价的硬性指标,评价体系存在“重量轻质”的问题。构建科学健康的高校学术评价体系,是抵制研究生学术失范行为的有效途径。对研究生学术水平的认定,不应该只看发表的论文数,更应该重视过程评价,重视其在校期间的具体表现,例如,是否积极参与学术研究,是否对科研活动做出了贡献等。如果只重量而忽略质,就会滋生出不良学术行为。

(三)舆论监督政府监察

1.社会舆论监察制度

以社会舆论的力量监督学术失范者,使研究生谨记不尊学术、不守诚信者必受到惩罚。[6]因此,应以社会舆论力量形成对研究生学术活动的监察制度,深化对研究生学术活动的监察范围,加大研究生不良学术行为的惩治力度。让研究生意识到实施不良学术行为必会遭受惩罚,从而树立严谨治学的学术态度,培养健康的高校学术环境。

2.政府创设健康学术环境

政府应鼓励高校严谨治学,清除学术界的不良风气。研究生作为国家未来科研事业的中坚力量,将影响我国科研事业的未来走向和学术界的精神面貌。国家和政府要投入力量,致力于在研究生中间形成优良学术氛围,鼓励研究生遵循学术道德规范,脚踏实地做学问。良好的学术环境有利于抵制研究生学术失范行为,培养踏实做学问、品行端正的研究生群体。

总之,当前影响研究生对良性学术行为认知的因素,对高校和社会发展都带来了不利影响,引起社会各方的高度关注。学术共同体和政府采取诸多措施建构新时代研究生良性学术行为认知机制,成效显著,但持续性还有待加强。探索新时代研究生学术行为认知机制,可使复杂的研究生学术行为形成结构清晰、界线明了的逻辑体系。这种逻辑体系有助于将研究生学术行为归入相应类别,便于对研究生学术行为的理论研究,也有助于高校研究生甄别学术失范行为,使其对学术行为有一个清晰认识,从而规避因为认知不够“误入歧途”的现象发生,使学术界迸发新的生机与活力,使我国科研事业呈良性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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