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改革:高校招生面临的挑战与变革

2018-04-03 03:10董秀华王歆妙
复旦教育论坛 2018年3期
关键词:科目试点素质

董秀华,王 薇,王歆妙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上海200032)

引言:高校招生录取机制是高考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毫无疑问,高考首先是考试,是指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考试,是符合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因此,高考的前端指向高中阶段教育。然而,高考远不只是考试,还是考生选择高等学校和进入高等学校的资格标准之一,同时又是高校选拔适合各自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的生源的重要工作环节,考试成绩的差异将在相当程度上决定学生与什么样的高等学校最终实现双向选择和匹配。因此,它还包含了考试之后的高校招生录取机制。

作为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两个阶段之间过渡和衔接的桥梁,高考在明确了考什么、怎么考的基本考试要求之后,怎么招、如何录的问题直接关系到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基本定位、目标预期和产出成效。因此,高考的后端指向高等学校人才培养。从这个意义上说,高考作为服务于高校招生的考试,其最终作用是服务于高校人才选拔及之后的人才培养全过程的。

那么,新高考改革对高校招生录取机制做出了什么样的制度设计?对高校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将带来什么样的挑战?高校如何利用新高考改革释放的制度红利,从招生录取环节入手,更好地实现学校的人才培养和优质特色发展?本文将结合新高考改革的制度设计以及上海、浙江两地的试点推进情况,尝试对上述系列问题进行回答。

一、新高考改革在高校招生录取环节的规定性要求与现实表现

2014年9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新高考改革提出了基本的框架性要求。作为对高校招生录取机制进行的重大改革,《实施意见》提出了“两依据一参考”的制度设计,即:探索基于统一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就目前上海、浙江试点实施新高考改革方案的情况看,新高考改革在高校招生录取机制环节体现出的变化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综合评价录取、三位一体招生成为高校招生践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最大亮点

除了一直以来作为主要录取方式的秋季统招,以及之前若干年已经在探索的多种招录方式(如自主招生、春季考试招生等)外,上海、浙江作为新高考改革试点地区,在招生录取环节实施的综合评价录取、三位一体招生等基于多元评价的招生录取方式,成为具体践行新高考改革“两依据一参考”基本制度设计的亮点。

在上海,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9所高校成为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高校。在综评录取的招生方式中,这些高校均采用“笔试+入学申请+专家面试”的选拔模式,采用“高考成绩(60%)+面试成绩(30%)+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10%)”的计分比例。其中,在校测专家面试环节加入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的考评。具体而言,以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基本信息——《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作为专家初审的材料和评价选拔学生的重要参考,使面试专家初步掌握考生在高中期间的各方面表现,从而使面试过程中问答交流的针对性大大提高,更能达到综合评价考生的目的。按照上海新高考改革的系统设计,《纪实报告》是对每位高中学生在校期间所展现的品德发展和公民素养、高中学业成绩、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等方面的行为素养记录,是上海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重中之重。

在浙江,三位一体的招生改革试点多年,也是将全国统一高考、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这三部分成绩综合成一个成绩,然后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2017年,投放招生计划近8000个。不同高校可以根据各自的招生要求对三部分成绩赋予不同的权重。例如,高水平大学一般是以高考成绩为主,权重可以设到60%~80%;省内的学校,其高考成绩的权重一般不能低于50%;而艺术类院校综合素质评价的权重可以达到60%。按照《人民日报》记者的说法,“三位一体”招生办法的设计,是在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之余,强化了试点高校对考生的个性考察,希望在尊重高考统一选拔的前提下,实现高校与考生之间的“精准匹配”。[1]

这种选拔方式,理论上具有很强的科学合理性。它弥补了单纯以高考分数选拔学生的不足,拓宽了高考选拔的多元化途径,强化了学业水平测试和高校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的作用。对高校来说,与统一高考的结合赋予高校更多量人选才的权力,体现其招生自主权,有助于高校选拔、挖掘到有潜质的学生。不少高校的招办主任都表示,新高考改革是大学从“按分取人”转向“看分+看人录取”的重要转折点。上海教育考试院院长郑方贤教授这样概括上海高考综合改革在招生录取阶段的目标和任务:“高考招生作为高校选才的主要方式和通道,既要保障高校招生自主权,也要满足考生对不同院校或专业个性化选择的要求。”[2]

(二)统一招录环节淡化甚至取消院校批次,代之以更加聚焦专业的志愿填报录取

在依然作为主要录取方式的统招录取环节,传统的以学校档次分数段为主要参考的分批次志愿填报方式发生了根本性改变。传统的一本、二本投档合并为一个批次,代之以院校专业组(上海)或分段专业平行志愿(浙江)填报、录取方式。

上海在2016年就已经尝试取消了一本、二本录取批次的区别,旨在让学生不再按照批次和学校身份来选择学校、填报志愿,而更多地关注学校本身的办学质量、学科专业的办学特色等。2017年施行新高考改革之后,与“3+3”的考试科目选择与组合相适应,上海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填报录取,由招生院校根据不同专业(含专业或大类)的科目要求和人才培养需要设置“院校专业组”。一所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院校专业组”内的专业可以调剂。考生的选考科目只要有1门与该“院校专业组”科目要求相同,即具有填报资格。例如,报考本科普通批次的学生可以填报24个院校专业组,每个专业组可以填报4个专业,总共可以填报96个专业。

“院校专业组”的志愿填报选择,相当于把原来“一个学校”的选择拆分成“几个专业组”的选择,让考生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和灵活的填报方案,鼓励学生遵从个人的兴趣、特长,使得考生可以自由地表达对特定专业或学科的兴趣爱好。这种志愿填报方式体现了新高考改革“尊重个性,鼓励选择”的精神,突出了“专业导向”,同时也激励了高校建设特色专业、实现错位发展。

浙江省也将所有录取批次全部取消,实行“分段专业平行志愿录取”。例如,普通批次平行录取的考生分三段填报志愿,每一段所在学生可以填报80个专业平行志愿,所有学生可以同时填报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从以往按批次分批填报志愿、分批录取,变为按考生成绩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新高考的各类、各段分数线,都是按实考人数的总分排序来划定的。以普通类为例,总分排名前20%、前60%、前90%分别划为第一段、第二段、第三段。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1:1比例投档。专业平行志愿的首次实行,有效缓解了广大考生在志愿填报环节的心理压力,解决了长期困扰考生的专业和院校难以兼顾的问题,扩大了考生在录取环节的选择权,使得考生最大限度地“录其所愿”。

(三)两依据之一的“+3”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后纳入高考总成绩

按照相关政策文件传达出的精神,新高考改革努力推行包含合格考和等级考两种类型在内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旨在引导学生在学好每门课程的同时,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程,充分发展个性潜能和学科特长,从统考“套餐”变成选考“自助餐”,使学生能够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兴趣选择考试科目。

学业水平考试,之前作为获得高考资格的门槛,更多的是对高中阶段学习情况的总结;新高考中,高中学业表现带入高考总成绩,在一定程度上为打破高考“一考定终身”的魔咒开启了一扇窗,给高校招生提供了更加丰富的参考信息。

之前相对主导的是“3+1”“3+综合”等大文大理、套餐式的录取方式,新高考实行“3+3”的科目组合,其中“+3”科目多样化的选考组合,有了自助餐的意味,为学生多学科全面发展、高校招生录取提供了更多参照信息。目前,浙江、上海的“+3”科目分别为“7选3”和“6选3”,分别衍生出35套和20套选考科目组合,为考生提供了更加多样化的选择。对浙江某理工科高校2017年招生情况的调研发现,该校统招批次招录的学生全面涵盖了浙江省35种选考课程组合,且“全理”的学生占比不是很高,“两理一文”的学生比例最高,另外还有少部分“偏文”的学生也被招录。

另外,新方案对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设计了等第呈现的方式,具体按每次参加考试的考生比例划分等第、折算分数。据说在百分制的计分方式中,因为害怕自己差一分而导致命运悬殊,所以每个学生都被迫在考试中分分必争,直接导致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教师教学压力过大,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第制有利于淡化“分分计较”。[3]

(四)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成为高校招生的重要参考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文件的精神,推行综合素质评价,意在用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注重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内容,旨在引导学生参加公益服务和社会实践。而将“兴趣”“责任”等综合素质评价计入档案,则有利于破除“唯分数论”。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高校招生工作中参考使用,是高校招生录取机制重大改革的具体体现之一。上海在推进新高考改革试点的过程中,政府主管部门对此项工作给予了积极推进,督促驻沪的8所部属高校和施行春季招生的23所市属高校先后发布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高校招生中参考使用的办法,并纳入各校招生简章[4],使得开展普通本科招生的38所在沪高校中,使用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高校占比超过80%。综合各种招生方式,使用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情况按照频次由高到低依次为:作为校测面试评分的参考依据(占比近四成);作为同分录取的参考依据(占比超四分之一);作为专业调剂录取的参考依据(占比近两成);作为资格初审的参考依据(占比超一成);其他。①

二、招生工作日益成为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

近年来,我国高等学校正逐步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同质化发展格局,呈现出优质、特色发展的新趋向。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最原始、最终极的职能。一方面,人才培养的理念、目标、方式、成效等,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学校的办学特色和质量声誉;另一方面,生源的差异化与适合度,对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目标的实现具有根本性影响。而生源特点与质量,显然是高校优质特色发展的根本保证。我国高校长期以高考单一总分为标准选拔考生,使得高校人才选拔意识不强,选拔能力差,人才选拔与培养严重脱节。[5]事实上,对于任何一所大学而言,招生的环节和培养的环节是不能分离的,招生是基础,培养是关键。招收更多符合培养理念、具有培养潜质的学生是一所大学实现使命的必要条件。[6]学校要将招生作为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环节,主动出击,选拔最适合自身办学定位的学生。

(一)招生成为高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前端延伸

如果说以往高校招办的招生工作更多体现为“照办”,即只需要按照高考的分数段录取考生,那么,新高考改革的初衷之一则是增加选择性,增加考生和高校、专业的双向选择,实现考生与高校、专业更好的双向匹配,从“选分”过渡到“选人”。在新高考改革方案基本上确定了考什么、怎么考的前提之下,怎么招、怎么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生源的质量和基础,招生便成为高校人才培养工作往前延伸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新高考的多元录取机制赋予高校较大的招生自主权,促使高校在招生工作启动之前,对自身的发展定位、人才培养特色有清晰的界定和把握,然后对照学校发展的总体目标,对希望招录生源的知识能力基础、个性素养特点等方面进行清晰的界定,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招生选拔的方式或衡量标准。

目前,上海所有高校都提出并报送了选考科目要求,半数高校明确给出了各专业招生的选考科目,所有高校确定了招生的专业组;9所高校试点实施综合评价录取,23所市属高校试点实施春季考试招生;31所高校先后制定和发布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学校招生工作中的使用办法。所有这些工作,都是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对招生工作做出的重要制度安排。

(二)招生能力将对高校特色发展产生决定性作用

新高考改革的制度设计与高校优质特色发展的新趋向相结合,对高校提升招生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所谓招生能力,从微观层面狭义理解,主要是指高校招生人员及队伍在招生工作中所需要的能力;从宏观层面广义理解,则包含高校吸引考生、选拔考生的能力。在当今高校优质特色发展趋向、新高考改革强化双向选择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现实背景下,对高校招生能力的关注,显然广义的理解更具有现实的迫切性,至少应在以广义理解为主的前提下考虑狭义理解。

基于此,高校的招生能力包括以下几个维度:其一,学校对自身的人才培养理念、定位、特色有清晰的界定和表述,且为学校教职员工所准确理解和把握;其二,对所希望录取生源的知识、能力等多方面的基础要求有较清晰的规定,如选考科目的划定、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筛选和使用;其三,制定相对有效的衡量标准与选拔方式。当然,微观层面还包括制度化的工作体系与流程设计、年度招生工作与方案宣传,以及招生队伍的组织与实际工作的开展等。

(三)高校人才培养的微观主体在人才选拔环节的参与度更高

新高考改革方案将选考科目设定为“3+3”,赋予了学生在选考科目和拟学专业方面较大的选择权,加之招生环节实施院校专业组填报志愿,引导学生更多地关注自己感兴趣的专业或专业组,而不再是高校招生的院校批次分布或学校分数段层级。这对高校招办“照办”、五六个人、两三天完成新生招录工作的传统做法产生了颠覆性的影响。仅仅靠招办工作人员不足以说清道明学校每个专业的特点和要求。人才培养的微观主体在二级学院,因而专业老师尤其是资深教授参与招生工作成为必然。

在实施三位一体招生试点的浙江省高校,学校层面越来越体会到当前招生工作的复杂性。要组建一个庞大的专家组进行面试,成本也很高。因此,很多学校都不想增加招生名额。然而,二级学院层面的呼声很高,各个学院都希望扩大招生名额。为此,有不少学校近年来不再组织校级层面的面试,而是由各个专业自行组织面试。

复旦大学在十余年自主招生和综合评价录取试点中的成功经验,就是秉持“让实施培养的人去选拔未来被培养的人”的理念,现在已经建立了一支由七八百名教授组成的队伍,这些教授不仅学问做得好,也热爱教学,同时也有一定的学生选拔经验,每年至少动员250-300名教授参加面试招录。[6]很多教授在面试时间跟研究生论文答辩时间冲突的情况下,想办法调整论文答辩时间,优先保证参加学校的面试招录。

教学一线教师在招生环节的高度参与,必将推动人才培养过程的变革。他们通过参加材料审核和面试过程,对学生有了更直观、更深入的了解。而学生在招生选拔中体现出的优秀素质,不仅增强了大学教师在人才选拔方面的责任感,更激发了他们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的热情。

三、当前高校招生面临的若干问题和挑战

虽然新高考为高校特色办学提供了某种程度上的制度保障,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依然存在各式各样的过渡性特征或局限,使得作为高校特色办学重要起点的招生工作环节仍然面临一系列挑战。如有评论就认为,“总体看来,这一轮高考改革,重点是科目改革,而没有触及录取制度改革,也就是说,考试科目调整了,增加了考试次数,但是,最终仍是按考生的科目总分排序、结合志愿进行录取。”[7]

(一)在统招批次主体地位不动摇的前提下,高校招生主体性发挥的空间仍极其有限

在上海、浙江的新高考中,都有部分学校进行自主招生试点、综合评价录取或三位一体招生试点改革,但自主招生、综评录取、三位一体等渠道录取学生所占的比例相当有限,且都还是和集中录取制度相嫁接。[7]当前高校招生工作中,仅有少数高校拥有试点综合评价录取、自主招生的权力,也只有少数学生可以通过综合评价录取、自主招生等渠道或方式进入自己心仪的高校,而绝大多数考生只能通过统招批次被高校招录。

在可见的未来,综评录取、自主招生等,是否仍然是极少数高校行使招生自主权的试验场?统招批次外的各种招生方式将在多大范围发挥作用?统招批次一统独大的格局是否可能被突破,其招录工作的时间窗口是否会开放?是否可能预留足够的时间给招录者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如果上述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那么绝大多数高校在招生选才方面的自主权将没有太多用武之地。

(二)在总分大排序、选考只需一科符合、院校专业组录取的机制下,选考科目的设定实效有限

高考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增加学生和高校/专业之间的双向选择。然而,在相关制度设计努力提高选择性时,高校和学生却都面临一系列新的挑战。目前上海高中学生在确定选考科目时实行的是“6选3”,浙江实行的是“7选3”。高校提出自己的选考科目要求,但又加了一句“学生的选考科目只要满足其中1门即符合报名条件”。也就是说,考生只要满足高校选考科目要求中的1门,就可以直接用高考总分与其他所有报考的同学进行比拼,比如一个学生可以用物理成绩跟别人的历史成绩进行比拼。上海的“6选3”可以有20种组合,浙江的“7选3”则有35种组合,看上去选择的确很多。但有专家分析指出,加了“只要1门符合”的条件以后,即便高校规定了3种选考科目的要求,其实几乎等同于没有任何指定。因为在20种组合里面,如果只规定3种的话,那么只有1种组合是不符的,其他19种全部符合,所以约束性最强的是指定1门,1门符合的也有10种组合。说得更透彻一点,在高校选考科目设定多门且只需1门符合即可报考同一个院校专业组、不同选考科目组合的考生总分大排序的设定条件下,高中学生的选考科目选择和高校的选考科目设定就具有了广泛的适应性,在高校录取环节几乎都成了摆设。有研究基于浙江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关于公布2017年拟在浙招生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的公告》进行了统计分析,发现:超过7成的选考科目组合类别都可以选择超过90%的在浙招生专业,其中最多的组合可以选择的专业数量占比甚至达到99.34%,适用范围最小的选考科目可以选择的专业也占到所有在浙招生专业的66.12%。[8]

(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如何使用才能真正发挥其“参考”作用

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参考依据,“参考”的内涵和边界该如何体现,一直也是模棱两可的。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高等学校在高考招生过程中,如果将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量化,折算成分数,再计入高考成绩,成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是不是意味着将“两依据”变为了“三依据”,而超过了“参考”的程度?如果只在招生的过程中看一下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最终仍以高考成绩作为考生入学的决定性标准,仍重复“考试成绩定终身”的模式,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会不会变得“可有可无”?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高等学校在高考招生过程中,如何把握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从“依据”到“可有可无”之间的度,是新高考改革所面临的重大难题之一。如何拿捏这个“度”,仍是学术界和实践界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

目前,上海8所部属高校都正式公布了各校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如何参考使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办法,实行春季招生试点的23所高校也在招生简章中载明了如何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办法。概括而言,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基本用于四个方面:高水平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及自主招生的初试和面试;春季招生学校校测面试;秋季统一招生同分参考和专业调剂录取;高水平运动队、艺术团等特殊招生报名审核等。然而,上述几类招生的规模和占比均有限,而大多数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统招录取环节可能都没有机会被参考,这与方案所设想的“重要参考”似乎仍有较大差距。

四、高校招生能力提升的若干触发点

尽管新高考改革仍在试点探索阶段,仍有诸多不完善或不彻底之处,但改革已经为高校特色发展的招生工作打开了几扇窗,如对所有高校开放的选考科目设定要求、对部分高校开放的综合评价录取等。如何在这些切入点上用心把文章做好,将是高校招生能力提升的重要触点。

(一)选考科目设置:试点招生高校需认真把握的招生和办学自主权

在新高考招生改革中,呼唤多年的高校招生自主权部分回归高等院校,主要体现在高校可以从人才培养的目标和学校办学特色出发,对报考生源提出学业准备方面的预期,即设置不同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但一个根本的问题是,长期习惯于按统一高考分数录取的高等院校是否做好了相应的准备。以选考科目设置要求为例。按照新一轮高考招生改革方案,高校专业设定选考科目的范围为0~3门。具体而言,无选考科目设定要求的,考生无论选考什么科目均可报考该专业;选考科目指定为1门的,则只有选考该科目的考生才能报考;选考科目指定为2~3门的,考生选考科目中只需有1门在高校确定的选考科目要求范围内,即可报考该专业。在上海,2017年招生的37所本科高校的1096个专业(类),没有对选考科目提出任何要求的专业(类)所占比例高达60%。[9]2017年在浙江省招生高校的所有专业中,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占46%,其中要求为1门的占5%、2门的占8%、3门的占33%。[10]有学者据此指出:“实际上只有33%的高校专业具有明确的主体责任意识,对自身专业对学生知识结构和职业取向的独特性有明确完整的认识。”[11]有些学校在设定选考科目要求时,考虑得更多的是增加学生报考人数,而不是按专业对学生学习科目的要求来设置选考科目,导致所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较为随意或不够严谨。其可能产生的结果是,不同课程组合的考生被同一专业录取,可能存在学科专业背景差异极大的情况。比如前文述及的浙江某理工科高校,少部分“偏文”的学生也被招录进理工科专业。如此,教学如何顾及学生的学业准备及学术取向等差异,将是新高考改革后高校面临的新的挑战。

山东省从2017年开始进行新高考改革。在全省普通高中2017届课程实施方案及学科教学培训会上,张志勇副厅长指出,不同于浙江和上海,山东充分尊重高校的意见,某个专业、高校确定需要学生在高中时学几门,就得学几门,不能只满足1门就可以报考这个专业。应该说,这种强匹配的要求将在相当程度上保障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权。

当然,就目前试点情况看,只设定本校招生的选考科目还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进一步争取改变总分大排序的录取方式,建立基于选考科目的分轨录取方式。也许,这才是设定选考科目的终极目标所在。

(二)以综评录取为代表的高校自主选拔招录方式改革:部分高校先行先试、积累经验

如前所述,上海的综评录取、浙江的三位一体招生方式是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过程中高校自主选拔招录的亮点,受到业界和社会高度关注。试点高校在落实改革政策的过程中,在拟定各自的实施方案,尤其是校测入围标准的制定、校测基本程序的设定、校测专家队伍的遴选和组建、校测方案的具体实施及相应的监督保障机制等方面,都进行了周到细致的研究和安排,并预设了专门的跟踪评估机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虽然目前有资格实施相关试点的高校还不多,试点政策所惠及的学生数量和比例也都有限,但总体来说,该项试点代表了量才选人的基本方向,目前也有越来越多的高校在努力争取政策许可,以尝试在某些专业、院系和招生批次中试点自主选拔招录人才。可以乐观地预期,随着新高考改革试点的省份、高校日渐增多,高校自主选拔招录的覆盖面将会逐步扩大,届时由学校根据各自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拟定选拔招录条件、接受考生申请,从申请者的统一高考成绩、学科特长(竞赛获奖)、中学学业表现、中学综合素质和面试考察等维度进行独立的多元综合评价,最终确定招录学生名单,将会成为大势所趋。也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实现高校招生选拔机制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自主选择学科、专业和学校,让高中学生更好地发展个性、兴趣和特长,实现高校招生的差异化,最终实现高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的特色化。

(三)学生培养的跟踪评价与反馈改进机制:招录工作动态调整的重要前提

任何试点改革,都需要有意识地进行相应的跟踪评价,以对其成效与问题有基本的把握,并将之反馈到后续的改革进程中,形成有效的动态调整机制。

上海、浙江在试点高考招生录取改革的过程中,也都自觉引入了学生培养的跟踪评价机制。担任复旦大学招办主任多年的丁光宏教授曾经特别介绍了学校招生的跟踪调查和多维度分析系统。这是学校在对招生录取工作提出改革方案时同步设计的一套追踪系统,专门聘请了统计学的教授做这方面的工作,然后招生专家组据此不断修正选拔方法,包括师资队伍、面试情况等。丁教授介绍,从2006年至2016年的招生,总共跟踪了7426人。他们把上海生源自主选拔招生的学生跟上海高考招收的学生进行对比,把浙江生源自主选拔招生的学生跟浙江高考招收的学生进行对比,在学生绩点、奖学金获得比例、学术研究、国际交流、毕业后出国深造等方面都得出了若干结论。[6]概括而言,从定量分析的维度看,几乎所有的指标,在所有的地区、所有的年级,自主选拔的学生都呈现出明显的优势,这进一步强化了学校做好综评录取试点改革、自主选拔学生的信心和决心。

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对三位一体招生改革的成效也进行了调研。结果显示:与通过统一高考录取的学生相比,通过三位一体招生方式录取的学生,专业素养稳固,特长优势突出,时间管理和职业规划能力更强,担任学生干部比例和活动参与度更高,评奖评优表现更好,心理调适能力更强,综合素质更优秀。调研同时也发现,招生的科学性需要继续提高。比如,对于教学科研型院校、研究型院校而言,三位一体招生的效果比较好;而对于职业院校、层次较低的学校而言,效果却比较差。当然,就某些学校的某些专业来说,也有反例。如有学校就发现,从数学专业多年的实施效果来看,不是通过三位一体招录的学生明显更优秀,因此学校停止了数学专业的三位一体招录。原因可能在于,最初都是实施的统一招生,没有分专业招录。分专业招录的话,数学能力可能会更明确地体现出来。

(四)争取最大程度的外部支持:新高考改革成功必然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

高考改革关涉千家万户,已远不是教育领域的专业事项,而是备受关注的社会议题。为此,尽可能争取最广泛的社会理解、接受和支持,才是高考改革成功推进的前提和保障。

从政府授权的角度说,高校招生工作要积极争取最充分的信任以及更大程度的自主决策和运行权,利用政府宏观政策和制度优势,营造良好的试点改革氛围。同时,高校要接受政府严格的监督管理,确保高校基层实践创新所需的良性政策和制度环境。

具体到每所高校,其招生方案和标准的拟定,也需要征得尽可能多的利益相关者的理解和支持。因此,针对可能影响潜在生源报考选择的对象群体(如区县教育部门、中学校长、高三年级教师及家长等)的政策宣传和解读、招生咨询培训等工作,都需要有意识地加强,以提高政策的理解和接受度。

另外,信息技术为高校招生工作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暗藏了若干潜在风险,技术支持和保障越来越成为高校招生的重要方面。高校需要主动寻求专业技术部门和人员的协助,强化录取平台的测试和模拟演练,对考生志愿填报、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载入、投档录取等各环节的工作要点逐项进行研判,加强考生信息安全防护,排除风险隐患,严防数据信息泄露。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改革措施平稳落地。

注释

①根据上海市教委网站公布的“2017年本市高校应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汇总统计。

[1]姜泓冰,赵婀娜,江南,等.新高考,招录方式新在哪儿(关注高考之变·招)[N].人民日报,2017-07-19(12).

[2]郑方贤.新高考招录方式:高校与考生之间的“精准匹配”[N].人民日报,2017-07-19.

[3]襄阳.教育部出台两项新一轮高考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EB/OL].(2014-12-17)[2017-11-03].http://www.52wangjie.com/jiaoyu/gaokao/20146187.html.

[4]上海市教委.2017年本市高校应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EB/OL].[2017-11-03].http://www.shmec.gov.cn/web/xwzx/jyzt_sonlist.php?area_id=3510.

[5]于涵.招生与培养: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的理念与创新[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14,35(6):31-34.

[6]丁光宏,朱晓超,王阳,等.复旦大学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改革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考试,2017(4):5-13.

[7]熊丙奇.新高考:扩大学生权利后的改革建议[EB/OL].(2017-08-23)[2017-11-03].https://news.uc.cn/a_15126051372931423350/.

[8]中国教育在线.浙江选考几乎没影响?这组合可以选择99.34%的专业![EB/OL].(2017-06-29)[2017-11-03].http://gaokao.eol.cn/yxdt/201706/t20170629_1535913.shtml.

[9]新浪教育.上海37所高校2017年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公布[EB/OL].(2015-02-03)[2017-11-03].http://edu.sina.com.cn/gaokao/2015-02-03/1602456870.shtml.

[10]教育部.浙江2017年高校选考科目公布[EB/OL].(2015-03-02)[2017-11-03].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5147/201503/184332.html.

[11]傅维利.高考改革与高校责任主体的回归[J].中国高等教育,2015(1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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