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

  • 前夫“死而复生”,婚姻关系还续存吗?
    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若对代管有争议,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若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财产代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失踪人重新出现,其有权请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因此,莫莫建议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您的弟弟为失踪人,并申请代管他的财产,如果其他人

    莫愁 2023年16期2023-08-21

  • 前夫“死而复生”,婚姻关系还续存吗?
    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若对代管有争议,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蹤人的财产中支付。若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财产代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失踪人重新出现,其有权请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因此,莫莫建议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您的弟弟为失踪人,并申请代管他的财产,如果其他人

    莫愁·智慧女性 2023年6期2023-06-14

  • 丈夫失踪多年,我如何重新选择爱
    我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韩某死亡,在法院作出宣告韩某死亡的判决后,我就可以另行结婚了。我回去跟公婆商量,可他俩就是不同意申请宣告儿子死亡,还说我没有这个权利。请问,我该怎么办?答:你可以重新选择爱,但应按法律程序先解除你和韩某的婚姻关系。至于解除婚姻关系的具体途径有两条,你可以选择其中之一。一是申请宣告韩某死亡,而且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与自然死亡相同。《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

    伴侣 2023年2期2023-03-07

  • 民事宣告死亡与刑事司法的对接机制构建
    曾 军,熊 姿宣告死亡是民法领域的一项制度,通过对生死不明的事实状态作出推测认定,进而终结失踪人下落不明所引起的相关民事法律关系的不确定状态。该制度本应与刑事司法并行不悖,但由于它客观上影响了相关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不同程度上也可能对刑事司法产生一定影响,可能妨碍到刑事案件的办理、追赃等。为保障刑事司法更加顺利开展,可建立宣告死亡与刑事司法的对接机制,在相关人员被宣告死亡时刑事案件能够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一、构建宣告死亡与刑事司法的对接机制具有理论和实践必

    法制与经济 2021年1期2021-12-06

  • 混合公开宣告逻辑
    动态扩充——公开宣告逻辑([6,12])在过去数十年间得到了广泛关注。上述框架可以模拟主体在公开宣告前后知识或信念的变化。现实生活中的人们在制定计划、计算得失并作出决定之前,往往会考虑尽量多的情形,将其中不可能的情形加以排除则是常见的获取知识或信念的做法。基于认知逻辑考察知识、信念与宣告时,也不可避免地运用到可能情形(在不同场合中也常被称为状态、可能性或可能世界等)这一概念。本文尝试在公开宣告逻辑的框架下突出对可能情形的刻画,允许在语言中直接诉说可能情形,

    逻辑学研究 2020年2期2020-06-28

  • 专利侵权诉讼中无效宣告程序滥用的危害
    被告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已经成为一种惯用手段,被用来作为与专利权人进行抗衡的特殊武器。有很多当事人把维护合法权益当作借口,故意提起无效宣告请求,这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得不关注的法律问题。二、对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价值的损害(一)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的主要价值专利无效宣告程序赋予社会公众以及任何人请求该专利权无效的权利,来纠正因审查错误而授予的专利权,“若一件专利权的授予不满足专利法的授权条件,则是对社会公众权益的一种限制和侵害”。不难理解,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实为专利审查

    法制博览 2019年14期2019-12-15

  • 内蒙古扎鲁特旗:举行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
    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宣告,这是该院首次举行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会。该院检察长邓广丰,公诉科长吕然、侦查机关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不起诉人等参加了此次公開宣告会。公开宣告中,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进行释法说理,阐明了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原因和法律依据,并分别询问了侦查机关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不起诉的意见,以上人员对不起诉决定均无异议,他们表示该案的关键证据存在瑕疵,证据链条不完整,对张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并表示检察机关对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宣告

    方圆 2019年7期2019-05-23

  • 夫妻一方失踪 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两年后,张某被宣告失踪。此后5年张某仍然杳无音讯,张某的妻子杨某因家境窘迫,遂决定改嫁,于是她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问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该怎么办?律师解答:《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

    乐活老年 2019年4期2019-05-20

  • 宣告死亡又“复活”,能否要回已被转移的财产
    陈失踪很久后,被宣告死亡。小陈将继承的房产卖给刘某,并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不久后的一天,老陈又重新出现在家人面前。当他得知自己的房产被儿子卖掉后很生气,要求刘某返还房产,并让儿子将卖房所得归还刘某,但遭到刘某的拒绝。老陈还能要回房产吗?老陳无法要回房产。从法条“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这一规定来看,老陈可以要求返还房产,但法律同时也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请求返还财产的,如果其原物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第三人可不予返还

    妇女 2019年1期2019-04-25

  • 《2008—2018年度中国专利无效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发布
    超過60%的无效宣告请求中,有至少部分权利要求被宣告无效。该报告查询了2008-2018年在国知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官方网站上公开的所有无效决定,共收集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30178篇,其中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全部无效)的决定15203篇,占比50.4%;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部分无效)的决定3031篇,占比10.0%;宣告维持专利权有效(全部维持)的决定11783篇,占比39.0%;在修改的基础上维持专利权有效(修改后维持)的决定161篇,占比0.5%。图

    中国知识产权 2019年3期2019-03-20

  • 群体简单宣告逻辑*,†
    rg1 引言公开宣告逻辑([13])在经典认知逻辑([8,6,12])的基础上扩充以表达公开宣告的算子,是最简单的动态认知逻辑之一。任意公开宣告逻辑([2])在此基础上添加任意公开宣告算子,从而允许使用诸如“在某个公开宣告后知道φ”的语句;这样的语句可以简单理解为“φ(通过宣告)可知”。群体宣告逻辑([1])则关注不同主体的宣告所带来的动态变化。公式〈G〉Kiφ表示“群体G中的主体可以同时做出某种公开宣告,以使得主体i知道φ”;这也是一种“φ可知”语句,只

    逻辑学研究 2018年1期2018-04-16

  • 宣告死亡后婚姻关系
    )第51条规定了宣告死亡撤销后婚姻关系的效力。与《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相比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删除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情形,增加原婚姻关系自行恢复的除外情形,即其配偶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从这两方面规定来看,民法总则具有一定进步之处。一方面,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情形即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在宣告死亡后结婚,而配偶(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在再婚时的新配偶婚后死亡,也不影响双方的婚姻效力,双方在缔结婚姻时,宣告死亡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就消

    福建质量管理 2018年23期2018-04-03

  • 失踪人死亡宣告及被撤销后,原婚姻关系的效力分析
    但夫妻一方因失踪宣告死亡后,其原始婚姻的效力如何?是自宣告时无效,还是自生者再婚时无效?当被宣告死亡者又重新出现,即宣告死亡被撤销之后,若生者配偶没有再婚,应当采取婚姻效力恢复主义还是消灭主义?我国在前一问题上采纳了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判生效之日起消灭”的观点,但却在后一问题上采取“死亡宣告被撤销后,原婚姻关系恢复主义”的观点,这种做法前后矛盾。为了确保婚姻家庭的稳定性以及与婚姻有关财产的确定性,有必要将这些问题系统地加以分析探讨,为

    福建质量管理 2018年14期2018-04-02

  • 浅析《民法总则》关于申请宣告死亡顺序的规定
    51条①规定了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状态,以及若是被申请人实际上没有死亡并且被撤销宣告死亡,其配偶基于其自由意志可以选择恢复或不恢复婚姻关系的法律途径。虽然《民法通则实施意见》(简称《民通意见》)第37条②就撤销宣告死亡后婚姻关系确立了原则恢复、例外不恢复的规则,但《民法通则》对宣告死亡被撤销后婚姻关系如何处理未作具体规定。《民法总则》基本上延续了《民通意见》被撤销宣告死亡后婚姻关系自行恢复的原则,但若是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申请不愿意恢复

    丝路艺术 2018年8期2018-04-01

  • 死亡宣告的申请人范围、顺位及效力研究
    700)一、死亡宣告制度问题的提出死亡宣告是自然人离开住所或者最后居所而生死不明,达到法定期间,经其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审判推定其死亡,以结束其生前住所地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制度。[1]纵观世界各国和地区的法律,设立宣告死亡制度,旨在保护与长期失踪人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利益或财产利益因失踪人下落不明而受到不应有的减损。为此,我国《民法通则》确立了死亡宣告制度。然而,由于社会生活的复杂多变和法律制度的滞后性,死亡宣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2018年3期2018-03-30

  • 论民法总则宣告死亡制度的规则冲突与解释适用
    的角度确认了死亡宣告制度。1986年民法通则仿效前苏联民法典关于宣告死亡制度的立法模式,于第23条至第25条规定了宣告死亡制度。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基于审判实践的需要,对宣告死亡制度的具体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明确,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进行了补充。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和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起草的《关于适用

    中国应用法学 2018年4期2018-02-07

  •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张丽明 论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张丽明(鞍山广播电视大学, 鞍山 114000)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制度是民法中的两个基本概念,主要是为了解决自然人下落不明这一现象而设立的两种制度。虽然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相关内容在我国的民法当中都有规定,但是形同虚设,明显的落后于社会的发展。我国的民法学界对这方面的规定非常少,因此笔者从这个角度出发,研究两种制度应当怎样的整合或者是重构。通过科学的分析,得出笔者认为比较合理的结论。民法;宣告失踪;宣告死亡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是我

    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7年4期2017-03-06

  • 德国、法国宣告死亡制度简介
    032德国、法国宣告死亡制度简介张玲艳西安工业大学,陕西 西安 710032宣告死亡制度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对失踪自然人宣告其死亡并产生自然死亡之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制度。该项制度是世界各国民法典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设立的目的主要在于解决自然人失踪后所带来的不稳定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问题。我国自1986年《民法通则》对此项制度规定以来,至今已经实施应用了三十年,解决了诸多与失踪人口相关的现实法律问题,也暴露出此

    法制博览 2017年28期2017-01-27

  • 浅析宣告死亡制度对刑事司法的影响
    文◎王明江浅析宣告死亡制度对刑事司法的影响文◎王明江*普通方式失踪经公告期被宣告死亡的,既不能推定为刑法上行为所产生的危害后果,也不应当阻却刑法上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宣告死亡制度应引入“证实死亡”。“证实死亡”排除了公告期的限制,具有严格的适用情形及证据采信标准,经“证实死亡”这一法律认定的事实,可以直接应用于刑事诉讼之中。宣告死亡 刑事司法 证实死亡 效力宣告死亡制度起源于民事私法领域,旨在解决被宣告死亡人利害关系人因失踪人长期失踪而引起的财产、身份关系的

    中国检察官 2017年2期2017-01-25

  • Removing Your Ignorance by Announcing Group Ignorance: A Group Announcement Logic for Ignorance*
    533–547.宣告群组的无知来消除主体的无知——基于无知的一个群组宣告逻辑范杰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 fanjie@bnu.edu.cn本文提出一个基于无知的群组宣告逻辑,该逻辑是带有宣告算子的无知逻辑加上一个基于无知的群组宣告算子的扩展,用以表达群组中的每个主体宣告他们各自的无知后什么东西为真。我们对比这一逻辑和文献中相关逻辑的相对表达力,并研究该逻辑的框架可定义性问题。另外,我们也提出一个公理化系统并证明它的完全性。Received2016-06-1

    逻辑学研究 2016年4期2017-01-20

  • 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如何办理户口登记
    我们社区有一个人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该如何给他办理户口登记?答:文件规定:“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凡以前文件规定与本意见规定不一致的,按本意见规定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

    当代工人 2016年18期2016-11-25

  • 宣告死亡人异地婚姻效力问题探究
    法学院 北京)被宣告死亡人异地婚姻效力问题探究田 坤 张林凯(100875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北京)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被宣告死亡而实际上仍然生存在异地的人并与第三人结婚而产生的婚姻效力问题可谓众说纷纭。本文试图通过宣告死亡这一制度本身以及刑法上重婚罪的效力范围等来分情况探究被宣告死亡的人异地婚姻的效力问题。被宣告死亡人;婚姻关系;宣告死亡;重婚一、引言宣告

    职工法律天地 2016年6期2016-11-09

  • 按“话”索“言”
    ( )言。10.宣告遵守的话,叫( )言。11.公开宣告的话,叫( )言。12.名人说过的话,叫( )言。13.预先说出的话,叫( )言。14.婉转表达的话,叫( )言。15.答应别人的话,叫( )言。16.临别勉励的话,叫( )言。17.临走写下的话,叫( )言。18.生前留下的话,叫( )言。19.写在书前的话,叫( )言。20.肮脏下流的话,叫( )言。21.乱说一通的话,叫( )言。22.欺骗编造的话,叫( )言。23.没有根据的话,叫( )言。2

    学生之友·最作文 2016年3期2016-05-30

  • 论撤销死亡宣告后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的界定标准
    21)论撤销死亡宣告后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的界定标准金龙鑫 (杭州师范大学 法学院,浙江 杭州 311121)自然人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现有法律对其婚姻关系只规定了结果,没有对婚姻关系的具体存续期间做规定。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间的人身关系以及其他人身、财产关系的规定是以婚姻关系存续时间为基础的,立法上有必要对其婚姻关系的存续时间做具体规定。采用宣告死亡做出的时间作为原婚姻关系的结束时间,对于当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是比较合适的一种选择。宣告死亡;婚姻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3期2016-02-18

  • A Simple Proof of the Completeness of APAL*
    )提出了任意公开宣告逻辑(APAL)。它是普拉策(J.Plaza,[7])公开宣告逻辑的扩展,加入了关于宣告的量词。这种逻辑已经被公理化,但它的完全性证明总被认为可能会很复杂。在本文中,我们提供了关于任意公开宣告逻辑的一个简要的完全性证明。这个证明是鲍博尼等人([2])证明的优化版。Received 2014-10-15 Revision Received 2015-03-03*We acknowledge useful discussions on th

    逻辑学研究 2015年1期2015-05-24

  • 宣告死亡制度的保险法学思考
    段宏磊宣告死亡制度的保险法学思考段宏磊近年来,伴随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民的自我保护意识也在不断加强。与此相应地,我国商业保险业也得到了较快发展。据有关数据,我国商业保险机构的数量从20世纪80年代的一家发展到现在的一百余家;保费收入从1980年的4.6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1.72万亿元。与这种蓬勃发展态势相对应的,却是我国保险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尽管2009年开始实施的新《保险法》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这一缺陷,但不可否认,仍有相当数量的保险法学疑难问

    上海保险 2014年5期2014-04-09

  • 哲学的宣告
    以它必然也只能是宣告式的和超逻辑的。故此,哲学家总是以宣告的方式解蔽最深刻的真理之幕。从古及今,凡是数得着的原创哲学家,无不以其宣告的水准进入哲学史排序。一哲学的宣告是精神之花最原始、最直观的绽放,是始源性奥秘的直接呈现,是本体的直接明证或瞬间照临,是对原初的精神本真的喷吐,是超越逻辑、历史和境遇的直接说出,是对单一理性(它们已构成思想的藩篱)的冲刷涤荡。宣告是思想之流的春潮喧响、夏雨低呢、秋霜染壁、冬雪轻扬,是大化流行的潮涨潮落,是天机运衍的惊鸿一瞥,是

    民主与科学 2014年6期2014-04-02

  • 宣告死亡涉及的保险问题及其规制
    臧建建“宣告死亡”,指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宣告死亡是否属于保险法上的死亡范围,我国保险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并未给出明确规定。司法实务中关于宣告死亡在保险法上产生的问题的主要集中于以下三个方面:(一)宣告死亡是否属于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目的保险合同之保险责任;(二)因宣告死亡判决而确定的死亡期间在保险期间之外,保险人是否仍应赔付;(三)被保险人失踪后被宣告死亡之前,是否仍需缴纳保费。除上述实务中的问题外,宣告死亡在保险法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11期2014-03-25

  • 宣告死亡人与生存配偶的再婚问题研究 ——兼议《民法通则意见》第37条
    社会秩序,我国对宣告死亡的申请条件与程序、死亡宣告的撤销及撤销后的法律后果等进行了规定。但是,有些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在婚姻关系领域表现得尤为突出。法律只赋予了被宣告死亡人的生存配偶有限的再婚权,而未涉及生存配偶主观善恶性对婚姻关系的影响、被宣告死亡人的再婚等问题,使得被宣告死亡人与生存配偶的利益无法得到理性的平衡。此类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较大争议,故有探究之价值。一、死亡宣告与撤销对婚姻关系的影响(一)死亡宣告对原婚姻关系的影响关于死亡宣告对原婚姻关系的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3年1期2013-04-11

  • 试论重婚罪的一种特殊情况
    国司法实践中,被宣告死亡人又缔结了新的婚姻关系,针对这种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应如何认定,是否构成重婚,一直是司法界争议的问题之一。本文从我国法律宣告死亡制度的设计意义、重婚罪的构成要件等进行分析,主张被宣告死亡人再婚构成重婚罪,应负刑事责任。但当被宣告死亡人的原配偶再婚或再婚后配偶又死亡后与他人缔结婚姻关系的,因无实质的违法,故不构成重婚罪。宣告死亡;重婚罪;再婚一、问题的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 2011年6期2011-08-15

  • 宣告死亡申请人的顺序
    710122)论宣告死亡申请人的顺序杨泽皖(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陕西西安 710122)宣告死亡旨在解决因失踪人生死不明而引起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不确定问题,重在保护被宣告死亡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利害关系人的利益需要综合评价,不能囿于申请人顺序(以配偶为必经第一顺序人)而侵害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当然亦不能藐视法律法规之权威。被宣告死亡人符合《民法通则》宣告死亡条件的,应当按照法定顺序提请,但后位顺序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前位利害关系人有不法目的或明显有不

    淮南师范学院学报 2011年4期2011-08-15

  • 宣告死亡对被宣告死亡人重婚罪的影响 ——反思宣告死亡刑法上的效力
    450002)论宣告死亡对被宣告死亡人重婚罪的影响 ——反思宣告死亡刑法上的效力李永安(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民商法系,河南郑州450002)失踪人被宣告死亡后,婚姻关系从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有再婚的权利,而对于失踪人在不知道被宣告死亡的条件下是否可以再婚,却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无疑对被宣告死亡人重婚罪认定产生困惑。关于死亡宣告刑法上的效力,有肯定和否定之争,通过对死亡宣告中“死亡”性质和犯罪事实的理论分析可以看出,死亡宣告的法律后果在失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0年3期2010-08-15

  • 误解的冲突与虚幻的利益
    踪人近亲属在申请宣告死亡上的顺位问题纯粹是一种误解。宣告死亡之申请人顺位之核心争点应系于配偶和其他近亲属(主要是父母与子女)的利益衡量。但配偶的身份利益实际上却是虚幻的,故法律不能为保护虚幻的身份利益而不顾其他近亲属的现实财产利益。[关 键 词] 宣告死亡;宣告失踪;申请人顺位;制度关联;利益衡量。[作者简介] 黄忠,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师,在读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民法学教学和研究。一、问题与意义死亡简单,悬念不简单。在宣告死亡制度中留给我们的“悬念”

    社会科学论坛 2009年10期2009-06-17

  • 妻情变谋财产 未如愿反入监
    是在伍先生被法院宣告死亡后再婚的,符合法律规定。这一招儿将伍先生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幸亏法院秉公办案,追究杨女士的刑事责任,伍先生才避免一场“赔了夫人又丢财”的悲剧。伍先生说,近几年他常常到外地出差,与妻子杨女士在感情上有点疏远。令伍先生想象不到的是,杨女士竟然在去年通过法院宣告其死亡。在起诉离婚期间,杨女士隐瞒了这一情节。因不服一审法院判处两人离婚且平分家庭财产的判决,杨女士提出上诉,要求独占全部家庭财产。二审过程中,杨女士透露出法院曾经宣告伍先生死

    记者观察 2009年24期2009-04-07

  • SPACE
    nounced(宣告,公诸于众)plans toreturn,as well as a manned mission to Mars.The Europcan Space Agencyis heavily involved in the building and maimaining 0f the new IntematlonalSpace Station,due for completion in 2010.Could you imagine where

    中学生英语·外语教学与研究 2008年3期2008-12-22

  • 死亡宣告被撤销后,其婚姻关系是否自行恢复
    向人民法院提出了宣告肖某死亡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去年依法作出了宣告死亡的判决。在法院判决之后,我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温某,经过接触,双方产生了感情,并订下了婚约。但就在我们准备举行婚礼的期间,发生了一件出乎意料的事情,我们认为早已不在人世的肖某突然回到了家中,法院也据此撤销了对他的死亡宣告。最近,肖某找到我,说他的死亡宣告已被撤销,那么与我的婚姻关系也就自行恢复了,如果我要同温某结婚,他就要到法院告我重婚,让我去坐牢。但是,我与肖某早已没有了感情,不愿和他再生

    伴侣 2005年19期2005-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