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隐语指称的意向性分析

2016-05-14 03:56张月庆
现代语文(学术综合) 2016年9期
关键词:意向性

摘 要:以塞尔的意向性指称论为理论框架,以毒品的科学术语和隐语为具体语料,比较毒品科学术语与隐语的不同使用,多角度分析新型毒品吸食者赋予毒品隐语各类所指意义的心灵意向状态。毒品隐语的反语言属性反映了毒品语言符号系统中能指和所指的分离,成为仅在圈内分享和传播的共同语;借此,涉毒群体构建了属于自己的反社会意义体系。该研究为毒品问题研究提供了一个新视角,关注并解决日益严重的青少年吸毒问题。

关键词:指称论 意向性 毒品隐语 反语言

一、引言

2015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指出,受国际毒潮持续泛滥和国内多种因素影响,毒品形势依然不容乐观。虽然传统毒品快速蔓延的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但是新型毒品滥用人员增长迅速,并呈现出吸毒人员低龄化、多元化、毒品种类多样化等特点。近年来,明星吸毒事件愈演愈烈,娱乐界人士纷纷陷入吸毒深渊,毒品问题也越来越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引发了各界人士对毒品问题的探讨。《城市毒瘾》一书,以城市吸毒人群为研究对象,从社会学角度深入探讨了吸毒人员走上吸毒道路及成瘾的社会成因,努力探索解决吸毒现象的社会问题。《毒品转向的文化透视》一文则力图从文化视角分析新型毒品滥用问题。但是很少有学者从语言学的角度分析毒品语言,探究毒品语言与毒品问题之间的内在关系。

涉毒群体作为社会边缘群体,一直游离于大众视线,然而他们构建了一套自有的话语体系,创造了独特的群体符号特征。以意向性指称论为理论框架,通过分析毒品隐语,深入涉毒群体内部,我们能够更加了解涉毒人群的心理状态以及他们与所处世界的关系,为解决毒品问题开辟一条新道路。

二、指称论视角下的毒品科学术语与隐语

在意义构建领域中,指称论的研究占据着重要地位。以塞尔为代表的意向性指称论强调指称主体使用语词时的意向性,重建了意向性在指称论中的重要性。意向性是一种指向性的关指性的心智状态,这种心智的指向性构成了社会中的人彼此交往的心理基础,它表现为一定的心理体验和心理反应状态,这种体验和状态包含着认知的,情感的和行为的因素。[1]塞尔的意向性指称论关注语言和意识的关系,将语言的指称与人的心灵联系起来,突出交际主体在意义构建中的重要作用。语言符号之所以具有指称性,并不因为它与指称对象相像,是因为特定语言社团中的语言使用者在交往活动中约定俗成的赋予它这种功能。[2]这种约定俗成性,即语言指称是由语言使用者人为约定并得到一定社会群体认可的,成为语言共同体的集体意向。语言的导源于意向性的主要功能就是它的表征功能。

在毒品领域,无论是拗口难懂的科学术语还是层出不穷的隐语,其名称都遵循着指称论原则——意向性指称原则。塞尔认为“言语指称本身就是一种意向性表现,做出某种言语行动时必然要表达出某种相应的意向状态”[3](P9)。毒品科学术语是由在主流社会中享有较高地位的科学家创造,并一种潜移默化的趋同成为主流社会集体拥有的公开意向。而那些不为人知的毒品隐语指称则反映了毒品符号系统中能指和所指的分离以及对主流文化的偏离。“特定的语言表达式在特定语境中被特定说话者带着特定意图说出时所产生的特殊意义,常常表现为对字面意义的某种偏离”[4](P135)。涉毒群体创造的隐语指称仅在圈内传播,赋予其不同于主流社会的特殊意义,折射出该边缘群体独特的意向状态,以及群体内部人员的心理意识形态。层出不穷的毒品隐语指称反映了指称主体个体意向的差异性;反之,正是因为意向性的主导,才促使各种各样毒品隐语指称的出现,来代替科学术语指称。它们有科学术语不具备的特征,能够满足说话人的特殊情感或心理需求,所以也反映了隐语使用者的意向性选择。意向性指称论将指称论的研究重心转移到人作为指称主体所具有的意向性,有助于揭示说话人形象。

三、涉毒隐语指称分类

青少年亚文化除了具有自我认同、归属感等作用外,很明显的一个特征就是他们的文化形式与主流文化相对乃至相抗衡。[5]以青少年为主的毒品亚文化群体总是反对甚至破坏主流文化的价值体系,并试图通过建立一套自己的话语体系来建构一个不同于主流社会的意义体系。

在毒品世界,吸毒人员和贩毒人员往往避免使用那些众所周知的科学术语,而是试图用一些“圈外人”无法听懂的“暗语”进行吸毒、贩毒等地下活动。作为吸毒亚文化的重要表征,这是区分我群与他群的重要标志,它可以将不同的个体纳入到同一个场所(吸毒场域)中,场域内亚文化的成员共享一套话语体系[6]。就内容而言,这些“暗语”不仅包括代替毒品科学名称的隐语指称,还包括描述毒品吸食方法,毒品交易,吸毒群体,贩毒群体等的隐喻性指称;就意义而言,涉毒隐语指称揭示了说话人特有的意向内容和情感取向,对这些隐语的深入分析能使我们了解涉毒群体不同于主流群体的心理状态和价值取向。

(一)隐语的定义

隐语一词由来已久,然而关于这个词的定义却有各种各样的说法。简单的说,“隐语,也叫秘密语,是某些社会群体所使用的故意不让外人所知晓的秘密词语,是常见的社会方言之一”[7](P67)。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隐语有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之分,广义的隐语是指隐秘性的语言形式,包括语音,词汇,句子等,而狭义的隐语仅仅指隐秘性的词语。本文所指的毒品隐语就是这样一个大概念,既包括各种毒品名称的隐秘性词语指称,也包括贩卖,吸食毒品等场合所使用的隐秘性话语,所以是广义上的隐语。

(二)涉毒隐语分类

毒品领域内的涉毒隐语是涉毒人员约定俗成,长期积累保留下来的,涉及不同地域,年龄,甚至年代,数量多且杂乱。笔者从书籍,报纸杂志,网络等途径尽可能多而全面的搜集了大量涉毒隐语,通过对这些涉毒隐语进行分类,获得一个清晰的认识。

1.根据毒品外观命名:

海洛因:白粉,饼子货、笔货、枣子货,小包子,白面

冰毒:钻石,象牙棒,牙签

摇头丸:迪饼、蓝精灵,蝴蝶(根据药丸上的图案)

第三代新型毒品:奶茶,咖啡,跳跳糖,神仙水,开心水

迷幻药(将迷幻药浸入纸内,制成一种新型毒品):美女邮票,少女卡片

2.根据术语谐音命名:

海洛因:海海,小海,海大爷,海白菜,海哥,英妹

冰毒片剂“麻古”:小马,马儿,籽籽

摇头丸(MDMA):爱他死,亚当

3.根据方言命名:

冰毒:肉(广东),吃嘎嘎(广安)

海洛因:海拉拉(云南)

4.形象命名:

海洛因:药、屎货、炸弹、饼子货、笔货、枣子货

摇头丸:欢乐丸,疯丸,迷奸药,亲密药

鸦片:福寿膏,长寿膏

5.生活用品代称:

货,菜,茶叶,美女,材料,布匹,东西

6.吸食方法:

抽粉、搭花粉、上架子、打头、打K、嗑药、嗨、打飞、追龙、蚂蚁上树、开天窗、遛冰、搞两口

7.吸毒群体:

坐台,出台,陪嗨,坐嗨台,陪溜,散冰女,冰妹

8.贩毒群体:

骡子(人体运毒者),脚,马仔(贩毒集团中的最底层的成员,多为运毒者)

以上只是笔者对主要涉毒隐语的大致分类,并不能穷尽社会上所有的隐语指称,因为“长期使用某种语言会导致群体对这种语言的厌倦,语言本身也会因为滥用而受到侵蚀”[8](P189),所以涉毒隐语指称具有多变性和不稳定性。一来,由于毒品种类多样,日新月异,几乎每天都有新的毒品出现;二来,出于地区方言和各种涉毒团体间的差异,对毒品的具体隐语指称各不相同;最后,出于保密性需要,涉毒群体会不间断地创造新的毒品隐语指称来取代已经被主流社会知晓的隐语指称,以维护涉毒群体独有的话语体系。

四、涉毒隐语指称的意向内容

(一)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

随着毒品市场的扩大,毒品问题的泛滥,当今毒品市场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新型合成毒品,并成为年轻毒品吸食者的宠儿。这些刻有各种图案,颜色鲜艳的药丸大多有一个时尚新潮的名称。比如,“快乐丸”“狂喜”“忘我”,等等。这些毒品隐语指称并不是凭空而来,而是吸毒者根据自身的幻觉体验与身体享乐得出的个体意识。毒品之所以具有成瘾性,“是因为毒品能够强烈的刺激人体内的快乐机制;毒品具有特殊的化学成分,它一旦进入人体内部,就能够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刺激能够使人感觉快乐的化学成分释放。它会使吸毒者有一种震颤身心的快乐满足感,吸毒者会沉醉在这种感觉之中”[9](P22)。尤其是新型毒品不同于传统毒品对人身体上的折磨,新型毒品给人带来的更多的是一种幻觉体验,感官的享受。“狂喜”“忘我”等指称确实在一定程度上真实地表达了新型毒品给人带来的幻觉体验,但是,这些隐语指称过多地强化了身体的快感享受,并刻意掩盖了吸毒带来的痛苦生理反应,以这些新奇动听的名字来迷惑大众,尤其是那些好奇心强,意志力薄弱的青少年,无形中就赋予了新型毒品能够使人快乐的神奇功效,致使越来越多的人走上一条不归路。

新型毒品吸食往往是群体性的吸食行为,逐渐形成“吸毒圈”,即毒品亚文化群体,群体成员往往产生强烈的群体归属感和价值认同感,达成集体意向性。集体意向性的关键要素在于某种意义的一起做某件事情,一起欲求某件事情,一起相信某件事情,等等,而且每个人所具有的个体意向性都是从他们所分享的集体意向性中派生出来的。[10]吸毒群体中高度的文化认同和无形中的文化压力是诱惑青少年吸食毒品的重要机制。当今中国的青少年多为独生子女,缺乏安全感和归属感,一旦这些人找到属于自己的小群体,相同的价值意识和情感经历促使成员间迅速产生一种亲和力,这种强烈的集体意向性引诱甚至是逼迫他们踏上吸毒这条不归路。同时,为了区别于其他群体,吸毒成员间必须分享一种共同的语言,用毒品隐语指称作为其交流的专属符号概念,并成为亚文化群体的特殊文化标志。在这里,语言不仅仅是交流的工具,更是一种“同类人”身份的象征,是群体成员享有集体意向性的外在表现形式。

(二)自欺欺人的意向性

我们注意到在毒品隐语分类中,有一类以毒品科学术语的谐音命名的指称现象,且这些谐音多以叠音词和儿化音为主。比如,吸毒人员将海洛因称之为“海海”“小海”“海白菜”,将冰毒片剂称之为“小马”“马儿”“籽籽”,等等。一般来说,以叠音词,儿化词为形式的称呼是说话人对所指称事物的一种昵称,用来表达喜爱与亲昵,多用于对孩子或者喜爱事物的称呼。主流社会的话语体系中这些可怕,耸人听闻的毒品专业术语在吸毒群体内部却被这样一种亲昵的隐语指称所代替,这正如塞尔所说“语言上的指称总是依赖于心灵的指称,或者它就是心灵的指称的一种形式,并且由于心灵的指称总是要依靠包括背景和网络在内的意向内容”[11](P239)。主流社会与涉毒群体对毒品的不同态度,不同心理意向性导致了不同的毒品指称,前者视毒品为危害,极力毁灭,而涉毒群体中,毒品就是吸毒人员的一切,因此他们企图通过隐语指称有意的规定毒品就是一种可爱的,令人喜爱的事物。

由于主流社会对毒品的排斥根深蒂固,而且长期的毒品吸食行为必然会让吸毒者遭受身心折磨,但毒品的成瘾性和难戒断性又迫使他们不愿承认毒品的危害,只享受毒品带来的幻觉体验。因此置身于主流社会大环境下的他们企图从语言上弱化毒品的可怕性,似乎这些毒品有了昵称就掩盖了其罪恶的本质,变得不再那么可怕。在这种自欺欺人,掩耳盗铃的想法下,吸毒者就能够心安理得的吸食毒品,享受毒品带来的一时快感。

另一方面,在确定指称对象的过程中,要关注语言使用主体的认知因素。决定指称对象的不是语言表达式本身所具有的“内涵”,而是语言使用主体——人的“认知态度”[12](P235)。毒品亚文化群体成员构成复杂,受教育程度低,相应的认知水平不高。尽管高文化,高收入的白领已经成为吸毒高危人群,但群体内部还是以低学历的年轻人为主,且大部分是学校里的“差生”,社会上的“问题青年”。科学术语对他们来说复杂拗口,实在不如这些简单易懂的大白话来的顺口。

(三)反叛式意向性

毒品隐语指称的出现不仅是毒品吸食者个体意向性的表现和心理取向,也是整个涉毒群体对主流世界的态度和情感表达。吸毒和贩毒人员知道自己所从事的事情是违法犯罪行为,会受到主流社会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惩罚,所以他们想方设法创造了一套新的只属于自己群体的语言体系来掩饰他们的所作所为。语言不仅仅是社会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构建社会现实的一种方法手段,社会现实是通过话语产生的。

亚文化的许多重要而实际的需求,因其特殊的语言代码的使用而得到满足。所以,“在Samovar等人看来,隐语共有三个功能:帮助反主流文化提供一种自卫的手段;通过共同习得的语言代码来维护亚文化群体内的一致性和密切的关系,能起一定的保密作用;帮助建立真正的适于生存的作为社会实体的群体”[13](P114)。在毒品交易过程中,为了避免引起警察的注意和怀疑,贩毒人员和吸毒人员之间往往会使用一些具有隐喻意义的暗语来交流。如果贩毒人员要将毒品运到某地,就说“要去哪里玩”等。如果要运毒品到江北,就说“要去找小江”等。如果同伙顺利到达目的地,就说“到了某某家”。如果被查获,则说是“生病了”或“去看医生了”等。在这种隐秘的交流中,交往双方通过赋予语言符号以意向性意义而达到交流的目的,“交流的意向就是使听话人能够认识我的意义的意向,也就是理解我的意向”[14](P145)。尤其在毒品交易中,要确保这种意向性意义只能由交往双方理解,不能被第三方得知,才能保证毒品交易过程的保密性和安全可靠性。

在反社会中,“反语言帮助其中的成员构建、维护、寻找这些有意义的他者”[15](P235)。一些网络平台如贴吧、QQ群、豆瓣小组等已经成为毒品吸食者和贩卖者的最新聚集地,通过一套约定俗成的反语言体系,他们能够毫无障碍地进行毒品交易和各种毒品话题的交流,而那些不懂毒品行话的外人是无法轻易进入这个圈子的,以至于毒品隐语成为警察逮捕涉毒人员,打击贩毒行为的一大绊脚石。由此可见,涉毒人员已经通过一套反语言系统构建了一个游离于主流社会之外的反社会群体。

五、结语

笔者以语言学中的意向性指称论为理论框架,遵循意义决定指称和人在指称中具有意向性的原则,对毒品隐语指称进行分析,试图探究涉毒群体在指称背后的意向状态和心灵指向性。涉毒群体作为社会边缘群体,他们所构建的反语言体系反映了亚文化群体对主流社会的态度和观点。在毒品问题日益泛滥的今天,对毒品话语的研究不应成为边缘话题,而应该得到社会的重视。笔者的研究有助于让更多的人了解涉毒群体,关注社会边缘群体。

注释:

[1]刘景钊:《意向性:心智关指世界的能力》,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

[2]怀宁宁:《人及人的世界视域中的指称论:反思与建构》,外语学刊,2010年,第1期。

[3][11]刘叶涛译,塞尔(Searle,John R):《意向性:论心灵哲学》,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7年版。

[4]陈波:《语言和意义的社会建构论》,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第10期。

[5][6]张爱华,韩丹:《亚文化视角下的青少年吸毒行为分析及干预》,青少年犯罪问题,2015年,第3期。

[7]曹炜:《关于汉语隐语的几个问题-兼论隐语与黑话的区别》,学术月刊,2005年,第4期。

[8]许列民、薛丹云、李继红译,塞奇·莫斯科维奇:《群氓的时代》,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9]范晓清:《毒品的危害与戒毒治疗》,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06年版。

[10]Searle,John R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 Reality,London: Allen Lane,the Penguin Press,1995.

[12]殷杰,郭贵春:《德国哲学传统中的语用思维》,科学技术与辨证法,2003年,第1期。

[13]周玉忠,马成雄:《隐语:亚文化群的语言代码——Samovar等人论隐语的功能与特点》,宁夏大学学报,1997年,第4期。

[14]Searle,John R:Mind,Language and Society,Basic Books,1998。

[15]丁建新,廖益清:《批评语言学》,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1年版。

(张月庆 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 20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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