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向《列女传》女性类型的认知特征

2011-11-19 20:28王利锁
中国文学研究 2011年2期
关键词:品性道德

王利锁

(河南大学文学院国学研究所 河南 开封 475001)

刘向《列女传》是我国古代第一部以女性为描写对象的人物杂传,也是我国文化史上最早最系统的集女性传、女性史、女性学于一体的女性研究专著,在女性文化书写史和观念史上均具有重要地位。《列女传》呈现出的文化学、文学和诗学价值是多方面的,值得认真深入的探讨和分析。关于刘向《列女传》女性行为品性等级意识、两元对立观念和属类多元化倾向。学价值及其文化诗学意义,笔者已专文进行过论述〔1〕,本文拟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对其女性行为品性等级意识、两元对立观念和属类多元化倾向。认知的基本特征再进行简要论述。

刘向《列女传》共 104篇,主要记述了自上古尧舜至秦汉时期一百余位古代女性的行世事迹,其中既有帝后王妃、贵族妻妾,如“有虞二妃”、“周室三母”、“秦穆公姬”,也有士子贤母、隐者偶俪,如“孟轲母”、“老莱妻”,更有一般庶民百姓中的寡妇、孝妇、烈妇、节女,如“陈寡妇”、“京师节女”等〔2〕,可以说基本涵盖了刘向之前古代社会生活中各阶层身份的女性。刘向将这些女性分七个类型,即“母仪”、“贤明”、“仁智”、“贞顺”、“节义”、“辩通”、“孽嬖”,每类一卷,共七卷。章学诚说:“列女名传,创于刘向,……后史因之,遂为定则。后世史家所谓列女,则节烈之谓,而刘向所叙,乃罗列之谓也。”〔3〕刘向《列女传》第一次把女性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进行独立观照和书写,开创了我国古代女性群体描写的先河,在我国古代文化史、文学史上均具有发凡起例的贡献。

但刘向《列女传》并不是一部一般意义的描写女性的著作,《列女传》的撰作具有明确的现实政治意图和道德示范意义。《汉书·楚元王传》附《刘向传》曰:“向睹俗弥奢淫,而赵、卫之属起微贱,逾礼制。向以为王教由内及外,自近者始。故采取《诗》、《书》所载贤妃贞妇,兴国显家可法则,及孽嬖乱亡者,序次为《列女传》,凡八篇,以戒天子。”〔4〕也就是说,《列女传》不是一部简单记录古代女性的“女性史”性质的“女性传”,而是针对汉元帝后宫的“奢淫”之风为“戒天子”而作的包含深刻“女性学”价值思考的“女性传”,是一部以特殊形式写作的“谏书”。正是出于这一目的,《列女传》对古代女性的分类、认知和描写,一开始就表现出自身鲜明的道德价值属性。它既没有按照女性生活的社会时代先后来“罗列”历史上的女性,也没有完全按照女性的社会政治地位和生活地域来组织结构,而是以女性的道德品性行为为标准来进行归类描写。据《列女传小序》,《列女传》女性类型的划分是与汉代后宫政治生活中女性的等级身份基本一一对应的。具体情况如下:

类目名称 指涉对象

母仪 姑母察此,不可不法。

贤明 妃后贤焉,名号必扬。

仁智 夫人省兹,荣名必利。

贞顺 诸姬观之,以为法训。

节义 姜姒法斯,以为世基。

辩通 妻妾则焉,为世所诵。

孽嬖 (缺)

据《汉书·外戚传》,皇帝后宫妃嫔众多,故后宫女性有着严格的等级区别,“帝母称皇太后,祖母称太皇太后,嫡称皇后,妾皆称夫人。又有美人、良人、八子、七子、长使、少使之号焉”,汉武帝时,后宫女性又有婕妤、容华等不同的称号,至元帝时,后宫女性已多分至十四等。《列女传小序》中所谓的“姑母”、“妃后”、“夫人”、“诸姬”,正是汉代后宫女性的政治地位等级的分类标志。但值得注意的是,刘向的女性分类等级虽然以现实社会生活中女性的政治地位为依托,但价值指向却完全不同,即政治地位只是其分类的指导原则,而分类的真实价值标准却是道德属性。简言之,刘向对古代女性的分类认知不是政治身份地位之“类”,也不是时代区域之“类”,而是道德行为品性之“类”,是一种道德属性的归类,表现出鲜明的行为品性等级意识。

由上表可以看出,《列女传》对女性类型品性的等级分类对应的正是后宫现实政治生活中地位身份不同的女性。如“母仪”类是为“姑母”提供道德“法训”的,“贤明”类是“妃后”应该参验的女性典型,“仁智”类是“夫人”“省察”的楷模,“贞顺”类则是“诸姬”学习的榜样。言外之意,在刘向看来,不同政治等级的女性由于其社会身份地位不同,生活处境不同,她应当遵循恪守的道德品性、行为规范的属性也不应完全相同;不同身份的女性应该具备符合自己身份特征的道德规范,只要她恪守自己身份属类的道德规范,她就是合格的道德女性。如“姑母”是后宫身份辈分最高的女性,因此,她必须具有“母仪天下”的道德品性;“妃后”仅次于“姑母”,是皇帝日常生活的佐助,因此她必须品性行为“贤明”方为称职;而“诸姬”相对而言地位较低,她不仅听命于皇帝,还应听命于“姑母”“妃后”,所以,“贞顺”则是她们必须信守的道德行为准则。

正由于刘向《列女传》对女性类型的认知目的是为了规范后宫女性的道德行为,是为后宫女性提供生活行为指南的,所以,刘向对同一品性类型女性的选择并不以现实生活中女性实际的社会政治地位为标准,而是以她们的道德行为品性为标准,以古代所有女性为对象来进行筛选的。也就是说,在刘向看来,古代社会生活中的女性无论其社会地位如何,只要她符合此属类道德品性她都可以作为此类女性的代表而入选。如“母仪”类共 14篇,涉及 17位女性,其中帝王之母 11位,如“契母简狄”、“周室三母”,贤士大夫之母 6位,如“邹孟轲母”、“楚子发母”。从女性社会生活身份看,她们的社会政治地位是非常悬殊的,但无论是帝王之母,还是圣贤庶民之母,她们的道德品性又是一致的,她们都以善于教化著称,是“教以法理”,“母道既毕”的榜样。再如“贞顺”类 15篇描写的 16位女性,社会政治地位也不一样,其中有诸侯之妻、士子之妻,还有民间寡妇、孝妇,如“梁寡高行”、“陈寡孝妇”,但无论其社会身份如何高低贵贱,她们的行为品性也是相同的,她们都能“心专守礼”,“以全贞信之节”,因此她们自然是“贞顺”的典范。其他几类也基本如此。总之,刘向对女性类型的认知是把现实政治需要与道德品性要求结合起来考虑,以道德品性行为为标准来进行等级划分,并与现实政治生活中的女性等级对应起来进行归类,这必然使《列女传》的女性类型认知既具有浓郁的现实讽戒意味,又表现出鲜明的行为品性等级意识和道德示范意义。

关于《列女传》女性类型的分类原则,许多研究者主要从思想意义层面进行分析归纳。如张涛《列女传译注》认为《列女传》中描写的女性可分为表现“爱国主义精神”的,赞美“不为功利,果于行义”的,“遵礼”的和“美色薄德”的几种类型〔5〕。张慧禾认为主要分为有德行者、有节义者、有才智者和祸国乱亡者四种“类型”〔6〕。笔者以为,如此分类虽然简捷但未免简单。在《刘向 〈列女传 〉女性类型的文化诗学价值》一文中,笔者曾对此进行过比较深入的探讨,指出《列女传》对古代女性的分类虽然在表现形态上呈现为七个类型,但这七个类型正如上文所论是有等级意识的,并不是在同一层面上展现的。实际上,刘向对古代女性的类型划分是两次完成的。首先,从道德属性出发,刘向将古代女性划分为两大基本范型,即《汉书·刘向传》中所说的“贤妃贞妇”型和“孽嬖乱亡”型,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好女人”范型和“坏女人”范型。前六类均可概括在“好女人”范型的范畴内,而“孽嬖”则专门指的是“坏女人”范型。其次,在道德属性相同的范型内刘向对女性行为品性又进行了二次划分,即在“好女人”范型中,又剥离出“母仪”、“贤明”、“仁智”、“贞顺”、“节义”、“辩通”六个次级类目;“坏女人”范型虽然没有细分,但事实蕴含“政治祸乱”型与“生活淫乱”型两个次级类目。要之,刘向对女性类型的认知特别强调女性的道德归属,以善恶为基本原则,以行为品性为基本特征将女性划分为两大类型,表现出鲜明的两元对立观念〔1〕。

人函天地阴阳之气,有喜怒哀乐之情,人的性格品行表现是丰富而复杂的,男人如此,女人亦如此。但在儒家思想传统中,对人的认知基本是以道德属性的善恶两极为标准来进行评判的。尧、舜与桀、纣的区别,君子与小人的分野,忠良与奸邪的对垒等等无不深刻地体现了这一认知观念。汉代是儒家经学昌明的时代,儒学思想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汉代学者对人的认知也基本承继和因袭着儒家思想的这一传统。清代学者程廷祚说:“汉儒言诗,不过美刺二端”〔7〕。实际上,“美刺二端”作为儒家思想传统思维认知方式不仅仅体现在汉人的“言诗”中,也深刻表现在他们对社会生活的认知中。《列女传》女性类型认知的两元对立观念即是刘向作为经学家其儒家思想这一文化观念的深刻体现和反映。

《列女传》以两元对立观念来划分描写古代女性,显然是为了现实讽谏的需要,是为了政治需要而过分夸大了女性类型的道德对立。就写作意图而言,刘向的目的是明确的,确实可以起到讽谏皇帝的效果,但从对女性文化性格本身的认知而言,从人类精神结构的复杂性丰富性来观照,两元对立观念未免又失之于简单和武断,因为它有意无意地遮蔽了女性文化心理性格的丰富性、复杂性和多样性,使其描写的古代女性表现出明显的“单面人”的品性特征。如“好女人”范型中的女性,生活事实的展示和描写虽然不同,但价值属性指向却是一致的,基本看不出她们有何缺点,而在“坏女人”范型中描写的女性,除了貌美色艳外,也几乎找不出她们值得称道的地方。后代小说戏剧中女性描写的道德对立意识,就女性描写“原型”而言,显然同《列女传》这一女性类型认知的两元对立观念有密切关系。

从刘向《列女传》女性类型认知来看,其两元对立观念的道德表述模式是清晰的,但反映事实的理论依据却是单薄的。事实是,女性的道德品性和行为心理是丰富复杂的,很难截然划分为好坏两大基本阵营,对此,刘向也是清楚的,所以,在具体的描写过程中,刘向自然会自觉不自觉地修正自己的认知。前已指出,两元对立观念是刘向《列女传》女性类型认知的基本原则,但在进行具体的女性类型描写时,事实上刘向《列女传》是突破了这一原则的。因为《列女传》虽然以两元对立观念来划分女性,但在具体展示女性品性风采时,他并没有仅仅停留在此层面上,而是通过对“好女人”范型和“坏女人”范型的次级分类,通过生动形象的故事描写,弥补和补充了女性性格特征的丰富精神内涵,从而超越了两元对立的认知观念而表现出鲜明的属类多元化倾向。

《列女传》中的“母仪”、“贤明”、“仁智”、“贞顺”、“节义”、“辩通”六类均属于“好女人”范型,若深入分析即可发现,她们虽然道德属性一致但性格特征、精神价值内涵却并不完全相同。正如上文已指出的,“母仪”类主要描写“胎养子孙,以渐教化”的女性,以德教子是“母仪”类女性的基本品行特征。如《孟轲母》通过对孟母三迁,断织勉学,戒子敬妇三件事的叙述,生动形象地描写了孟母的善于教化和“知为人母之道”。因为她们都是善于培养子女的楷模,所以她们是母仪天下的典范。“贤明”类描写的女性基本是“咸晓事理”,深明大义的女性,她们共同的特点是贤惠明理,善于在生活上给丈夫以“晓事理”的指点。她们是智性的女性,是丈夫的贤内助。如果说“母仪”类中的女性突出的品性是“教子”,那么“贤明”类的女性则是“相夫”。“仁智”类描写的女性均善于“察情性”,识幽微,能透过现象窥本质,预知或预料事物发展的走向与后果,她们是智慧超群,眼光深远的女性。“贤明”类女性与“仁智”类女性都以“智”为特点,但区别也是明显的:“贤明”女性明晓事理,善于“相夫”;“仁智”女性卓识远见,善于“格物”。“贞顺”类描写的女性都是讲信用的女性,她们为了诺言信义,甘愿牺牲自己的青春乃至生命,以自己的行为来张扬“贞信”的价值意义。如《陈寡孝妇》中的孝妇,十六岁出嫁,新婚不久,丈夫被迫“行戍”,临分手时,丈夫嘱妻子说我无兄弟,此行生死未卜,希望妻子替己赡养老母。妻子含泪答应了丈夫的请求。结果丈夫“果死不还”。为了履行自己的诺言,这个十六岁的少女,发誓不再改嫁,甘愿担当赡养丈夫老母的义务,精心赡养婆婆二十八年,直至送终以葬。“节义”类的女性则多是行侠仗义,乃至“杀身成仁”的巾帼豪杰。如《鲁孝义保》、《鲁义姑姊》、《梁节姑姊》中的三位女性都是在生命危难之时,推义执贤,舍己子以保人子,“明不私己”的义士型女性。他们都是“杀身成仁,义冠天下”,勇于承担的女性典范。而“辩通”类女性则以伶牙俐齿,言辞善辩聪慧著称。如果把“贞顺”、“节义”类女性同“母仪”、“贤明”、“仁智”类女性进行比较,可以发现,“母仪”、“贤明”、“仁智”类女性文化性格偏重于内慧柔美,而“贞顺”、“节义”类女性的文化性格则呈现出鲜明的外坚阳刚。这说明刘向虽然把她们同归于“好女人”范型,但在性格品行特征的描写上,刘向实际是把他笔下的“好女人”范型又分为“柔美”与“刚美”两个类型序列来刻画描写的。

《列女传》对同一属类女性的再度深入划分和复杂文化性格的细致描写,一定程度弥补和克服了女性类型认知两元对立观念的简单化倾向,丰富和深化了女性类型认知的精神内涵,具有深刻的女性文化学价值。

总之,《列女传》对女性类型认知的多维度多向度思考,弥补了史家对女性认知的不足和缺失,对后代女性群体塑造具有深刻的示范意义和“原型”价值,也改变了男权统治下女性被边缘化的尴尬历史局面,从而使女性作为叙述主体开始正式走进历史文化视野。《列女传》女性类型的认知对中国古代女性文化学的建构和贡献是不可低估的。

〔1〕王利锁.刘向《列女传》女性类型的文化诗学价值〔J〕.河南大学学报,2010(1).

〔2〕刘向撰,刘向东点校.列女传〔M〕.辽宁教育出版社, 1998.

〔3〕章学诚.答甄秀才论修志第二书〔M〕.叶瑛:《文史通义校注》卷八.中华书局,1985:829.

〔4〕班固.汉书(卷三十六)〔M〕.中华书局,1962:1957.

〔5〕张涛.列女传译注·前言〔M〕.山东大学出版社, 1990.

〔6〕张慧禾.中国女性类传的发轫之作——刘向《列女传》的传记意义〔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1998(5).

〔7〕郭绍虞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第 1册)〔M〕.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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