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研究

2023-02-07 01:15周明星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23年6期
关键词:共治现代化群众

肖 平,周明星

(1.中共天津市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 300191;2.西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成都 611130)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积极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制度,在社会治理战略定位、社会治理思维、社会治理格局、社会治理路径等方面进行创新实践,提出了诸多新观点和新举措,彰显了中国之治的制度优势。新时代社会治理创新,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了新的动力,不仅有助于深化对社会治理的理论认知,而且有利于加速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践进程。

一、新战略定位:将社会治理置于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考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将社会治理置于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从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战略大局出发,精准研判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将民生建设作为社会治理的重点,调动各方力量促成协同共治,明确了新时代我国社会治理的新战略定位。

(一)创新社会治理是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于国家治理而言,深化改革的重点在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119,同时,针对国家治理中的社会建设问题,党首次提出了“社会治理”的概念,并对其作了集中阐释,明确其包括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有效化解和处理社会矛盾等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社会治理不仅是“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2〕,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创新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义”〔3〕。我们党将社会治理视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将其置于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加以考量,通过将宏观抽象的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微观可感的社会治理有机连接,实现了党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创新,推动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

(二)妥善化解社会矛盾是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体现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领域”〔4〕,我们党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创新,精准研判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有力提升了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党的十九大明确将“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5〕作为社会治理创新的要点,党的二十大进一步提出“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6〕。新时代以来,我们党不断优化社会治理结构、改进社会治理方法,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推动了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在处理社会矛盾纠纷时,改进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法,注重社会矛盾的疏通预防,强调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据法律规范公平公正地处理社会矛盾。

(三)民生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的重要工作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国家治理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延伸,是衡量国家治理体系合法性的重要标尺,更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落脚点。因此,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注重民生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加快推进民生领域体制机制创新”〔7〕。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5〕。十四五规划也将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社会建设水平作为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8〕。我们党围绕民生建设这一主题,将保障和改善民生视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工作,不断优化执政理念、改进执政方式和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机制,有效保障了弱势群体权益、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有效推进了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

(四)促成协同共治是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法

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协同各方力量,形成社会治理系统合力,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治理主体方面,强调在党的领导下政府、社会组织、公众等各类社会主体的协同参与;二是在治理方式方面,改变原有单一刚性的“命令-服从”模式,逐步转向柔性的“服务-认同”模式,强调社会成员的集体认同;三是在治理思维方面,通过公共资源共享,引导各社会阶层以协商、对话、合作的方式参与社会治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9〕的现代社会治理结构,夯实了社会治理的制度基础,推动了社会治理实践的发展,构建出社会治理的基本框架,以协同共治有效推动了国家治理现代化。

二、新治理思维:从社会管理思维向社会治理思维的嬗变

思想是实践的指南,科学的社会治理思维是社会治理实践得以有效开展的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运用整体性思维,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实现了社会管理思维向社会治理思维的嬗变,推动了社会治理思维的创新。这既是基于我国社会发展形势的合理调适,也是破解社会治理瓶颈的逻辑必然。

(一)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社会治理

问题导向是新时代我们党推动社会治理实践的重要思维方法。进入新时代,我们党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我国社会治理领域存在的各类社会问题,调整治理理念,实现了由管理向治理的升华,使社会治理的效能不断得到提升,解决了诸多社会治理难题。例如,在城市基层治理中,针对治理主体各自为政缺乏协调、治理对象动员难组织化程度低等问题,党针对性地提出“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10〕的解决方法。据此,全国各地进行积极探索,形成了诸多市域社会治理的创新经验。例如,北京市通过建立“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强制性快速响应机制和多部门资源整合机制〔11〕,实现了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的协调联动,为解决治理主体协调难问题提供了参考样本;深圳市南山区通过“块数据”推动基层智慧治理〔12〕,为破解条块分割导致的治理对象数据不互通的难题提供了重要经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践作为基层治理新样态,其对基层治理的基本单元与内在结构作了完善和优化,为化解其他基层治理难题提供了新思路。这些针对具体问题而展开的实践探索及其经验,足以说明坚持问题导向的思维方法在我们党社会治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二)注重整体性思维在社会治理中的运用

整体性思维是系统论的重要内容,强调协调系统与要素之间、要素与要素之间、系统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维护有机整体的稳定性。我国的社会治理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核心目标,必须协调解决各阶层、各群体的具体利益冲突,这需要统筹调动政府、社会组织、公众等各类治理主体共同参与其中,还需要综合运用各种具体治理方案调解社会矛盾和纠纷,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社会的安定有序和平稳发展。我国社会治理的这些实际要求,需要我们党运用整体性思维,系统研判社会治理发展的整体态势,将各类治理主体、治理对象、治理空间、治理事务统筹协调起来,以应对社会治理难题。进入新时代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在社会治理中运用整体性思维,实现了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转变,在具体社会治理实践中,统筹全局、协调各方,以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的方法,有效协调了社区治理、人口治理、城市治理、乡村治理,推动了我国社会治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三)以政府职能转变为重点推动社会治理思维转变

政府职能转变就是指政府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逐渐从一些管不好、不该管的经济社会事务中退出,将转移出来的职能还权于市场和社会,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公众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新时代以来,党中央提出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部署后,各地党政部门都积极展开了实践探索。例如,北京推出了“接诉即办”、浙江推出了“村情通”、新疆推出了“访惠聚”、上海推出了“政务微信”、重庆推出了“志愿行动与民生服务”等。纵观这些政府职能转变的实践探索,可总结出三个共性特点:一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联系群众的作用,夯实基层治理的核心力量;二是将资源、服务以及管理下调至基层,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强化公众参与,注重社会协同治理;三是以满足人民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为社会治理重点,运用法治手段和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服务,实现从“问题治理”向“需求治理”的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提升了社会治理效能,实现了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思维转变。

(四)以法治思维提升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离不开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提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13〕他还强调,要着力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在社会治理中“要树立法治思维”〔14〕。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建设完善了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的法治体系,有效发挥了法律的“他律”“鞭策”作用,运用法律解决社会治理中的矛盾和问题,提供制度化的社会治理方案;二是在社会治理实践中协同发挥法治和德治的作用,在坚持法治的前提下,发挥德治的功能,共同促进我国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也是我们党由社会管理思维向社会治理思维转变的重要体现。

三、新治理格局: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的提出,是人民至上理念在社会治理领域的体现,反映了适应经济基础变化对社会治理内容的调整,体现了依据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社会治理内容的完善,映照了对古今中外社会治理经验的借鉴吸收。

(一)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社会治理价值取向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1〕13这表明人民至上是我国社会治理的基本价值取向。在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的过程中,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部门积极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治理需求,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从主体论、价值论等多个层面回答了新时代的社会治理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共建是指在社会治理中坚持走群众路线,相信人民群众智慧、发挥人民群众治理主体的作用,让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事关自身根本利益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共治是指在社会治理中,从过去的单向管理转为双向互动、从行政管制转向多方协同,让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社会问题的解决、社会纠纷的化解。共享是指社会治理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根本任务,注重人民群众利益的创造与实现,让人民群众共享社会治理的成果、共享美好生活。总而言之,在我国的社会治理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通过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从而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目标。

(二)适应经济基础的变化调整社会治理内容

社会治理创新需要根据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化,尤其是经济基础的变化,适时调整社会治理的内容。1982 年召开的党的十二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指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2013 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使我国生产力得到快速发展,经济基础的规模明显扩张、经济结构也有了显著变化,这要求社会治理的内容作出相应调整。新时代以来,我们党基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开放性、包容性、竞争性、平等性、多样性等特点,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积极吸纳更多的利益相关主体参与社会治理,有效回应了不同利益主体的诉求,不断调整社会治理内容,使我国的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

(三)依据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完善社会治理内容

社会治理是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方法,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我们党的社会治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时代,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开始追求更高质量的美好生活,其具体表现为稳定的高额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优质的医疗教育、可靠的社会保障等要素。但由于目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美好生活的诸要素供给滞后于群众的实际需要,诸多社会矛盾随之而来。我们党综合把握人民群众的需要,立足于我国历史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情况,着力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以满足人民群众需要为目标,擘画社会治理发展蓝图、确定社会治理重点任务,以回应人民群众呼声、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为指针,着力解决民生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使公共资源配置更加公平合理,逐步实现了公共产品及服务的全民共享。二是以促进人民群众参与为导向,制定社会治理发展规划、完善社会治理制度,在社会治理中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健全人民群众利益表达和维护机制,坚持人民群众事务自主协商、自主管理、自主办理,让人民群众真正成为社会治理的参与者、受益人、衡量者,形成了党委领导、多方参与的合作共治格局。三是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推动社会治理改革,不断提升党的执政水平,积极促进政府职能由管理向服务转变,全方位构建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四)批判性借鉴吸收古今中外社会治理经验

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需要正确对待传统文化与外来文化,既要继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社会治理经验,又要选择性吸收国外社会治理经验中的精华。一方面,我们党创造性转化运用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处世之道及治理理念,使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的实践中实现了创新性发展。例如,中山市利用“孝”“和”“仁”“诚”等传统文化元素开展全民修身行动,通过提升市民素质和道德修养,有效减少了邻里矛盾、促进了社会治理;肇庆市以村史文化为切入点,推动村庄改造,促进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提升了乡村社会治理能力〔15〕。另一方面,我们党以科学辩证的态度对待外国经验,批判地吸收国外社会治理经验,创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治理空间场域。辩证地认识源于国外的社会治理经验,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的实践为评判依据,客观看待国外社会治理的具体制度,用消化、批判和融合代替生搬硬套,用自主创新代替照搬照抄〔16〕,通过对比借鉴逐步总结出我国社会治理的内在特质和基本规律。

四、新治理路径:突出党建引领强调多措并举

为提高社会治理的质量,我们党积极探索社会治理的路径,突出党建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将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社会治理中的引擎作用,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实现融合治理,多措并举提升了我国的社会治理水平。

(一)以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创新

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发挥着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在社会治理制度改革过程中,党建引领已成为推动多方主体协同共治和提升社会治理体系整体治理能力的重要制度安排〔17〕。坚持以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创新,就是要在政治、组织、制度等各方面,将党的领导贯穿于社会治理的具体实践中。新时代,各地党政部门积极推动党建引领社会治理,进行了一系列社会治理创新探索。一是在政治上,将党的社会治理理念融入到村规民约、乡风民俗建设中,促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鼓励党员下沉到街道村镇,发挥其在社会治理中的示范作用,以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二是在组织上,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轴心、多元治理主体共同参与的社会治理网络。纵向方面,做实网格党建,构建起自上而下的从县(区)到村(社区)的党组织引领社会治理的网络;横向方面,充分发挥党组织对私企、群团组织的引领作用,形成合作共治的局面。三是在制度上,将基层党建制度与社会治理机制有机融合,根据社会治理的区域特征进行调适,深入推进“党建引领+村(居)民自治”等切实有效的社会治理制度的落实。

(二)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

党领导基层治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选择〔18〕。基层是鲜活的社会“细胞”,是国家治理的基础,是社会治理最基本的单元,也是各种利益关系、社会矛盾的交汇点和聚集点。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抓基层”在整个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强调“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19〕。“社会治理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6〕,基层社区的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满足,关系到整个社会治理质量和水平的提高。因此,必须牢牢把握“抓基层”这一重要突破口,夯实基层治理力量。新时代,我们党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将社会治理工作重心向基层下移,将人、财、物等资源下沉至基层,强调对基层的服务、指导、帮助,精准有效回应了基层群众的各类诉求,进而完善了基层治理体系。

(三)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社会治理中的引擎作用

在社会治理中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实现方式。当下,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正深刻改变着社会的结构及其运行机制,也为社会治理现代化赋予了新内涵、新技术、新方法。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社会治理,将有助于加速驱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现。我们党深刻认识到现代信息技术在社会治理中的引擎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善用科技,加快建设智慧城市”〔20〕,以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促进社会治理模式创新,着力推进社会治理智能化,增强社会治理预见性、精准性、高效性。基于此,我国积极展开了现代信息技术融入社会治理的实践。例如,依托5G 技术和大数据分析技术,建立统一的数据共享平台,以大数据精准识别群众诉求,通过“智治”提供个性化、普惠化的公共服务,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逐步推进跨地域、跨层级、跨部门的协同治理及服务共享。

(四)推动“三治结合”实现融合治理

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是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基本路径和主要趋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三治结合”,针对城乡社区治理提出了“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21〕的工作意见。党的十九大进一步强调了“三治结合”的重要性,并调整了三者的顺序,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22〕。于我国而言,在现代社会治理中,应努力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者有机结合,其中,自治是基础,强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法治是保障,以法律的权威性和强制性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德治是导向,注重发挥道德的作用,通过道德约束和舆论引导,确保人民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自治、法治、德治三者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了自治的群众自治功能、法治的国家强制功能、德治的道德约束功能,将各种社会治理主体、治理工具和治理规范统筹协调起来,在社会治理中形成了力量强大的组织共同体、行动共同体、价值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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