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专业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2021-11-22 14:30李永霞
北方经贸 2021年10期
关键词:职业技能校企职业院校

李永霞

(黑龙江省商务学校,哈尔滨150056)

职业教育在我国教育体系中有着重要地位,国家非常重视职业教育,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提出了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而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则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是指中职学校和高职学院联合招收初中毕业生,按照3+2的学制,三年在中职学校学习,两年在高职学院同一专业学习,分两个阶段培养专科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模式。完善职业教育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中高职衔接,推进中高职业院校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设置及课程体系、教学全过程的有效衔接显得尤为重要。

一、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定位相似,缺少从低到高的层次性

中职学校和高职学院经贸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显示,中职学校经贸专业培养的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发展基础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主要从事市场推广、商品销售、网店运营等行业,高职学院的经贸专业是以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旨,其主要从事的是商品销售和营销推广以及运营管理等工作,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相似,没有体现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从低到高的层次性。

(二)缺少核心课程的有效贯通与衔接

调研显示,经贸专业3+2模式中高职贯通培养的院校仍存在着专业课程设置重复,课程结构不合理,课程内容重复,课程衔接没有体现出从低到高的教育规律,课程内容简单重复缺少递进性,既浪费有限的教学资源,又容易让学生觉得知识重复而产生厌倦心理,从而严重影响了中高职课程衔接贯通的质量,进而影响了人才培养的质量。

(三)实践教学内容缺少校外实习实训

实践教学是中高职贯通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到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质量。首先,中高职贯通中实践教学内容安排的不科学不合理,二者的实践教学内容安排大同小异,从而使专业技能变成了重复训练而不是提升。其次,实现校外实践教学实习实训的机会较少,受客观条件的制约校企合作难以真正实现,使中、高职的教学最后变成了校内实训比较多,而校外的实习实训欠缺的状况。

(四)没有建立起标准的贯通衔接的评价体系

检验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质量的手段和途径重要的就是考核与评价,目前国内的很多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模式中的考核评价的主体单一,并且考核评价大都存在一些问题,如考核的模式大都流于形式,专业技能占比不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校企多元评价体系。

二、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国家的职业技能标准制定的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的职业资格标准制定的不够完善,职业标准的描述不够具体,职业标准的应用性不强、实效性有待提升。有些学校甚至没有按照国家的职业标准来设置课程,或者多数行业企业也没有根据国家的职业资格标准来引进人才,这就导致了国家在职业标准和行业的用人标准上错位。

(二)行业企业参与实践教学的积极性不高

行业、企业是产教实现融合的重要环节,也是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重要环节。近年来,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使得我国职业教育取得了高速发展,但校企合作也存在一些问题,缺少有效的激励机制,企业与学校合作的积极性不高,校企合作浮于表面,致使企业参与职业院校实训实践教学的积极性普遍不高,这些都导致了中高职院校贯通下的学生的职业技能得不到根本有效的提升。

(三)中高职学校沟通交流协调机制不畅

国内很多职院校并没有成立相对应的主管机构,这导致中高职彼此之间缺乏良好的协调方式和统一的沟通渠道,由此在执行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方案中,难免就会出现院校均按照各自的人才培养方案来进行教学的组织和教育的认知,也会在课程设置和教学实施中,由于缺乏相互了解而出现人才的断层培养。

(四)高水平“双师型”教师短缺

中高职院校近些年来都非常重视教师的“双师型”队伍建设,但是目前大部分职业院校仍存在着师资队伍结构的不合理或者师资队伍实践的水平不高等问题,这已经成为了经贸专业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严重阻碍。

三、对策和建议

(一)人才培养目标要有效衔接

中职学校和高职学院应合理地制定人才培养目标,所依据的正是职业岗位对所需人才的培养规格,所以人才培养目标既要实现技术性和职业性上的统一,又要体现出人才培养层次上的差异性,同时目标的制定也要遵循从低到高的原则。要进行科学系统设计,要共同开发研究中高职贯通一体化所需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方案,真正实现中高职贯通下的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

(二)课程标准一体化,课程体系顺序要衔接

遵照职业能力培养由低到高的原则,中高职院校均应开发出以职业工作过程为引导的、实践型的职业教育课程以及构建以实践为导向的职业课程标准。其中职业课程标准的制定应以国家的职业标准为基础,同时与学生的职业技能需求相符合,这样才能让职业标准与课程标准相对应,与课程内容和职业技能鉴定的内容相对应,且课程的技能考核评价标准也要与职业技能鉴定的标准相对应,如此,促进中高职课程的有效衔接。

(三)建立常态化的合作交流共建机制

签订中高职贯通对接协议的职业院校应共同组建合作交流的专家组,共同制定中高职贯通所需要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及教学考核评价、共建技能实习实训实践基地等,以此来保证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的延续性及贯通性,从而真正实现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以及技能实习实训实践等方面的资源整合与共享,实现人才的共同培养。

(四)共建高水平的“双师型”师资队伍

中高职贯通下的职业院校不仅要重视和提高文化基础课教师的教学水平,同时还要重视专业课的“双师型”教师的教学水平的提高。针对高水平的“双师型”的教师,中高职院校应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共同建立起校企合作的轮岗互聘制度,从而促进校企人才的双向流动。

(五)加强校企合作,建立健全实践教学体系

中高职院校应结合行业企业的用人标准,同时兼顾职业院校学生的特点,体现职业能力培养的原则性,突出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在教学层次上设计递进式的实训实践教学内容,建立技能实践实训、跟岗顶岗的教学体系。通过“引企入校”的方式,建立起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

(六)构建职业院校多元化的考核评价体系,实现教学评价过程的全跟踪

中高职院校的职业考核与评价均应遵照国家职业技能考核的标准,构建自己的多元化的技术技能考核评价体系。中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还应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建立起校内与校外行业企业专家共同参与的技术技能的多元化考核评价模式。改变单一的评价方式和评价标准,使学生的学与教师的教都得到客观、全面的评价。在考核评价中应注重教学的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对学生的学习态度、课堂表现、职业素养、综合实践能力以及实习实训的表现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全过程的跟踪考核。

(七)构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衔接的考核体系,体现职业技能的渐次提升

职业技能各级等级证书是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及专业技能水平的有效凭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及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的出台,规范了职业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标准,这对于职业教育中高职有效贯通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中高职贯通培养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专业知识、专业技术技能和职业能力的有效贯通和衔接。因此,构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相衔接的考核体系是中高职贯通培养的一项有力举措,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渐进性来证明学生的职业技能的渐次提升。

中高职贯通培养一方面是中职教育体系的自身突破,是实用型技术人才培养模式的新突破;另一方面是高职教育体系的一个完善,不但可以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同时又能推进高职教育质量的提升。中高职院校贯通培养是构建现代职教教育体系、推动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创新职业教育新思维的一个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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