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昭《女诫》及其现代启示

2019-02-21 07:47金璐璐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9年2期
关键词:思想教育

金璐璐

(商丘师范学院 人文学院,河南 商丘 476000)

依《后汉书·列女传》可知班昭“博学高才”[1]2784,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这使她足以胜任教育子女的工作。《女诫》是班昭写给即将出嫁的女儿们的一部典籍,也是她女性教育思想的重要载体。因此,对《女诫》进行思考和探索,不仅可以使我们更加全面地把握班昭的教育思想和女性观,而且对我们现代的女性教育也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一、《女诫》的内容

古代女子出嫁前,其父母都会向她们传授关于“妇顺”的内容,包括妇德、妇容、妇言、妇功诸方面,为她将来宜室宜家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这些记述见诸典籍的颇多,诸如:

父送女,命之曰:“戒之敬之,夙夜毋违命。”母施衿结帨,曰:“勉之敬之,夙夜无违宫事。”庶母及门内,施鞶,申之以父母之命。命之曰:“敬恭听。宗尔父母之言,夙夜无愆,视诸衿鞶。”[2]972-973

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门,戒之曰:“往之女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3]。

自小阙内训,事姑贻我忧。赖兹托令门,任恤庶无尤。贫俭诚所尚,资从岂待周。孝恭遵妇道,容止顺其猷。

——韦应物《送杨氏女》

《女诫》亦如是。它以卑弱、夫妇、敬慎、妇行、专心、曲从、和叔妹等7篇来对束缚于家庭之中的女性进行全面的精神洗礼,希望既对她们“庶有补益,裨助汝身”[1]2786,又不至于“失容它门,取耻宗族”[1]2786。

许慎《说文解字》释“妇”为:“妇,服也。从女持帚洒扫也。”[4]从文字层面强加给女性卑弱的意识,明确将女性居于服从地位,使她们成为主管家务劳动的奴隶。《孔子家语·本命解》记载孔子言论:“女子者,顺男子之教而长其理者也,是故无专制之义,而有三从之道,幼从父兄,既嫁从夫,夫死从子,言无再醮之端。教令不出于闺门,事在供酒食而已。”[5]他的“三从”理论更是强制规定了女性的卑弱地位。班昭的《女诫》是将男权社会强加给女性的这些规定进一步深化、具体。其《女诫》首篇即为卑弱篇。用“古者生女三日,卧之床下,弄之瓦砖,而斋告焉。卧之床下,明其卑弱,主下人也”[1]2787的古礼,来特别强调女性从诞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了其卑下的命运,谆谆告诫女性应安于卑弱的地位。可见,女性天生卑弱,必须服从男性的思想已经成为她们的一种潜意识,从而为全文奠定了“男尊女卑”的思想格调,以下各篇都是围绕这一思想定位而展开论述的。

从自然生理的角度看,女性一生的主要任务就是相夫教子,因此,对其的训诫也首先由此展开,即儒家要求的“夫为妻纲”。班昭在“夫妇”和“敬慎”篇对此给予详细阐释。“夫妇”篇开篇即言:“参配阴阳,通达神明,信天地之弘义,人伦之大节也。”[1]2788婚姻作为人伦之始,夫妻之间如何相处,方能维持好和谐美满的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在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上,班昭则把丈夫作为“御”者而置于统治地位,妻子只能作为被治者而充当“事”者。这种夫妻之间不平等的关系安排不仅凸显了班昭“男尊女卑”思想,而且班昭还把它上升到伦理高度,指出:“夫不御妇,则威仪废缺;妇不事夫,则义理堕阙。”[1]2788从而进一步从儒家礼教强化丈夫御妇,妻子事夫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阳以刚为德,阴以柔为用,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1]2788班昭在《女诫》“敬慎”篇中指出“阳刚阴柔”是家庭中男女双方担任角色不同的原因,因此,妻子对丈夫应该“敬顺”。如出现“侮夫”和“争”“讼”之事,都会归咎于妻子没有做到对丈夫的“敬”与“顺”。为了避免生活中这些不敬之事的出现,那么加强女性自身的道德修养就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因此,在接下来的“妇行”篇中,班昭从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四个方面来概括女性必备的道德素养:

清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己有耻,动静有法,是谓妇德。择辞而说,不道恶语,时然后言,不厌于人,是谓妇言。盥浣尘秽,服饰鲜洁,沐浴以时,身不垢辱,是谓妇容。专心纺绩,不好戏笑,洁齐酒食,以奉宾客,是谓妇功[1]2789。

在此,班昭要求女性要做到淑娴忠贞,举止言行合乎礼法,并称此为妇德。其言语不仅要注意分寸,不说粗俗之语,还要注意说话的时机,以免引起别人的反感,此为妇言。班昭对妇容的要求很简单,仅是穿着干净整洁,而非刻意的装扮和修饰。对于妇功,班昭也只是要求能做到专心纺织和能够准备可口的酒菜。在这里,从内容排序和要求程度来看,班昭还是注重对女性品德的教育和培养。

女性在夫家,除了要理正和丈夫的关系外,还要处理好与其他家庭成员的关系,因为与他们之间关系的好坏也同样会影响婚姻的成败。这包括与翁姑和丈夫的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等。毕竟他们作为家庭成员中的一分子,且从血缘上来讲,他们与丈夫的关系远胜于自己,因此,他们有绝对的发言权,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女子在夫家的命运和地位。那么与他们搞好关系的最好办法是什么,班昭分别用“曲从”和“和叔妹”两篇来一一指出:“顺命”“曲从”和“谦顺”。

总之,“男尊女卑”作为全文的灵魂和主线,“卑弱”篇奠定了其思想基础和感情基调,“夫妇”篇是“男尊女卑”思想的具体化,“敬慎”“曲从”和“和叔妹”篇的思想来源是儒家的“柔顺”思想,“妇行”篇又全面解释了“四德”,“专心”篇则是对“守贞”思想的详细阐释,因此,可以说班昭的《女诫》不仅没有脱离儒家传统女性观的窠臼,而且对其更加具体化、详细化和系统化。

二、班昭的教育思想

《女诫》是班昭给曹氏家族中的女性制定的一个可供参考的行为规范。然而,笔者考察汉代世风,却发现班昭的主张与社会现实以及她的自身情况存在诸多相悖之处,以下将分别阐述之。

依《后汉书·列女传》可知,班昭“年十有四,执箕箒于曹氏”[1]2786,“世叔早卒”[1]2784,班昭没有再嫁,担负起抚孤、育孤的责任。“寡母抚孤”的她可谓从一而终,恪守妇道,珍惜名节。因此,在如何处理夫妻关系问题上,班昭在“夫妇”“敬慎”篇中指出妻子对丈夫应持敬顺之道。她还特别强调“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1]2790。不过就汉代上自贵族下至平民改嫁自由、再嫁成风的现实而言,她的观点完全不符合当时的社会风习。如《汉书·外戚传》记载:“孝景王皇后,武帝母也。父王仲,槐里人也。母臧儿,故燕王臧荼孙也,为仲妻,生男信与两女。而仲死,臧儿更嫁为长陵田氏妇,生男蚡、胜。臧儿长女嫁为金王孙妇,生一女矣,而臧儿卜筮曰两女当贵,欲倚两女,夺金氏。金氏怒,不肯与决,乃内太子宫。太子幸爱之,生三女一男。”[6]3945-3946景帝王皇后先嫁金氏,已生一女而又入太子宫;王皇后之母臧儿先嫁王仲,再嫁长陵田氏。另据《后汉书·列女传》载:“陈留董祀妻者,同郡蔡邕之女也,名琰,字文姬。博学有才辩,又妙于音律。适河东卫仲道。夫亡无子,归宁于家。兴平中,天下丧乱,文姬为胡骑所获,没于南匈奴左贤王,在胡中十二年,生二子。曹操素与邕善,痛其无嗣,乃遣使者以金璧赎之,而重嫁于祀。”[1]2800东汉文人蔡琰先嫁卫仲道,夫亡归家,又遭逢董卓之乱,被左贤王掳去。后被曹操重金赎回,再嫁董祀。

对于女性的装扮,班昭认为“妇容,不必颜色美丽也”[1]2789。班昭的文学风格被后人评为“白发青裙”。依据班昭文字间流淌出来的信息,我们也可以推测,在生活中,她同样是一位清心寡欲之人。衣着颜色的暗淡,传达出一位身兼寡母与长者双重身份的妇人内心的孤寂。但是,在汉代,随着经济的发展及纺织业的巨大进步,汉代的女性具备了一定的审美观和自我意识,她们对自己的服饰、佩饰、发髻以及面妆等都有了十分细致的追求。这在文学作品中也有大量的反映。如:罗敷“头上倭堕髻,耳中明月珠。湘绮为下裙,紫绮为上孺”(《陌上桑》) ,刘兰芝“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著我绣夹裙,事事四五通。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腰若流纨素,耳著明月珰。指如削根葱,口如含珠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东汉繁钦的《定情诗》云:“何以答欢忻,纨素三条裙。”

关于女性的才学,班昭认为“不必才明绝异也”[1]2789。然而,汉代妇女因生活在较为开明的时代,都比较广泛地接受了家庭教育,具备较高的文化素养。根据《后汉书·列女传》的记载,班昭的作品是由其儿媳丁氏整理、撰集成书,并作《大家赞》。可见丁氏是受过一定的文化教育,并具有较高的文学才华,且得到班昭的接纳,并与之相处和谐融洽。这件事情本身即说明班昭其实是不排斥文化水平高的女子的。“古之妇学,必有礼而通诗,六艺或其兼擅者耳”[7]159。汉代的女性接受了广泛的教育,除了德育和技能教育以外,《易》《尚书》《诗经》《孝经》《论语》《礼记》《春秋》等儒家典籍的学习也是她们的必修课程。这在史书中俯拾皆是,如《汉书》中“婕妤诵《诗》及《窈窕》《德象》《女师》之篇,每进见上疏,依则古礼”[6]3984。《后汉书》中明德马皇后“能诵《易》,好读《春秋》《楚辞》,尤善《周官》《董仲舒书》”[1]409;熹邓皇后“六岁能史书,十二通《诗》《论语》,诸兄每读经传,辄下意难问,志在典籍,不问居家之事”[1]418;顺烈梁皇后“好史书,九岁能诵《论语》,治《韩诗》,大义略举,常以列女图画置于左右,以自鉴戒”[1]438。

在“和叔妹”一章中,班昭强调:“我臧否誉毁,一由叔妹,叔妹之心,复不可失也。”[1]2791然而班昭的《女诫》刚一面世,便遭到了来自曹寿妹妹的争鸣:“昭女妹曹丰生,亦有才惠,为书以难之,辞有可观。”[1]2792可见,班昭与曹丰生虽为姑嫂关系,却并未事事观点一致,即使出现了认识上的分歧也不会随意屈从对方。这与班昭的理论再一次出现分歧。

然而,在上述一系列看似矛盾的肯定与否定背后,笔者却能触摸到班昭教育思想的感情倾向和她的育子特色,即她身为寡母所具有的美德。

首先,以德育为主的教育方式。通过班昭在《女诫》中的一系列与社会现实相左的主张,我们发现,对于女性在自我的修饰、才识的追求、言语的表达等方面,她并不作刻意的提倡,而是把训诫的重点放在品德修养的提高之上,如对忠贞、敬慎的强调等等,这本身即是对德育推崇至上的一种表现,凸显了班昭极其强烈的家庭道义感和社会责任感。班昭认为一个女子,除了要做到这些最基本、传统的行为规范之外,还要做到对丈夫忠贞、对公婆孝顺、对家人和顺,以构建出和谐、欢乐的家庭氛围。

其次,在教育内容上,与国家政策紧密联系。“天子命之教,然后为学”[2]1332,在等级森严的宗法制社会里,教育话语权是由国家牢牢控制和掌握的。出于统一思想和培养、选拔人才的需要,国家会对教育的内容做出规定。家训亦如此。它不但受政治影响,为政治服务,而且其终极指向仍然是国家的发展和政治需要。班昭在《女诫》中一再强调女子应该对丈夫忠贞,反对女子改嫁以及对公婆的孝顺等等,无不与东汉政府奖励贞妇,提倡孝道的国家政策相呼应,彰显了她的社会责任感。

最后,汉代以儒家思想作为治国理念。班昭不仅言行举止恪守儒家风范,而且会时时用儒家思想来规范家中子女的行为,从而使她的家训思想儒学化。在儒家的家庭伦理思想中,特别强调“父严、母慈、子孝、兄友、弟恭”,讲究“仁爱”。班昭甚至在《女诫·妇行》篇中特别引用:“古人有言:‘仁远乎哉?我欲仁,而仁斯至矣’,此之谓也”[1]2789的话来加以强调。身为慈母,在“相夫”一职失去之后,那么“教子”就显得尤为重要。班昭将儒家所提倡的恭敬、忠孝、仁义等社会价值观念通过《女诫》灌输到家中儿女身上,在促使她们去适应自己的社会角色之时,班昭也完成了自己的社会角色所应担负的责任。

总之,生活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的班昭,在当时的儒学环境及家庭氛围影响下,只是原封不动地接受了社会,并把这些男权社会的要求内化为一种自觉的行动,而并没有试图跳出来,去摆脱这个传统世界的愿望和想法。她只不过是那个时代的人物,她的观点是她那个时代的一种普遍认识。也就是说,她的思想具有普遍性,而不是单单对女性而言,或单单对女性的思想单方面的约束。因此,我们可以说班昭正是因为对自身生命的存在价值和在男权社会里女性所扮演的社会角色的清醒认识,进而使她成为儒家女性观的自觉皈依者和传播者。班昭只不过是时代的传声筒而已,《女诫》也是当时泛儒背景下的产物。

三、班昭教育思想的当代价值

《女诫》作为中国古代女教的开山之作,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因此,必然会有其思想局限性。但是,如果辩证地看待《女诫》,它并不完全是女性进步的障碍,它在协调家庭矛盾等方面对我们还是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和积极影响的,对于当代社会还是具有一定的价值的。

(一)努力构建和谐家庭环境

《礼记·昏义》曰:“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2]1680婚姻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通过男女二人的结合以实现两个家族在政治、经济等方面的联盟,更是希望能够绵延子嗣、传宗接代。那么家庭的稳定和谐就尤为必要。因此,古代女子在出嫁之前,父母都会反复教导她们在夫家应该注意的事项,如“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诗经·桃夭》)。班昭在《女诫》中向女儿们传达了实现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之道:“夫为夫妇者,义以和亲,恩以好合。楚挞既行,何义之存?谴呵既宣,何恩之有?恩义俱废,夫妇离矣。”[1]2789在夫妻的相处中,女性要以谦让、宽容的姿态处事,避免夫妻之间的争斗发生,从而“宜其室家”,实现家庭成员之间的“妻子好合,如鼓琴瑟。兄弟既翕,和乐且耽。宜尔家室,乐尔妻帑”(《诗经·小雅·棠棣》), 促进家庭和谐的神圣使命。

因为“在中国人的心理世界中,占支配地位的,是人伦,而非人权。人权的立足点是独立的自我,人伦的立足点则是自我所从属的各种亲属关系”[8]。在一个大家庭中,女性要面对的还有公婆、叔妹、妯娌等成员。因此,女子在夫家要实现整个家庭的和谐相处,还要处理好与上述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恪守儒家“和为贵”的思想,孝顺公婆,敬重丈夫,遵从妇道,尊老爱幼,言行举止也应合乎规范。班昭主张女性要以大局为重,处处以忍让、谦顺为行为原则,甚至为了实现整体的和谐,不惜牺牲个人利益。虽然这种孝顺是建立在“曲从”的基础之上,但是,在客观上也达到了孝敬公婆、和谐家庭的目的。这在今天,对于家庭成员之间建立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二)加强女性自身的道德素养

“妇人本自有学,学必以礼为本。”[7]159在《女诫》中,班昭对女性的道德素养从德、容、言、功四个方面做了全方位细致化的要求。她强调女性要举止合礼,动静有法,谨守节操;言辞得当,择善而言,择机而言,不道恶语,不惹人厌。同时她认为妇容的保持贵在服饰整齐、干净、得体和身体的干净清爽,做一个内外兼修的女子。这与蔡邕在《女诫》中的主张不谋而合:

心犹首面也,是以甚致饰焉。面一旦不修饰,则尘垢秽之;心一朝不思善,则邪恶入之。咸知饰其面,不修其心。夫面之不饰,愚者谓之丑;心之不修,贤者谓之恶。愚者谓之丑犹可,贤者谓之恶,将何容焉?故览照拭面,则思其心之洁也;傅脂则思其心之和也;加粉则思其心之鲜也;泽发则思其心之顺也;用栉则思其心之理也;立髻则思其心之正也;摄鬓则思其心之整也[9]。

对于一位女性来说,相较于姣好的容颜和外在的修饰,内在的心灵美更为重要,因为品行的端正对于维护家庭、邻里关系的和谐都是十分有利的。即使在今天,这些要求对女性自身素养的提升也是非常适用的。

同时,班昭要求女性在家庭生活中要“谦让恭敬”“晚寝早作”“正色端操”“清静自守,无好戏笑”,这对于培养她们养成宽厚仁慈、勤劳坚忍、知耻有节的传统美德是大有裨益的。

(三)在女子教育上的推动作用

在女子的教育问题上,班昭打破了以往只有男子才接受教育的传统偏见。她大胆提倡女子也应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提出了“《礼》八岁始教之书,十五而至于学矣。独不可依此以为则哉”[1]2788。她认为不论男女从8岁起,都应该接受相应的教育。另外,班昭对子女的教育具有延续性,她不仅在孩子年幼之时对他们进行精心调教,而且在她们长大成人步入社会之后,依然给她们有益的指点,堪称一位优秀的教育家。由此可知,《女诫》不仅对我国的女性教育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而且在女性教育的具体内容上所提出的合理建议,时至今日仍对我们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这是毋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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