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价值意蕴、实践探索及优化路径

2023-02-07 01:15周慧红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23年6期
关键词:农村基层党组织农村

周慧红

(山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太原 030031)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也明确强调,“坚持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2〕。新时代,各地因地制宜进行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实践探索,农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不断进步,农村群众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中国式乡村治理现代化稳步前行。当前的实践充分证明,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是解决中国农村治理难题、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善治之路,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对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价值意蕴、实践探索和优化路径进行研究,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工作,进而将党的治理势能充分转化为乡村治理的效能。

一、新时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价值意蕴

(一)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坚实基础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谋划、安排、推动下,乡村振兴的实践在中华大地上逐步展开,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乡村振兴是一个长期的历史任务,当前,乡村全面振兴仍然任重道远,需要我们为之付出不懈的努力。在此过程中,乡村的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都离不开对乡村社区的有效治理,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程。因此,党中央强调,“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3〕19,“要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4〕。

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能够提升乡村治理的效能,进而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基础。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战斗堡垒,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直接推动者,是乡村振兴战略的直接实施者。将党建贯穿于乡村治理的各个方面,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必然能将其党建的势能转化为乡村治理的效能。其一,能够将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的势能转化为乡村治理的决策效能。农村基层党组织加强自身政治建设,强化自身政治功能,能够“引领基层各类组织自觉贯彻党的主张,确保基层治理正确方向”〔5〕14,使乡村振兴事业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不断发展前进。其二,能够将农村基层党组织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势能转化为乡村治理的价值效能。在乡村治理的背景下,农村基层党组织加强自身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必然能够将党的价值理念、思想理论、作风德行潜移默化地渗透到乡村治理中,从而助力乡风文明建设。其三,能够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势能转化为乡村治理的行动效能。农村基层党组织体系越严密、组织力越强,就越能将乡村治理主体动员起来,越能调动、发挥乡村治理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其四,能够将农村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的势能转化为乡村治理的秩序效能。党的制度建设是其自我规约的行为,旨在规定党员的活动界限,提高党的建设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农村基层党组织加强制度建设有利于培育乡村成员的制度意识,助力法治乡村建设,进而促进乡村治理制度体系不断优化。

(二)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一环

“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化改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实现国家治理的科学性、民主性、法治性和有效性的过程和事业。”〔6〕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论述,包括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涵要义、组成部分、远景规划、实施路径等,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理论指引和思想遵循。新时代以来,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蹄疾步稳,各领域基础性制度性框架基本确立,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对国家治理现代化取得的积极进展作了高度概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党和国家事业焕发出新的生机活力。”〔7〕

截至2022 年10 月,我国还有5 亿多人口居住在农村,农村地区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90%以上〔8〕。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让众多农村人口共享现代化发展红利、使广大农村地区安定有序充满活力,成为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从更深层次意义上来说,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进程和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和水平。因此,《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中明确指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确保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安定有序,有利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9〕。在新征程上,我们必须将乡村治理现代化作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来落实。

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是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共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最高政治原则。”〔1〕我国乡村治理现代化最大的特色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是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逻辑前提。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有利于将党的部署落实落细,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能力,全面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回顾我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历程,乡村治理的每一次历史性跨越无不是党建引领的结果。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正是由于农村基层党组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以自身的先进性吸引和凝聚广大群众,向来被视为“一盘散沙”的农村才逐渐组织起来,乡村治理的新秩序才得以重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农村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功能,农村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力地推进了“村社合一”“政社合一”模式的形成。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带动下,“乡政村治”的治理模式正式形成,乡村治理现代化迈上了新台阶。新时代,农村基层党组织持续强化自身政治功能,不断提升组织力,推动乡村治理取得了巨大成就。综上,党建引领是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性因素,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一环。

(三)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

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矢志追求的目标,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我国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之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将共同富裕提上日程,共同富裕的内涵和行动方案日益清晰。新时代的共同富裕是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齐头并进,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各个方面的全面协同,是兼顾效率和公平、高质量发展基础上的必然结果,是循序渐进、始终与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相协调的长期过程。由此可见,从空间维度来看,共同富裕是庞大的系统工程,从时间维度来看,共同富裕是长期的历史工程。前文已经提到,我国农村人口数量庞大、农村地区占土地总面积的绝大多数,因此,“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10〕146。广大农村地区能否实现共同富裕关系着共同富裕战略目标能否最终实现。

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是促进农民物质生活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10〕144。农民物质生活共同富裕是农村共同富裕的前提,要通过农业高质量发展来实现。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有助于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从而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具体而言,一是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丰富而优质的人力资源。毋庸置疑,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增强农民的发展能力和本领有利于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能够促进乡村自治,充分调动农民作为主人翁的积极性,不断激发农民勤劳致富的热情,进而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二是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助力法治乡村建设,可以增强农民运用法律办事的意识和能力,特别是推动农民掌握与农产品生产销售和品牌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提高农业市场化水平提供法治保障,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是促进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物质贫困不是社会主义,精神贫乏也不是社会主义”〔1〕,可见物质生活共同富裕和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缺一不可。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能够助力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其一,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有利于将党的理想信念切实传导到农村,为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锚定发展方向。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能够将党的信仰、理想、政策、制度通过具体事例直观、生动地呈现出来,促进农民对党的思想理论的认同,使农民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农民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其二,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能够助力乡风文明培育,为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注入力量。“德治”是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目标之一,在“德治”的实现过程中,必然能够培育农民积极向上的精神境界,祛除消极落后的思想观念,推动广大农民在“富口袋”的同时“富脑袋”。

二、新时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实践探索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旗帜鲜明地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使党的领导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党的领导地位得以不断巩固。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全面领导是党的领导在农村的具体展现,是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的必由途径。

党的十九大从战略层面提出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11〕25,为乡村治理提供了方向。为了贯彻这一战略部署,健全乡村治理体系,一方面,我们党强化了自身的组织建设。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责任。通过将乡村治理成效作为衡量农村基层党组织强弱的重要标准,将乡村治理能力的高低作为评价考核农村干部的重要指标,以责任清单的形式分解乡村治理事项,强化了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责任意识。二是加强县乡村联动,促进治理资源下沉。通过县乡村联动、三级党组织齐抓乡村治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相关政策,促进了乡村治理现代化。从横向来看,县乡村三级联动体现为统筹参与乡村治理的职能部门,成立新的扁平化机构,将乡村治理资源有效整合起来;从纵向来看,县乡村三级联动体现为加强县一级对乡村治理的领导,为村镇一级赋权,为基层减负,形成上下贯通的治理格局。如黑龙江省桦南县对县级包保领导和包联单位进行整合,建立县网格化协调指挥中心、乡镇网格化协调指挥中心和村级网格化服务站,形成了机构扁平、高效运行的指挥体系;浙江省衢州市开展“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全市综合试点,建立“一中心一指挥室一网格”的县乡村一体联动体系,构建县乡权责一致体系,推行了基层模块化运行机制。

另一方面,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健全。其一,在乡村自治方面,广大农村普遍建立了村民议事协商机制。如山东省曲阜市建立了“党建+说事必回”品牌工程;广东省蕉岭县建立了常态议事协商与专项议事协商双轨运行机制;贵州省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新铺镇卧龙村探索出了“群众事群众议、群众管和群众享”的治理模式。同时,广大农村还普遍建立了监督规范机制。关于监督内容,许多农村运用“清单制”明确和细化了监督事项;关于监督主体,在发挥党组织和村级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的同时,还通过各种方式调动广大村民的监督积极性。其二,在乡村法治方面,许多农村制定小微权力清单,明确村级干部的职责权限,同时引导农民制定村规民约;培育“法律明白人”,建立基层联动调解机制,强化法律公共服务;加强普法宣传,让法治观念和法律知识浸润人心。其三,在乡村德治方面,广大农村积极移风易俗,推行婚丧嫁娶改革,树立文明新风尚;运用“积分超市”“时间银行”等形式广泛开展文明实践和志愿活动;挖掘乡村地区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打造特色文化名片。

(二)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体系,理顺乡村治理组织运行体制

2018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必须更加注重党的组织体系建设”〔5〕11-12,“要健全基层组织,优化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创新活动方式,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5〕13-14。这一重要论述成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大力完善组织体系的宣言书。在实践中,科学划分网格,延伸党的组织体系,构建了乡(镇)党委-村党支部(总支、党委)-网格党小组(党支部)-党员联系户的网格党组织体系,做到了网格建到哪里,党的组织就覆盖到哪里。在完善组织体系的过程中,农村基层党组织持续加强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队伍、基本保障建设,努力将每一个党组织建成坚强的战斗堡垒。特别是在一些有着特殊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的地方,当地党组织按照上述思路、依据当地风土人情、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习惯,因地制宜完善了党的组织体系。如湖南省石门县探索构建了村-片区-屋场的治理网络,并在片区上成立了党支部,在屋场上建立了党小组。此外,在一些人口密集、产业发达的地区,还积极推行区域化党建联盟,以便从横向上贯通党的组织体系。区域化党建联盟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大村带小村、强村带弱村的村级党组织联盟,另一种是“企业+村居”“机关+村居”等不同组织之间的党组织联盟。这种“以开放、复合、多元为特征的党建共建、党建联建逐步发展成为重要的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模式”〔12〕。

在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体系的基础上,我们党进一步理顺了乡村治理组织运行体制。一方面,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纵向贯通和完善促进了“双网融合”。在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体系的同时,许多农村依据地域和产业合理划分网格,织密每个网眼,建立了乡村治理网络。在这个过程中,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党建网络”和农村治理单元的“治理网络”有机结合在一起,实现了“双网融合”。具体来讲,由村党支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治理单元,再由网格党小组对接治理单元网格、网格党小组成员联系若干群众。每一层级的党组织(党员)负责对应层级治理单元的政策宣讲、议事协商、矛盾调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生服务等,使每一层级党组织(党员)的党建活动有效融入了对应层级治理单元的治理活动。在“双网融合”下,乡村治理组织结构完备、职能清晰,并在实践中充分发挥了组织群众和动员群众的功能。另一方面,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横向贯通和完善促进了组织共建、资源共享。在我国,广大农村的资源禀赋各不相同,若实现联促发展,则能取长补短、实现共治共享。区域化党建联盟弥补了原有的“乡(镇)党委-村党支部”垂直领导体制的不足,打破了以往村和村之间孤立、割裂的状态,理顺了村际横向治理组织之间的关系,加强了村际横向治理组织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优化整合了治理资源,推动了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进程。

(三)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激活乡村治理的多元主体力量

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是指农村基层党组织发挥党组织书记、委员和党员的作用,依托特定的组织架构,整合农村群众和组织力量推动农村发展的能力〔1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基层党组织建设“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11〕51。2018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也指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5〕13。在实践中,广大农村基层党组织主要通过以下方式来提升组织力。一是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支部强不强,关键看“头羊”。村党组织书记是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头羊”,对于提升其组织力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多年来,农村基层党组织大力实施“领头羊工程”,不仅鼓励回乡创业人员、退伍军人、毕业大学生和民营企业家等群体中的优秀共产党员积极参与村党组织书记的竞选,加强对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升其素质和能力,还优化了对村党组织书记的激励保障措施,以强化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二是积极推行“一肩挑”。2019 年,《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当交叉任职。”〔14〕此后,“一肩挑”在农村逐步推行,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体系得以构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也随之提升。三是充分发挥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农村基层党组织广泛设立党员服务队、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为党员进行矛盾调解、政策宣讲、解决突出的民生问题提供实践平台,不仅密切了党员同群众的联系,而且增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和凝聚力。

随着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提升,乡村治理的多元主体力量得以激活,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农民群众是乡村社会的主体,也是乡村有效治理体系的探索者、参与者和受益者。”〔15〕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带动下,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意识不断增强,积极参与乡村“说事”“议事”、主动监督乡村事务、踊跃参加乡村文明实践和志愿活动等。第二,农村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成为乡村治理的参与者。在广大农村特别是经济较发达的农村,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逐渐成长起来,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和农村基层治理水平的重要力量。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融入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成为共建共治共享的主体之一。尽管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尚处于起步阶段,不可避免地面临一些难题,但我们相信它们必将成为参与乡村治理的重要主体。第三,新乡贤群体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有序参与乡村治理。新乡贤是指在乡村地区既有乡土情怀和奉献精神,又有一定社会资本和崇高威望的“能人”,是乡村治理不可忽视的又一重要力量。新时代,不少新乡贤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有序参与乡村治理,在建言献策、调解矛盾、引领社会风尚、制定村规民约、加强乡村与外界的联系等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在激活乡村治理多元主体的同时,各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也正在重塑,利益相关、责任共担、成果共享、休戚与共的乡村治理共同体正在形成。

(四)治理农村小微权力腐败,营造乡村治理的优良生态

腐败问题始终是影响党的执政根基稳固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毒瘤。虽然农村小微权力腐败涉案金额不多、范围较小、人数较少,但是其发生在农村基层,能够被群众直接感受到,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党在农村的形象和声誉。2018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要“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3〕20。党的二十大报告也强调,“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1〕。新时代,党始终保持惩治农村小微权力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标本兼治,农村小微权力腐败得到有效治理。为了从根源上遏制农村小微权力腐败的发生,农村基层党组织加强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建设,进一步扎牢了制度反腐的笼子。第一,积极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科学制定责任清单,厘清村级班子主要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将其“能干什么”“要干什么”制度化;同时,依据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就乡村重大事项决策、财务管理、集体资产、组织人事等工作制定负面清单,将其“不能干什么”制度化。第二,健全村内事项公开制度。许多农村结合本村发展实际不断完善党务、村务和财务公开制度,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能公开尽公开”。第三,健全村级监督制度。构建上级职能部门、村务监督委员会和群众三者有机统一的监督机制,不断探索更加方便高效的监督方式和监督渠道,切实发挥监督的作用。

农村小微权力腐败的治理为乡村治理营造了优良的政治生态。新时代,在党的高压反腐态势之下,农村政治生态焕然一新,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农村小微权力腐败减少。从2012年12 月到2021 年5 月,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调查乡科级干部61.6 万人〔16〕,农村小微权力腐败存量不断削减。另外,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农村民主政治制度建设进程加快在很大程度上缩小了权力寻租的空间,遏制了农村小微权力腐败的增量。其二,“村霸”得到有力打击。“村霸”现象背后有着复杂的社会成因,且往往和腐败问题交织在一起,呈现“乱政、抗法、霸财和行凶‘四大特征’”〔17〕。新时代,农村反腐败斗争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清除了为害一方的“村霸”,农村社会风气明显好转。其三,农村党员的精神面貌更加振奋。农村小微权力腐败的有效治理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农村的“四风”问题,提振了党员奋发有为、敢于担当的精气神,密切了党员同群众的关系。总之,通过治理农村小微权力腐败,农村政治生态得以好转,为乡村治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新时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优化路径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组织的“神经末梢”,是党在农村的战斗堡垒。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其战斗堡垒作用是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根本前提。

首先,要着力解决“人”的问题。一方面,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要拓宽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选任渠道,坚持“内培”和“外引”相结合,严格选人用人标准,从“两委”班子成员、党政机关部门、企业家、退伍军人、毕业大学生中选拔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要通过教育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能力和素质;要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激励保障机制,扩大和畅通他们晋升的渠道,适当提高他们的物质待遇;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储备库建设,确保其后继有人。另一方面,要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要强化思想教育,引导农村党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初心使命;要加强对农村党员的监督和管理,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制度充分发挥规约作用;要解决农村党员队伍青黄不接的问题,吸引更多的年轻人返回农村,为农村基层党组织注入源源不断的后备力量。

其次,要着力解决“力”的问题。一要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建设,使之时刻明确政治定位、把准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加强政策解读和教育,深入学习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使农村基层党组织深刻领会党中央的意图,增强其领导乡村振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引领力。加强学习型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同时创新思想引领的话语体系和方式,引导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强化其对党的思想理论和方针政策的认同。三要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群众组织力。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宗旨意识,大力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厚植群众基础,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群众工作能力。四要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社会号召力。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将“严”的标准贯穿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塑造良好的党组织形象,根据社会发展和不同群体的特征创新社会动员方式,凝聚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最后,要着力解决“制”的问题。一方面,不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法规制度建设,织密扎牢制度的笼子,扫除制度盲点。具体而言,要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选拔任用、监督考核、激励关怀机制;要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使之更贴合农村实际;要完善基层党内民主集中制,制定更加便于实施操作的细则。另一方面,不断提升制度执行力,使制度得到切实有效地贯彻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提升制度执行力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后半篇文章。具体而言,要强化农村党员的制度意识和纪律意识,培育其按照党内法规制度行事的自觉;要加强对农村党员的党内法规制度教育培训,使其知“规”懂“规”;要坚持以上率下,农村“两委”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制度,进而带动全体党员提升制度执行力;要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在发挥党内法规制度威慑力的同时使党员受到教育。

(二)凝聚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共识

认知是行动的先导,认同是行为的动力。强化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认同、凝聚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强大共识是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重要路径。

首先,加强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理论教育。理论研究是理论推广的前提和基础。故而,学术界要加强对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理论研究,对党建何以引领乡村治理、党建如何引领乡村治理等重大理论问题进行深入探讨,进而达成理论共识。在此基础上,要积极将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理论教育纳入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教育培训,实事求是地将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理论成果转化为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武器。教育者要充分调查了解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理论水平以及当地的发展实际,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将复杂深刻的理论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多元的形式呈现出来,使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理论深入人心。

其次,加强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典型示范。典型示范是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形式。近年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部门连续开展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有效发挥了其教育大众、凝聚共识的导向功能。然而,由于我国各地农村发展差距较大,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只能辐射和影响到有着相似背景的农村,而对那些不同发展背景的农村则很难起到示范引领作用。这就要求各地加强选树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典型示范的工作,一要坚持先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选树工作成效显著且具有代表性的乡村治理示范村镇;二要把握适度原则,选树的乡村治理示范村镇既不能过多、过滥,也不能过少、辐射面过窄;三要将选树和推介结合起来,加强对乡村治理示范村镇的宣传,以丰富生动的事实讲述其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具体举措。通过加强典型示范,以生动形象的事实说服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有效强化其对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认同。

最后,加强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实践引导。实践不仅是认识的来源,也是使认识得以证实和升华的唯一途径。因此,强化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认同还应从实践入手。在实际工作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应自觉将自身建设融入乡村治理,实现农村基层党建和乡村治理的互促互融,积极解决农村基层党建和乡村治理“两张皮”的问题;应积极引导每位党员在乡村治理行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应注重从实践中总结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经验。只有广泛开展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实践,并努力取得显著成效,才能营造认同支持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舆论氛围,凝聚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普遍共识。

(三)改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方式

党建作用于乡村治理的方式关系着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效果。因此,必须注重方式创新,不断改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方式。

一要加强柔性引领。首先要培育农村党员干部的治理观念,使他们牢固树立治理思维。其次,要改进农村党员干部的作风。强化农村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做到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通过党员和农民在村庄场域中的长期紧密互动,用党员的先进性影响带动农民,使农民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重塑农民的公共精神和行为逻辑”〔18〕。同时,要持续深化纠治农村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防止其以各种形式变异升级、回潮反弹。最后,要发展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基层协商民主与乡村治理内在的主体耦合性,使二者共同作用于公共利益最大化和乡村善治〔19〕。因此,必须健全农村基层协商民主机制,提升农村党员干部、群众的协商素养和水平,创造性地将协商民主运用到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过程中。

二要注重全局引领。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要心怀国之大者,牢固树立系统思维和全局观念,将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置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大局中谋划。从共时性的角度来看,要从整体上谋划和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将政治引领、思想引领、组织引领、作风引领、制度引领等贯通起来,不断增强各种类型引领的互动性关联性,从而达到“1+1>2”的效果。从历时性的角度来看,要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坚持不懈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并使其成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的关键结合点。

三要强化数字引领。一方面,要化解数字引领不足的难题。各地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培育农村数字技术人才,为数字引领提供基础保障。在此基础上,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树立数字治理理念、提升数字治理素养,结合智慧党建探索构建乡村治理的数字化平台及运行模式。需要注意的是,数字引领不可一刀切,而要根据不同农村的实际情况进行顶层设计和具体实施。另一方面,要化解数字引领异化的难题。在思想上,农村基层党组织要跳出“技术即万能”的认识误区,理性对待数字技术,充分认识到数字技术只是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辅助工具。在实践中,农村基层党组织要科学把握数字技术的应用场景,合理规避数字技术带来的风险,“切实保障数字治理的积极功能落实到农民福祉的增进上”〔20〕。在机制上,要加强数字引领的制度建设,对数字技术应用于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范围、方式等进行规范,从而为数字引领提供行为遵循。

(四)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制度

“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21〕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制度能够保证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并提升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科学化水平。

第一,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法律法规。首先,要推动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入规入法。在涉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中,均要明确将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写入其中,为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提供法律法规依据。其次,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由党中央或国家制定关于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专门法规,对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作出宏观规划和顶层设计,各地方要根据高位阶的法规制定相应的、适用于本地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法规。最后,要对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具体机制及时进行制度升华,形成一系列相关的具体法规。总之,要不断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法律法规,最终形成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专门法规为核心、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相关具体法规为主干、以涉农性质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为补充的上下一体、左右贯通的法规体系。

第二,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机制。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提出,力争用五年左右的时间,达到“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全面完善”〔22〕的目标。一方面,要加强实践经验总结。近年来,我国涌现出大量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典型案例,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这些经验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可复制性和可推广性。因此,有关部门必须及时总结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实践经验,探究其中的普遍性规律,为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建章立制奠定基础。另一方面,要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机制。我们要健全农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机制、农村党员服务群众机制、多元治理主体协商议事机制、农村党组织书记评价考核机制等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机制。需要注意的是,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机制并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必须根据实践发展不断与时俱进,使其同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制度建设相呼应、与乡村法治建设相协调。

第三,健全强化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制度的执行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23〕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制度的执行是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制度的“后半篇文章”,必须全力书写好,将其纳入基层监督的范围。具体而言,农村党组织要将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农村党组织书记的评价考核范围;村级监督委员会要代表广大村民监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群众应依据责任清单监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制度的执行。此外,要协调贯通多种监督形式,避免重复监督和形式监督,充分释放协同监督的合力;要强化监督成果的运用,发挥监督的规约和教育功能;对于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时常“回头看”,确保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制度得到切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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