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协同参与乡村振兴路径研究
——以F基金会参与南峪村实践为例

2024-04-06 15:05贾广宇
关键词:协同主体农民

程 慧,贾广宇

(河北师范大学 a.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b.初等教育系,河北 石家庄 050024)

乡村振兴是我国当前推进的重大战略部署之一,是一项高度复杂、任务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之间分工协作、协同推进。政府主导的基础领域、市场主导的顶层领域和社会主导的中间领域,构成了乡村振兴的三大领域。社会组织的主导性参与,是乡村振兴中间领域最明显的特征。(1)宋道雷:《社会治理的“中间领域”:以社会组织为考察对象》,《社会科学》2020年第6期。当前乡村振兴的实践探索仍面临着基层组织乏力、企业参与不足、人才支撑不够以及社会组织孱弱等问题,特别是在乡村空心化、乡村力量日益薄弱的背景下,乡村的发展不能仅依赖于政府配置资源,还须倡导政府、企业、村民和社会等多元主体形成合作网络来协同参与。社会组织在乡村建设中能够发挥优化乡村公共服务、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和提升乡村社会资本的价值,对实现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2)于健慧:《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功能、挑战、路径》,《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6期。早在2017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就发布了《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强调社会组织是联系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帮扶资源与农村贫困人口的重要纽带,是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载体。在脱贫攻坚中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成为推动贫困地区顺利脱贫的重要力量。(3)2017年12月4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国开发〔2017〕12号。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局、民政部印发了《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指出“进一步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力度,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4)2022年5月7日,国家乡村振兴局、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乡振发〔2022〕5号。。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引导有意愿和有能力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到乡村公益事业中来,推进乡村共同富裕。尤其在推进中国式农村现代化过程中,社会组织已经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要积极融入新时代新征程的使命任务中,在全面建设农业现代化中找准定位、主动作为、作出贡献,才能有更好的发展。

目前,学界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社会组织在推动经济发展方面功能的发挥,对于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促进乡村治理有效、乡风文明、生态宜居等方面的关注较少;研究的对象多为内生社会组织,忽视外生社会组织的价值;主要集中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价值研究,对于社会组织与多元主体协同参与乡村振兴的研究较少。(5)赵晓峰:《乡村振兴中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基于理论资源、隐形陷阱与现实路径的思考》,《社会科学辑刊》2023年第2期;彭小兵、谭志恒:《组织动员、资源内生和市场对接:贫困社区内源发展路径——基于云南省L中心的考察》,《中国行政管理》2018年第6期;叶林、雷俊华:《社会力量助推乡村振兴的内源性发展路径研究——基于“振兴村”试点的分析》,《理论与改革》2022年第1期;卢艳齐:《社会组织嵌入乡村治理何以有效?——以江西省X市乡镇商会为例》,《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20年第1期;齐文浩、齐秀琳:《社会力量助推乡村振兴:机制、障碍与因应策略》,《农业经济问题》2023年第3期。基于此,本文尝试探讨以下问题:一是社会组织与其他乡村振兴主体协同参与乡村振兴的关系;二是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实践经验;三是如何优化社会组织协同参与乡村振兴的可行路径。

一、分析框架:协同治理理论视角下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

(一)协同治理理论

协同治理论作为一门交叉学科知识,反映了协同学和治理理论的相关概念基础。协同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最早由赫尔曼·哈肯于1971年在多学科研究基础上创立,强调在开放系统下完全不同性质的子系统,既独立运行又受到其他子系统的影响,并按照统一的目标系统发展,该理论对于不同的学科领域产生了广泛影响。(6)赫尔曼·哈肯:《协同学——大自然构成的奥秘》,凌复华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年版,第226页。Donahue首次将协同治理的概念引入到公共管理学领域,认为协同治理强调的是协同和合作,是一种不局限于政府参与的公私协同关系。(7)Salamon.LM. “Rething Public management:Third-Party government and the Changing Forms of Government Action.”Public Policy 29(3),1981:255-275.Ansell将协同治理定义为多个公共机构与非政府部门为了达成统一共识,通过正式的制度安排和共同协商的方式形成统一决策来实现公共利益的治理安排。(8)李亚丽、杨成胜:《产业扶贫的协同治理逻辑及实践路径》,《地方财政研究》2019年第2期。Salamon引入第三方管理理论,提出民间组织协同参与政府行政活动能够提高实现行政目标的效率。(9)莱斯特·M.萨拉蒙:《公共服务中的伙伴:现代福利国家中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关系》,田凯译,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第79页。我国学者将协同治理理论本土化,以俞可平为代表的学者将协同治理理论运用到中国治理实践中,认为协同治理理论在中国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和生命力,政府要将权力向社会回归,通过推动政社合作来实现乡村善治。(10)俞可平主编:《治理与善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7页。在公共管理领域,协同治理理论强调的是多元主体在参与公共事务治理过程中形成的公私协作的治理方式,是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公民等各个子系统所构成的整体系统,寻求达成统一共识、遵循共同规则并协同合作的高效治理过程。(11)郑巧、肖文涛:《协同治理:服务型政府的治道逻辑》,《中国行政管理》2008年第7期。

(二)分析框架

社会组织作为乡村振兴多元共治中的一元主体,在参与乡村振兴过程中如何有效发挥自身优势,高效协同其他参与主体,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进程,本文从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参与动因、参与结构、参与制度和参与过程四个维度予以具体阐述。

1.参与动因

从参与动因看,社会组织参与乡村建设主要源于两个方面——政府行政吸纳和社会组织的内生需求。一方面,当参与主体意识到参与与自己的利益紧密相关,且能够达到自己单方无法达到的效果时,会趋于积极主动地参与协同并推动其他主体有效响应;但如果主体的需求还有更加便捷的解决路径时,参与协同的动机意愿会降低,这也为后期协同治理的成效埋下了隐患;另一方面,各参与主体在权力、资源、知识和信息上拥有量不同或各占优势,单个主体清楚仅凭一己之力无法达到目标,需要各主体协同整合以发挥最大效力;此外,各参与主体如曾经有协同互动经历会降低彼此之间的隔阂,增进信任程度。

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各主体之间的资源拥有程度、知识和信息掌握程度、内外部环境等均存有差异,每个主体在乡村振兴中都有各自独特的诉求。比如基层政府需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村委会通过推动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和治理水平及村庄凝聚力提升;农民合作社在将农民组织起来合作生产经营的过程中,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社会组织能够完成自身公益使命,促进组织内部建设和专业水平提高,扩大组织的影响力、构建良好的社会声誉;农民在乡村振兴中力求提高收入和生活水平,促进个人归属感和自我价值提升。虽然各主体的诉求不一,但都是乡村振兴的建设主体,这些多元主体的各自诉求有机整合为乡村建设的参与动因。

2.参与结构

在协同治理进程中,各参与主体具备的起始条件、对各方信赖程度、参与热情等情况不对等,此时领导力的作用发挥尤为重要。通过统筹协调,引导各参与主体有序融入其中,不断激发参与热情,为寻求共同利益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解决协同治理中主体之间的纠纷或存有的矛盾隐患,整合各方的资源条件,实现对稳固协同关系、推动协同治理、保证各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的有力支撑。(12)陈桂生、徐铭辰:《数字乡村协同建设研究:基于SFIC模型的分析》,《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22年第1期。

乡村振兴不是政府一方的事务,而是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农民等各利益相关主体的共同责任。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新格局中,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民参与”的治理体系中各主体功能和优势,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社会组织因其所具有的非营利性和公益性特征,使其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软力量”,成为协同多元主体参与的“润滑剂”和有效桥梁。比如,社会组织积极倡导政府部门进行法律法规的制定和相关公共政策的制定实施,为各主体参与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社会组织在政府赋权下参与制定专业化、可操作的乡村振兴方案,催化和推动其他各方主体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社会组织通过有效沟通与信任关系的构建,推动村两委支持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行动,实现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乡村产业的推动发展、乡村文化生活的改进和社会资本的累积,使其充分发挥村级公共事务参与治理主体的作用;社会组织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政策解读及示范带动,对农民进行教育和引导,增强农民自身造血能力与发展的内生动力,保证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

3.参与制度

参与制度是在各主体协同参与乡村治理过程中统一的行动指南。其呈现出以下特征:一是协商性。协同理念要求制度是基于各参与主体的动机、需求等实际情况协商制定的,所有利益相关方都有参与制度设计的权利。二是透明性。公开透明的制度设计有利于各参与主体消除彼此之间条件不对等的差距隔阂,增进彼此之间的信任程度。三是公平性。合理的制度能够保证各方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每一个参与主体都能够被尊重,都有权利要求自己的需求得到回应。(13)李志军:《利益相关者视域下欠发达地区农村人居环境协同治理路径研究——基于粤北L村的实证分析》,《云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23年第3期。

2017年出台的《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和2022年发布的《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都强调相关部门要为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创造条件,提供信息服务、政府购买服务,以及税收减免、信贷支持、行政事业性费用减免等政策支持,并强调构建良好政社关系,政府部门建立社会组织参与协调服务机制,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组织协调服务工作。政府赋权和鼓励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为其发挥优势,在多元主体参与乡村振兴中发挥协同作用提供了充分的制度保障。

4.参与过程

参与过程一般分为五个阶段,分别为对话、建立信任、投入、共识和阶段性成果,每个阶段之间相互影响,呈周期性运转规律:对话是进行沟通的必要方式,对话程度的深度也决定协同进程的效果和效率,通过对话彼此之间消除阻隔障碍;建立信任是协同进程中的重要一步,各方不再有所保留,彼此信赖,共同致力于目标追求;投入阶段是各方依据自身的资源条件,在信任基础上发挥自己的优势作用,是最终成功的重要量变基础;整个协同进程分为多个时间节点,每个时间节点需要有领导力、制度等约束下形成目标共识,在每个节点完成阶段性目标。(14)李健、李雨洁:《外源型社会组织如何推动乡村振兴合作网络构建——基于L基金会的案例研究》,《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3年第1期。

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每个阶段都有明确的目的性。所参与的乡村振兴项目需要获得其他主体信任,也要促进各主体之间增进信任,确保多元主体资源的有效投入,为各主体之间达成的共识而努力。同时,根据乡村的实际情况划分阶段任务,各参与主体在参与的投入程度不同也会导致阶段性目标的完成效果不一。协同治理的过程并不是一次性达到协同治理结果,甚至有时候因为阶段性目标没有完成,需要再一次完成一个环形的协同运行过程。

综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需要政府、企业、村两委、社会组织、农民等多元力量参与;需要政府通过统筹协调,引导各参与主体有序参与,形成稳固协同关系;通过构建协同机制,推进社会组织协同参与乡村振兴。

二、案例分析:F基金会参与南峪村乡村振兴的实践逻辑

经过实地调查,本文选取F基金会在河北省南峪村实施“百美村宿”项目,推动乡村产业兴旺、农民增收、乡风文明的典型案例,解剖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和乡村发展中所发挥的协同治理作用。选择该案例的原因有三:一是参与效果较好。F基金会通过“百美村宿”项目带动了南峪村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实现了脱贫和乡村振兴。二是参与过程涉及多元主体参与。该案例的参与主体包含了合作社引领参与、乡镇企业的资金投入、社会组织资金投入、村干部的领导催化和政府的政策保障等多方面内容,与本文研究的问题高度契合。三是F基金会因其公益影响力具有良好的社会基础,与政府和村两委构建了良好的信任关系,能够有效地成为多元主体的纽带,具有典型性。因此,本文选取南峪村的乡村振兴实践作为研究案例来论证社会组织协同参与乡村治理具有可行性和示范性。

(一)案例基本情况

1.F基金会基本情况

F基金会在1989年成立,以满足贫困人口需求、实现贫困人口脱贫为目的,在产业、教育、健康、救灾等多个领域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是典型的公益社会组织。2013年,F基金会在全国范围内发起“百美村宿”项目,该项目通过整体规划和专业设计对传统村庄、旧民居进行内部改造,对村庄和周边生态环境进行维护整治,以开展乡村旅游促进三产融合,培养乡村致富带头人和年轻人回乡就业创业,依托村两委和合作社进行民主协商,以合作社为载体,实现成员共享、利益联结的收益分配机制,实施积分管理,开展乡村文明建设,最终将村庄打造成产业强、生态美、文化兴、机制活、百姓富的乡村振兴综合示范村。截至2022年5月,项目分布在12省、29县(区)31村,共计33个项目(15)数据来源于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网站,http://www.cfpa.org.cn/project/GNProjectDetail.aspx?id=60,2023年7月29日。,为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提供了范本。

2.南峪村基本情况

南峪村为国家级贫困县——河北省涞水县的一个贫困小山村,位于野三坡风景名胜区周边,紧邻北京市房山区十渡景区。该村虽然具有一定的自然禀赋,但长期处于贫困状态。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地处山区,交通不便,桥梁和公路不完备,村民出行困难;二是缺少特色产业,当地居民以养羊为生,耕地和林地较少,难以发展种植业,只能种植玉米等作物,收入结构单一;三是缺乏人才、创新发展理路,村民信息闭塞。(16)根据实地访谈信息整理。南峪村在2013年被列为国家级贫困村,全村共有214户,571人,常住人口仅有120户36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为172户,468人,占总人口的82%,村民的人均纯收入仅1800元,人均不到半亩地,大部分年轻人进城务工,村内空心化严重。面对发展传统农业自然禀赋不足、人力资本匮乏、无现代产业基础的困境,仅靠乡村本土资源难以实现乡村发展。

F基金会作为致力于解决贫困问题与乡村发展的公益社会组织,于2015年选中南峪村开展“百美村宿”项目,为南峪村开辟了乡村发展的新路径。F基金会充分调动各类主体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劝募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募集了Z集团公益善款1000万元人民币投入南峪村乡村建设;与当地政府与村两委谋划建设“麻麻花山坡”高端民宿项目,推动南峪村农民合作社成立,并与农民建立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截至2022年12月,该项目带动南峪村40多户村民参与旅游民宿建设,大大改善了村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了村居环境整体面貌;农民参与乡村旅游发展获得工资或分红收益,村民收入水平整体提高,人均年收入达到8000元;吸引多位大学生返乡创业,激活了贫困山村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在项目推进和乡村发展过程中,村两委干部治理能力得到提升、农民合作社增强了农民的组织化水平,促进了村民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增强;南峪村获得“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河北省脱贫攻坚先进村”“保定市文明示范村”等称号。

(二)案例呈现:F基金会协同参与南峪村乡村振兴的实践

在F基金会参与南峪村乡村建设实践中,可以看到多元主体共同推动了乡村建设和乡村发展,但是社会组织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协同作用,其通过整合社会组织内、外部资源与村庄内外部资源,建立了政社之间、社企之间以及与公众的有效沟通渠道,充分发挥沟通、协调与催化作用,促使各参与主体实现价值认同、目标一致与行动协同。下面,主要从参与动因、参与结构、参与制度、参与过程、参与结果五个维度展开分析。

1.参与动因:行政吸纳与组织自身发展的双向耦合

自2017年以来,中央政府出台《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等文件,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进行引导和激励,这为基层政府、村委会和村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提供了政策依据和信任基础。2014年底到2015年初,涞水县政府组织南峪村积极申报F基金会“百美村宿”项目。F基金会通过进村考察、评比,于2015年11月通过了南峪村项目。F基金会能够参与南峪村旅游民宿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部门的主动吸纳。从2017到2022年中央政府及各部门颁布的文件中都强调要发挥社会组织在乡村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建设。基层政府主动吸纳社会组织参与乡村建设的动机,一方面在于基层政府要按照上级政府要求,认真执行并用足政策,在各项政策支持中拓展治理资源;另一方面在治理资源有限、治理目标给定、上级定期考核机制下,政府会主动动员和吸纳各种资源,进行有效的乡村治理创新。

F基金会成立的初衷即为致力于解决贫困问题,在30多年的发展中,基金会已成长为中国扶贫公益领域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公益组织之一。F基金会基于公益组织使命和愿景,通过专业的资金募集和项目运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乡村发展中优势,不断扩大组织的影响力和资源汇聚能力。运作“百美村宿”项目就是着眼于将公益组织资源嵌入乡村治理,致力于将社会组织动员的各种资源打包嵌入乡村,从乡村环境建设和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着手,实现乡村旅游发展带动脱贫致富。不仅如此,更重要的是通过项目运作,撬动乡村治理的多元主体力量,带动和培育乡村振兴的本地资源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打造乡村振兴的样板,形成乡村振兴的示范效应。南峪村旅游扶贫项目是F基金会满足自身组织发展需要和既定组织战略目标而运作的项目。在政府部门和F基金会的自身需求的双向耦合下,社会组织得以参与到南峪村乡村建设中来。

2.参与结构:形成以F基金会为纽带的主体结构

F基金会不仅具备社会组织的志愿服务性,更有着参与乡村贫困治理的专业知识、技能、方法,募集了充足的发展资金,具有相当的社会影响力和动员能力,这些优势使其成为参与乡村振兴主体结构的关键。自2016年开始,F基金会在前期大量调研和考察的基础上,积极与南峪村两委和村民进行沟通对话,对南峪村民宿项目长效运行开展多方统筹协调,建立彼此间信任关系,促使多方主体最大程度地投入自身资源条件,与各方共同制定阶段性目标,最终助力南峪村脱贫攻坚任务完成。

2016年2月底,F基金会成立南峪村驻村工作队,对“百美村宿”——南峪村“麻麻花的山坡”项目进行规划指导,针对村民居住相对分散,对旅游开发规划意见不一致的问题展开了细致的调研。协助村党支部于2016年4月建立南峪村农宅旅游合作社,形成了“三级联动五户连助”的合作社运行模式,全体村民加入合作社,将农民组织起来。通过合作社推进乡村旅游,凝聚乡村发展的共识与合力,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培育乡村发展的本土力量。F基金会识别出核心利益相关方,通过持续沟通将政府、村两委、合作社和农民连接起来,将乡村发展的多元主体力量融入民宿发展项目中,充分互动形成合力。

3.参与制度:F基金会构建协同治理运行制度

F基金会区别于乡村社区社会组织,与村委会、村民的交流具有较高的信任度和品牌效应。南峪村在经过前期考察、实际论证的基础上,积极吸纳F基金会参与乡村发展,充分赋权并保障进驻的F基金会迅速熟悉村庄基本情况,加快项目开发。在此过程中,F基金会承担项目的提供者、设计者、指导者和推动者角色。入驻南峪村之后,为了推进乡村可持续发展,F基金会、Z集团、南峪村两委、农宅旅游合作社和农民通过协商建立起南峪村旅游民宿项目发展的运行制度,明确了各个主体之间的责任。制定《百美村宿项目财务管理办法》,公开项目的财务状况,提高村民对社会组织的信任度。F基金会和Z集团投入南峪村1000万人民币的发展资金,历时三年共建设60多套、近500间客房,年入住游客达到了3万人次,带动100多人就业,村民年收入从2014年的2000元达到了1.5万元,村集体收入达到1000多万元。

4.参与过程:推动多元主体协同共治

F基金会参与南峪村的乡村振兴实践,积极推动各参与主体融入协同治理进程,体现在“对话—建立信任—投入—达成共识—阶段性成果”等五个阶段。

一是建立多元主体对话机制。F基金会进入南峪村之前,曾组织河北省22个贫困乡村进行评选,了解了南峪村的基本情况后,又通过实地考察确定了南峪村项目。为了顺利推进项目,获得多元主体的共识和支持,F基金会与村干部、村民积极沟通、调研、走访,进一步摸清南峪村的发展优势,制定了与多方主体定期碰头和实时对话解决问题机制。项目开始运作后,F基金会成立驻村工作队对南峪村“麻麻花的山坡”项目进行指导,与乡村其他治理主体相互鼓励支持,保持该项工作的参与热情。二是建立信任。通过前期的实地走访对话、定期集中交流、随时随地的答疑解惑,F基金会促成各方增进了解、真诚相待、互相尊重,彼此之间建立信任,为工作队伍组建、中期指导值守、举办相关配套活动等工作的开展提供保证。三是加大协同治理资源投入。F基金会不断投入项目资金,增加专业指导人员,修建乡村道路,宣传共享村庄项目益处,积极营造旅游民宿带动村民致富的理念,并组织村民开展酒店管理培训,对管家系统进行规范管理。四是建立协同治理共识。F基金会在参与过程中,形成了基层政府、村委会、合作社和农民等主体有效对话机制,增强了对乡村振兴的发展共识,形成了共同的价值观和对村庄发展的共同愿景。

5.参与结果:建构乡村振兴治理共同体

在政府大力支持下,F基金会统筹协调引导基层政府、村两委、合作社和农民等主体,在推进乡村发展目标上取得了令各方满意的结果。首先,实现了南峪村的产业兴旺和可持续发展,在“麻麻花的山坡”项目红利影响下,南峪村先后发展了40多户参与私人民宿,建设高、中、低端民宿上百套,吸引多名大学生返乡创业,圆满完成了脱贫攻坚的任务,并奠定了乡村振兴的发展基础。其次,扩大了F基金会的影响力,提高了社会组织在乡村发展中的认同度。当地村干部和村民表示,如果没有F基金会的项目资金、项目运作与项目管理,如果没有专业的景区设计、管理规范以及对村民的培训和对乡村发展愿景的宣传,村民素质得不到提升,也不能形成村庄发展的共识,乡村就难以实现整体脱贫和可持续发展,这也让公众了解到社会组织的公益初心和专业能力。再次,该项目着眼于村民的“真脱贫、脱真贫”,构建了村民持续增收的有效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了多元利益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局面。就农民增收而言,民宿管家月收入3000元,参加合作社贫困户分红收益每年700—1400元,实现了贫困农民脱贫目标。最后,该项目形成了具有当地特色的旅游产业,带动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同时也带动了周边区域旅游产业的发展,对区域产业发展形成了示范带动作用。

三、案例总结:社会组织协同参与乡村振兴的功能作用

(一)发现乡村价值

F基金会“百美村宿”在南峪村的项目,促进了南峪村乡村建设与乡村发展。在现代化潮流中,城市以其强大的资源吸附能力和整合能力飞速发展,而乡村在现代化潮流冲击下正在实现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伴随而来的是人口大量外流和乡村的空心化,城乡差距不断拉大。而乡村资源、乡村生活本身所具有的独特价值在逐渐被忽视。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农民在中国式现代化发展中仍具有特殊重要的价值,这亦是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基本前提。重新发现乡村价值,整合乡村资源,增强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现代化发展必由之路。外来社会组织具有专业的项目运作能力和融通政府、企业、社会、公民资源的强大整合能力,能够动员专业力量提升乡村建设能力,同时以强大的社会动员能力,整合各种资源投入乡村建设,使得乡村建设具有前瞻性和实效性。F基金会专业的项目运作和人力、资源投入,激活了南峪村原有价值,打通了外界资源进入山村的通道,促进了区域城乡融合发展。因此,通过社会组织一系列创新性的扶持行动搭建了推动乡村振兴的平台,促进乡村内在可能价值向现实价值转变。

(二)整合乡村资源

在城乡人口流动加速背景下,农村人口大量流出,农村集体经济收入不足,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不能有效改善,传统熟人社会逐渐解体、人心涣散,空心村现象严重。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现代国家建构,乡村很难实现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与共同富裕,仅靠政府行政力量的动员与公共政策的引导,很难实现政策目标。只有依靠多元主体的有效参与,才能真正发挥各主体能动性,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与整合。F基金会进入南峪村之前,该村由于种种环境的制约导致乡村发展受到极大限制。一是村庄初始资源不能得到集中和方便地利用。比如随着人口外流而导致的大量闲置农宅出现,山村虽景色优美但处于未开发的原生状态。这些资源需要进行一定的整合、重组,也需要根据外部市场的需求进一步突出其特色。二是这些资源还没有具备被游客接受的利用方式。三是游客和外部力量利用这些资源的交通条件还没有完全具备。F基金会的参与建设克服了以上困难,实现了资源的有效整合和优化利用,将村内闲置的宅基地、剩余劳动力实现了有效利用,因地制宜地发展高端民宿,为乡村集体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理念。

(三)链接外部市场

虽然村集体保有资源的完整性或者具有修复不完整资源的能力,但是村集体不具有实现其市场价值的能力。对于南峪这样的贫困山村自身具有的旅游资源而言,要使其实现市场价值,村集体欠缺很多条件。首先是对游客需求和旅游市场环境不熟悉。其次是对开发适合游客需要和具备旅游市场竞争优势的旅游产品不在行。最后是对持续经营具有专业性的旅游业务不具备相关能力。要使得乡村具备这些发展条件,往往需要专业的人力资本并付出巨大成本,因此具有品牌运营能力的专业企业的参与就显得至关重要。F基金会项目引入南峪村后,Z集团、W有限公司、Y企业等都参与到南峪村高端民宿发展项目中来。比如Y企业恰好具备村集体所不具备的这些能力,在F基金会的协调和引导下,Y企业参与该村旅游项目设计开发的全过程,为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高品质乡村旅游项目奠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使得乡村资源市场价值变现,实现了外部市场主体和村集体、村民的多方共赢。因此,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过程中,注重吸纳外部市场的力量,发挥企业在乡村振兴中资金、人力和技术优势,为乡村振兴提供物质支持。(17)邱密、张伟达、贾广宇:《实现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农业产业多中心治理研究》,《农业经济》2023年第2期。

(四)推动农民组织化

鉴于南峪村乡村旅游资源的整体性及游客对乡村旅游的全方位需求,农民合作社作为将农民有效组织起来的生产经营合作组织,在乡村建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F基金会倡导并帮助南峪村成立了农民合作社,以所有农户入股的方式,实现了集体土地和农宅的统一利用,构建了所有农户共享收益的利益联结机制。一是鼓励全体村民加入农宅旅游专业合作社,增强了农民的主体意识,提高了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二是集体权入股,集体股每年分红,用于乡村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完善乡村基础设施,保障农民多样化需求,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三是始终保持着乡村集体经济的凝聚力,持续为社员分红,为乡村振兴奠定良好的信任基础。南峪村探索出了“扶贫基金+合作社入股”的发展新模式,一方面农宅旅游合作社保证了乡村旅游资源的整体性,并以其整体性更好地体现了资源的市场价值。以保护农民主体性及维护农民利益需求为目的,保证乡村旅游资源不被掠夺性开发,可以得到可持续利用;另一方面农民合作社实现了对全体村民的有机组织,代表了所有社员利益,从而使得每位村民都成为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乡村旅游资源的积极主体,使得南峪村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旅游产业资源。

(五)带动乡村可持续发展

基金会项目管理机制为乡村治理提供了学习范式,为乡村发展拓宽了思路、形成了样板。南峪项目运作有赖于基金会进行项目组织、参与和帮助。项目实施的过程同时也是村干部、专业人才培训及村民素质提升的过程。偏远的乡村要走共同富裕的共享式发展道路,需要通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来全面带动,同时也需要引进外部的市场主体与市场需求对接,并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瞄准高端市场,不搞低水平无序竞争,才能提升乡村旅游的品质。F基金会“麻麻花的山坡”项目,使得南峪村由一般水平的“农家乐”模式提升到相对高端村宿的“旅游+”可持续发展模式。由于乡村发展和旅游项目投资成本高、回报时间长、投资回报率低,一般个体经营主体无法在村庄整体环境营造和基础设施改善等方面持续投资,因此就会面临乡村旅游发展的瓶颈和资金制约。基金会通过项目运作的方式,募集、整合致力于乡村发展的公益资金、助农项目、吸纳管理人才等方面优势资源,打造乡村振兴与乡村治理的范本,为乡村后续发展及带动周边乃至全国同类型的乡村发展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

四、社会组织协同参与乡村振兴的可行路径

结合南峪村乡村发展的经验,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应当从乡村振兴战略的五大目标着手探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可行路径。注重挖掘不同类型社会组织的差异化优势(18)谷中原:《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农村持续发展型社会组织建设》,《湖湘论坛》2020年第1期。,采取协同合作、多元参与、精准施力的原则,构建系统、科学、全面的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策略,从而有效实现乡村的全面振兴和可持续发展。

(一)联结多元主体参与,促进产业兴旺

农民参与市场竞争、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薄弱,不管是外源型社会组织还是乡村内生型社会组织都具有公益、互益属性,可以将农民有效地组织起来。一是积极培育村庄内部产业组织。充分挖掘、激活农民潜在资源和独特优势,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培育农民合作社。社会组织推动成立农民合作社等农民联合性组织,一方面可以增加乡村就业创业机会,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共同富裕。另一方面可以整合乡村分散资源,促进农业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发展特色产业,实现农业转型升级;三是注重外源型社会组织和内生型社会组织融合发展。一方面积极引进公益性社会组织参与到乡村振兴中来,发挥其公益基金、项目运作和人才优势,补充乡村发展所需要的社会资本;另一方面积极培育乡村本土社会组织,整合农民力量,提高农民群体的产业知识和生产技能,有效推动乡村产业落地和可持续发展。

(二)协调多元主体力量,实现生态宜居

乡村人居环境改善需要多元主体合作。社会组织具有志愿性和灵活性特征,能够有效地联结政府、企业和农民等多方利益主体,弥补乡村环境治理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缺陷,实现乡村生态宜居。一是加强政府对社会组织的支持引导。重视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重要性、必要性,为社会组织参与乡村人居环境改善提供充足的政策支持,提高社会组织参与积极性;二是进一步优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将更多乡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委托社会组织承担。三是由社会组织牵头,带领乡村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到环境保护和人居环境建设中来,形成新型农村环保联盟,最终实现生态宜居目标。(19)萧子扬:《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现状、经验及路径研究——以一个西部留守型村庄为例》,《四川轻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1期。

(三)发挥社会组织倡导功能,实现乡村乡风文明

社会组织能够了解农民利益诉求、有效监督乡村民主选举、参与村庄事务决策、调解乡村纠纷、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提高乡村文明程度。一是乡村社会组织能有效监督村两委工作。由于社会组织具有资源优势,在参与乡村民主决策过程中相对于村民有一定的话语权。社会组织为乡村发展建言献策,有利于完善乡村治理监督机制,提升村干部治理能力。二是乡村社会组织是农民诉求表达的有效平台。社会组织能弥补农民个体教育水平低、参与治理能力欠缺的问题,能够将农民的需求整合成清晰的诉求来参与决策。同时,社会组织也能将政府、村两委的相关政策传递给农民,形成政府与村民之间有效的沟通桥梁,引导农民通过社会组织参与乡村公共事务,提升农民公共意识和公民责任感,增强其参与能力。三是发挥社会组织调节社会矛盾的作用。社会组织在进入乡村社会以后,通过各类文化活动创新了乡村文化形式,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婚姻观和社会交往观等,有效地治理了乡村中不良陋习的蔓延,提高了乡村文明程度。

(四)激活农民主体性,实现乡村治理有效

随着乡村社会的发展,农民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但仍存在整体知识水平低、组织化程度低和合作意识不强等问题,需要发挥社会组织的组织优势,将农民组织起来,形成有效地乡村利益整合机制。(20)尹瑶:《赋能式治理:乡村治理有效的实践逻辑与优化策略——以川南林镇为例》,《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6期。一是培育高素质农民,为乡村治理储备专业人才。社会组织可以推动多元主体参与、链接各种资源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培育高素质农民,有效弥补农民整体知识结构缺陷,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二是鼓励农民加入社会组织,或者动员农民成立乡村社会组织,提高农民的合作意识,使农民意识到自我发展与乡村发展的关联性。三是增强农民在乡村事务中的话语权。一方面社会组织凭借自身资金、项目、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使农民参与乡村事务有了组织依托,能够有效地表达农民诉求;另一方面社会组织重视农民的自我管理,具有鲜明的农民主体性,能够将农民团结起来推动乡村发展。

(五)促进多元主体服务供给,推进共同富裕

近年来,我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较快,但与城市相比仍存在着基础设施不健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供给不到位、文娱生活匮乏等问题,迫切需要社会组织在参与乡村治理中弥补政府、市场的不足,推动乡村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一是参与乡村社会建设。为了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和共同富裕,社会组织应积极联结各多元主体,充分利用政府支持资金及社会公益资源,参与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营造宜居宜业的和美乡村,提升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态环境。二是参与乡村文化建设。社会组织可以通过职业、技术培训、组织文化体育活动等,丰富村民文化生活,增强村民互动互信,促进村民间交流交往,增进社会资本,提升社区归属感。三是完善乡村社会福利。社会组织尤其是公益慈善组织可以通过互助合作方式,为乡村弱势群体提供照料和关怀,推动村庄公益事业发展。通过为相对贫困人口提供公益或就业岗位,或直接分红受益等方式,促进公益性资源再分配,推动乡村共同富裕。

结 语

社会组织协同参与是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重要议题。本文基于F基金会参与乡村振兴的典型案例,运用案例分析法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参与模式、参与过程和优化路径等内容展开系统研究,论证了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和价值。应聚焦乡村振兴的五大要求,培育适合社会组织发展的外部环境,提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发挥社会组织的社会资本优势,优化社会组织的乡村公共服务供给,促进乡村多元主体间形成共识,共同推进乡村振兴发展。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还需要进一步比较外源型社会组织和内生型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中的角色差异和参与效能,把握不同类型社会组织的优势和劣势,创新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模式,最终实现中国式乡村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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