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宗明,陆召军,刘 莹,郑葵阳
(徐州医学院,江苏 徐州 221004)
我国高校内部的教学督导工作始于20世纪90年代,随着对教学督导工作的不断研究和探索,各高校形成了具有一定特色的教学督导体制与模式,并将教学督导工作纳入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国家及公众对高校教育质量和效益关注的加强,以及新教育理念的涌现和教育改革的推进,不断迫使现行的教育督导体制依据新形势的具体要求做出相应的改变[1,2]。案例教学法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就传入我国,近些年,我国教育界也在案例教学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3,4]。目前,国内普通高等医学院校部分课程采用案例教学法,但多为孤立课程的独立研究,缺乏系统性和整体性。正因为尚未有普通高校着力于构建系统、完整的案例教学体系,致使案例教学体系背景下的教学督导体制探究也处于相对空白的状态。
教学督导体制作为一个完善的教学行政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教学管理的三大环节中,扮演着监管和保障的重要角色,保障着教育教学决策的科学性及执行的有效性,从而保证并不断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我校着力开展的“高等医学本科教学中建立案例教学体系的探索与实践”作为201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的重点立项课题,适应《全球医学教育最低基本要求》提及的能力培养要求和国际医学教育新趋势的要求。同时,在普通本科医学教育中系统开展案例教学更是贯彻“十二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切实可行的措施与方法。要想确保此项重大教育改革举措顺利实施,就要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的监控管理,也就是对现有的教学督导体制不断完善和改进。在进行案例教学体系构建过程中,教育教学理念和模式都要经历不同程度的革新,现行的高等教育督导措施不能完全照搬到案例教学体系背景下的督导工作中。这就需要我们顺应教改后的新局面,建立起与案例教学模式相适应的教学督导体制,从而切实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推进案例教学改革和发展的进程。
由于案例教学体系的构建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程,在传统教学向案例教学转变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诸如教师教学理念和教学方式滞后、定位不明确、学生不适应等实际问题,从而导致教学质量下降。只有积极发现和应对这些问题和矛盾,更好地改善督导系统,充分发挥教学督导的作用,才能确保教学质量的提高,促进案例教学体系的顺利构建。
科学发展观是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推进国家各项事业改革和发展的一种方法论,也是中国共产党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性,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将科学发展观的理论贯彻到高校教学督导的实践中来,首要的工作任务就是促进人的发展,就是兼顾并协调好教师和学生的需求。在督教工作中以教师为本,促进教师个体的健康发展和成长[5];而在督学过程中又要以学生为本,督促学生加强学习自主性,实现自身全面发展。基于案例教学模式的特殊性,教师通过模拟或者重现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场景,将其设计成案例,然后引导学生进入案例场景,通过讨论或者研讨进行学习。这就需要我们对教学督导的重点进行相应的调整,更加注重学生的全程学习和全面发展,更加关注授课教师在指导者和促进者之间的角色转换,以期督促师生双方在新的教学情境下共同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性的科学发展。
案例教学有别于传统的教学方式,需要教学督导人员从提升自身认识开始,进而引领师生双方实现思想上、理念上、习惯上的转变。若想顺利完成由传统教学向案例教学的调试和过渡,教学督导人员应当在工作中更着重于对教和学的主体进行引导,协助双方实现教学理念上的转变,促使学生改变原有的被动接受式的学习方式,以及“以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学模式,鼓励学生自主质疑、自发讨论、交流互助,建立起“以学生为主体”,自主、探究、合作的学习方式,激励教师创设适合学生自主学习的教学氛围,充当好教学活动中的点拨者和引路人,将“权威”课堂转变为“民主”课堂,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教学方式的革新对于教学督导人员自身素养提出了更高、更专业的要求,他们不仅要具有充足的教学或教育管理经验,学术造诣较高、对学校教学事业有强烈的责任心,还要对新型的教学方式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和适应性,对案例教学的目标、运作、评估有一定的见解。根据案例教学的实际需要,教学督导队伍除有经验的离退休副高以上教师和校、处级领导以及一部分在职教师和管理者外,还要有在案例教学方面授课经历较多的一线教师,由他们共同构建起以专职督导专家为主导、资深同行协助配合的教学督导队伍,在教学督导工作中取长补短、有机结合,在确保充分发挥教学督导职能的基础上,促使教师完成案例教学理念、方式以及教学习惯的转变。
教学督导的工作内容主要涵盖督学、督教、督管3方面,具体表现为督导人员所参与的各种形式的教、学、研活动,既包括对教师实施案例教学的组织设计、随堂讲授和评价总结等各环节的检查评估,对学生的学习进行多方位的激励指导,还包括将案例教学中遇到的关键问题和新情况反馈给职能部门,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3.3.1 督学 在以往的教学督导工作中,督学是相对薄弱的一环,而新形势下的高等教育,更加注重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性,倡导学生通过协作式、个别化、小组讨论的形式自行控制和管理学习活动。正如案例教学过程中,让学生作为案例分析以及课堂研讨的主体,真正体现了以学生为本、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学生的积极参与、配合直接影响着案例教学的效果,因而专家对学生的督学在案例教学督导体系中的地位变得尤为重要。鉴于案例教学的独特形式,督学要更强调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创造性、协调性和全面性,通过对学生基于案例的独立思考、分析拓展、查获新知、多向交流等多方面技能和知识储备的考查,了解学生在案例教学环境下的学习状况并加以引导,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评价。
具体而言,督学在学习过程的各个环节应有所侧重:(1)课前预习及自习:案例教学要求学生在课前对拿到的案例进行思考分析,通过查阅、记录,掌握案例所引申的一系列相关知识,完成理论学习,并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因而学生的预习、自习直接影响案例教学的效果。督学应采取定期检查结合随机抽查的方式,针对学生独立思考的主动性、分析案例的条理性、查获知识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并及时给予指导,督促学生在课堂外的环节完成学习任务。督导专家还可以充分调动学生资源,鼓励自学能力较强者积极帮扶较差者,并参照学生课堂评价标准量化预习、自习评估指标,如学习的自律性、案例分析的深度、知识拓展的广度、获取信息的有效性、查阅途径和记录、发言提纲的书写、互助协作能力等,综合学生在各个项目上的表现打分,并将成绩计入本课程的期末考核中。(2)随堂听课:学生的随堂表现可以让督导专家更直观地了解个体预习、自习的效果,以及对案例研讨的参与度和贡献度。督导专家依据具体化的案例学习评价指标记录学生的课堂状态,如课堂发言的主动性和全程性,思维的活跃度,表达的流畅性,交流互动的频次,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督导专家据此衡量案例教学的效果,发现每位学生在案例教学中的优势和不足,从而因材施“导”,在课余针对个体的不同特质加以指点和引导,帮助学生之间学识交流和互补,促进学生学习状况的改进。(3)课后复习及作业完成情况:案例教学需要督导专家对学生从学习理念到方式的全面督学,课余的督查和辅导同等重要。通过检查学生案例讨论报告和课堂听讲体会的撰写,及课外作业和思考题目的完成情况,查验学生将所学案例内化为理论知识及加以应用的能力并予以点评。(4)督导专家应采用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以及问卷调查的方式,参与学生案例学习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督促、指导。
3.3.2 督教 教学督导在重视和体现学生主体效能的同时,亦不可忽视教师在案例教学中的主导作用。目前,高校针对教师各主要教学环节进行的督教工作已相对成熟,而在案例教学中,督教应有所调整和侧重。(1)督教目标:督导专家和任课教师的共同目标是尽快顺应案例教学的方式方法,提高案例教学的效率和质量。(2)督教指标:督导专家要强化教师在案例教学中对学生交流的引导及激发促进作用。督教应帮助教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参与课堂发言的积极性,引导教师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督教指标包涵了从对教师案例设计和材料准备的检查、对案例教学技巧熟练应用的评价,到对教师组织安排案例课堂、适时引导解答学生的随堂提问、自身应变和学习能力的衡量,以及对教师课堂小结和评价学生的考查。(3)督教方式:督导专家在完成单方面的督教工作之余,更要加强与教师的交流,通过课后的总结点评、听课反馈、观摩示教、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强化对教师的教学指导。督导队伍中具有丰富案例教学培训、授课经验的教师,可借助个体化交流或经验分享,将自身教学和学习经验介绍给其他教师,共同进步。
3.3.3 督管 督管是针对职能部门的教学管理工作而言的。督导专家应将在案例教学活动中搜集到的信息和发现的问题,整理研究后及时反馈给职能管理部门,并积极参与职能部门组织的经验研讨会、评议会,不仅为教学管理部门下一步的决策提供切实有效的理论支持,还要成为引领新决策落到实处的践行者。
3.3.4 自身建设 如前所述,教学督导专家的理念、认知和学习能力制约着案例教学督导工作的成效。教学督导专家的自身发展也应秉持全面协调可持续性原则,保持教学理念的先进性,不断加强案例教学知识的学习,使成员间的交流和研究常态化。在队伍建设上,应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明晰各方人员的职权,传统的专职教学督导专家要进一步强化督教促学、指导评估的职能,吸纳入队的有丰富案例教学经验的教师则应充分发挥传授经验、推动交流的作用,在促进其他教师适应案例教学的同时提升自身学识和技能。
在高等教育的教改浪潮中,教学督导对教学活动监控和保障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教学督导工作更加倾向于合作化和引导性,更加迎合教学变革的需求,也更加关注师生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这与案例教学的成因和发展理念不谋而合[6]。在我校建立医学本科案例教学体系的实践中,要不断完善和落实相应的教学督导体制,以协助教学活动主体更好地适应案例教学情境,促使双方全面发展,为案例教学全面深入地推进保驾护航。
[1]李萍,王振维,王中强.高等医学院校教学督导工作现状与趋势的探讨[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09(7):34-35.
[2]李志平,李晓.本科大学教学督导的理论基础和实证研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8(5):62-64.
[3]王青梅,赵革.国内外案例教学法研究综述[J].宁波大学学报,2009,31(3):7-11.
[4]李政辉.案例教学法探源[J].中国大学教学,2009(9):89-92.
[5]张景雷.美国与我国教学督导的差异比较[J].教学与管理,2011(12):158-160.
[6]邓月仙,张宝,刘文宝,等.案例教学法应用的现状与对策研究[J].西北医学教育,2011,19(4):762-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