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理

  • 合同未获追认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缔约过失责任
    能够独立实施法定代理人事前同意的民事法律行为、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及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除此以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其他法律行为需要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能生效。倘若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相对人能否主张损害赔偿已经引起了司法实践的关注。典型者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出卖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虽然买受人已依约履行,但合同未获法定代理人追认而不生效力,买受人可能蒙受一系列损失。〔1〕参见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1)京02

    法学 2023年10期2023-12-09

  • 法律信箱
    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可以委托他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发生责任纠纷时,其父母可作为其法定代理人提起并参加诉讼。您的女儿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当她受到伤害发生责任纠纷时,您和您妻子可以作为其法定代理人提起诉讼。

    人民之声 2023年9期2023-11-13

  • 孩子打赏网络主播的钱能要回来吗?
    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同法第21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同法第22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您儿子不满8周岁,他实施的打赏

    现代家长 2023年9期2023-09-28

  • 《法律与生活》中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知识拓展及解题方法
    力待定,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的有效,其法定代理不同意、拒绝追认的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律无效,独立接受礼物、立遗嘱、纯获利的行为也无效,只能由法定代理人(监护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代理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2.用思维导图简化为:二、相关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依据《民法典》规定: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

    教学考试(高考政治) 2023年4期2023-08-11

  • 《民法典》第145条评注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法律行为
    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一、规范目的一方面,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相比,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更高的辨识能力,所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并非一律无效。另一方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辨识能力低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仍然需要法律给予特殊保护,以确保私法自治的实现。结果是,在实施民事法律

    中国应用法学 2022年3期2023-01-07

  • 论限制行为能力人相对人催告权与撤销权的行使对象
    求得以实现,法定代理制度作为私法自治的重要补充手段应用于此,由法定代理人代限制行为能力人判断利益与风险,从而在保护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同时满足他们的需求和利益。此时,法律又将面对另一个问题,将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法律行为相对独立于该行为生效所必需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这一事实,不可避免地给法律交往实践带来了困难。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可自由决定是否使法律行为发生效力,势必会使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相对人陷入一种无法预测的风险中,那么在这样效力不稳定的交易状态中,如何

    南北桥 2022年15期2022-11-25

  • 未成年人监护人违反法定限制之法定代理的效力 ——《民法典》第35 条第1 款解释论
    对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以下简称“法定代理”)的制度目的在于弥补未成年人行为能力之不足,因此以意定代理为主要规范对象的我国《民法典》第七章的法律规则不能完全适用于法定代理。鉴于法定代理与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密切相关,《民法典》总则编第二章(监护制度)本应对法定代理予以详细规范,但遗憾的是,该章仅予以原则性规定。学界关于代理制度的研究亦主要集中在意定代理,鲜有针对法定代理的专题研究,个别涉及法定代理的研究亦仅散见于关于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财产管理的研究,缺乏系统性和针

    法学 2022年9期2022-11-23

  • 签合同须记牢这些“期限”
    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这一规定,未成年人或者有精神病的人由于其认识上的不足而与他人订立了合同,或者本没有授权给某人而此人却越权签订了合同,这时,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22年9期2022-05-30

  • 孩子任性大额消费,其效力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
    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作出了进一步释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人民法院可以从行为与本人生活相关联的程度,本人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能否理解其行为并预见相应的后

    农村百事通 2022年9期2022-05-30

  • 孩子私下交易法律可否“认账”
    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关于未成年人进行的行为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作出了进一步的解释:“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进行的民事活动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可以从行为与本人生活相关联的程度、本人的智力能否理解其行为并预见相应的行为后果,以及标的数额等方面认定。”这就是说,限制民事行为能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22年2期2022-03-23

  • 熊孩子的私下交易是否算数
    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关于未成年人进行的行为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作出了进一步的解释:“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进行的民事活动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可以从行为与本人生活相关联的程度、本人的智力能否理解其行为并预见相应的行为后果,以及标的数额等方面认定。”这就是说,限制民事行为能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22年12期2022-03-03

  • 讯问程序中合适成年人的法律地位探析
    和区别1.与法定代理人的关系。广义的合适成年人包含两类,即法定代理人和其他合适成年人。基于监护权而产生的法定代理人有着其他合适成年人所不具有的先天优势,能够充分利用血缘上的亲近关系得到更多的有效信息。因此,法定代理人天然就是合适成年人。但是,相关法律对合适成年人的要求较高,而对法定代理人的要求则较为宽松,实践中有时会出现法定代理人到场时,对涉案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力度反而不如其他合适成年人在场时的保护力度大。因此,两种主体之间不具有可替代性,其权利本位也并不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2年1期2022-03-01

  • 小孩给主播“打赏”有效吗
    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第145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

    共产党员·上 2022年1期2022-02-13

  • 未成年被追诉人法定代理人在场制度的困境及对策分析 ——基于《刑事诉讼法解释》的修改
    成年被追诉人法定代理人(以下简称“法定代理人”)在场权就被纳入其中。该制度设立的目的首先在于保障未成年被追诉人的诉讼权利,解决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未成年被追诉人面临的特有问题,符合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并存的理念。其次,法定代理人在场对公安司法人员的履职行为予以监督,最大限度地避免对未成年被追诉人的威胁、恐吓等行为,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但是制度并非至善至美,问题随着时间的推进随之而来。2021 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22年1期2022-02-04

  • 小学生签字确认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小学入学年龄为六周岁或七周岁。因此,在正常的情况下,小学生要么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要么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是八周岁以上的小学生,其本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做出接受赠与的意思

    青少年法治教育 2021年6期2021-12-28

  • 未成年人缔结电子合同效力的研究
    年人是使用其法定代理人的电子账户进行交易,就算是交易相对人尽到了注意义务,也无法辨别电子账户的背后到底是谁在进行操作。2.3 未规定电子合同中未成年人欺诈的后果我国法律目前没有对未成年人在电子合同中实施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进行明确规定。假如某未成年人出于好玩等目的,故意使用虚假的身份进行交易,然后该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通过行使拒绝追认的权力,最终使该电子合同归于无效。这就相当于滥用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给予的特殊保护的权利,从而造成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情况,这也与民

    河北农机 2021年4期2021-12-06

  • 未成年人打赏主播现象的法律问题研究
    行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当未成年人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并且以他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的生活来源时,完全可以独立实施民事行为。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出的法律行为效力的认定没有具体规定,就以符合其年龄、精神和智力相适应为规定。打赏主播时往往是非理性的,不知道会带来多重的后果,超过自己的认知能力和经济能力。在这种情况下,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其行为效力,应当认定其行为无效。另外,打赏行为属于单方无偿行为,应该尽可能保护赠与人的权利,尤其是未成

    法制博览 2021年5期2021-11-26

  • 9岁孩子给主播高额打赏,为何家长难要回
    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接受赠予、奖励、报酬等),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如买文具、零食等)。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小涛今年7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打赏行为无效,平台应该予以返还。而康康9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要综合分析其打赏支出的款项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相符合。虽然康康一共打赏了3万多元,但如果是分次又分别给不同平

    新传奇 2021年25期2021-07-23

  • 论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的困境与出路
    人制度实质是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的代替制度,该制度与国家进一步加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理念相适应。然而,由于缺少相关法律法规和与之配套的相应制度,致使该制度在权利保障、选任管理和制度运行等方面存在一系列问题。本文通过统计合适成年人制度近年来的数据,分析制度运行遭遇困境的具体原因,并针对困境逐一提出具体解决方案,以期有助于改变现行缺位状况。一、合适成年人制度的立法规范与司法现状(一)合适成年人制度的立法规范司法实践中存在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参与讯(询

    犯罪研究 2021年3期2021-06-23

  • 合适成年人讯问到场的现实窘境及制度完善——以张志超案为视角
    。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经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13日撤销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临刑一初字第1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宣告张志超、王广超无罪。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判决据以认定张志超、王广超犯罪事实的主要依据是两名原审被告人的有罪供述及其与其他证据的印证。但本案无客观证据指向张志超作案,张志超的供述与证人证言存在矛盾,张志超、王广超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存疑,认定张志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0年1期2020-12-27

  • 中韩民事行为能力制度比较研究
    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以及与年龄智力相符合的民事法律行为之外,实施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待定,在得到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方有效。《民法总则》第20条和第21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包括未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必须由法定代理人代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笔者认为,我国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有一些不足:其一

    法制博览 2020年18期2020-11-30

  • 民法典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4.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5.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新传奇 2020年38期2020-10-23

  • 论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的研究
    笼统地规定了法定代理人无法或者不宜到场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可以通知哪些人作为合适成年人到场,而并没有明确在选择合适成年人时是否必须有明确而严格的先后顺序。[1]根据法条可知,法定代理人享有优先的到场权,司法机关有优先“应当”通知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的义务,而只有在具备三种特定的情形时才可以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因此其他合适成年人只是对于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时候的一种补充救济未成年人权利的措施。但是在实务过程中,往往由于时效的限制、涉罪未成年人因羞耻心和愧疚感

    法制博览 2019年36期2019-12-14

  • 孩子购买手机父母有权退货吗
    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中学生小蒋未满十八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小蒋从自己的压岁钱中取出两千元钱,偷偷去买了一部时尚手机,不是纯获利益的合同,也不是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所以在法律上要法定代理人追认。因此,小蒋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若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则其民事法律行为才有效,若家长不予追认,则该民事行为无效。本案中,小蒋所处年龄阶段

    中华家教 2019年9期2019-11-20

  • 浅议父母处理未成年子女财产的效力认定与规则构造
    ;监护职责;法定代理引 言民法总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理论及实务对该条款效力及监护人处理被监护人财产的认定规则存在诸多分歧。近年来,父母以与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房产进行抵押获取金融借款的情况屡见不鲜,反映在司法领域则集中体现在金融借款纠纷案件中,子女以民法总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民法总则》实施前,以《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第一款)为由,抗辩父母以与未成

    西部论丛 2019年31期2019-10-14

  • 《中国医师道德准则》全文 (二)
    患者,应寻求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在无法联系患者法定代理人时,医师可默认为患者同意,报经医疗机构管理者或授权负责人同意后施救。对自杀患者,也应挽救其生命。25.对行为能力受限的患者,应尽量让其在诊疗过程中参与决策。26.如果患者法定代理人或授权人禁止为患者提供必要的治疗时,医师有义务提出异议,如在危急时则以患者利益至上而从事医疗行为。27.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应特别关注对未成年人、妇女和精神障碍者的人身保护。28.在宣告患

    中国烧伤创疡杂志 2019年2期2019-01-03

  • 未成年人大额网络交易有效吗
    效。且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疏于管教亦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以信用卡并非原告持有及“冷血”账号游戏截图不能反映属于原告控制操作为由,质疑原告并非买卖虚拟装备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但结合程小宇亲笔所书的情况经过,其法定代理人江女士从不玩网络游戏的陈述与证据,游戏截图显示的虚拟装备赖以交易的商品货币——“钻石”的充值价格与江女士信用卡交易的金额相互吻合的事实,以及原告方可使用ID号之账户登录游戏的事实,本院予以采信,并依法认定被告某娱乐公司与程小宇的买

    中华家教 2018年6期2018-11-14

  • 浅析我国合适成年人制度主体的选任
    的问题(一)法定代理人或其他亲属不适宜成为合适成年人我国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及其亲属也是合适成年人的一种,当出现“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的情形时,可以通知其他人担任“合适成年人”。这样的制度设计,基本可以保证在未成年人涉案接受讯问或询问时,都能有合适的成年人在场,但却并未全面考虑在场的成年人是否合适。(1)法定代理人或亲属并不一定在任何时候都“合适”。该未成年人的父母一般情绪激动,只对案件的结果有兴趣,这不利于案件的发展。从心

    商情 2018年39期2018-09-29

  • 能力缺失,遗产保护
    8条规定:“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明显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应认定其代理行为无效。”由此可知,您的姐姐患有嚴重的精神分裂症,是无行为能力人,其丈夫作为您姐姐的法定代理人不可以代替您姐姐放弃继承权。综上所述,您的父亲在订立遗嘱时,必须为您的姐姐保留必要份额。

    现代家长 2018年6期2018-08-11

  • 压岁钱是孩子的吗?
    其他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也就是父母)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追认,故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获得压岁钱可自己保管,也可交由父母保管,但在使用上只能独立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购置学习用品、小额的礼品食品或服装书包等,而大宗消费则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其同意、追认。若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压岁钱打赏网络主播或进行游戏充值,根据相关规定,宜应认为其打赏网络主播或游戏充值的行为系属效力待定的行为,应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如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

    婚姻与家庭·婚姻情感版 2018年4期2018-04-09

  • 精神病患者立遗嘱有效吗
    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当然,法定代理人并不能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所有民事活动,比如立遗嘱就不能代理。本案中的张某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在张某间歇性精神病发作住院期间,张甲安排其父亲订立遗嘱,显然是有瑕疵的。张某是否具备订立遗嘱所需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需要人民法院经

    乐活老年 2018年11期2018-01-26

  • 论我国合适成年人制度
    第一次明确了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参与讯问,由合适成年人在场参与。一、合适成年人制度的理论依据(一)刑法的谦抑性刑法的谦抑性,一方面强调应当少用或者不用刑罚而用刑罚的替代办法来对犯罪人进行教育和改造;另一方面强调刑法手段的最后性和克制性,尽量不用刑罚去调整,除非迫不得已。未成年人犯罪后由于心智的未成熟,需要有法定代理人来维护其的合法权益,但是当法定代理人不在场时,怎么办?这时就需要一个类似法定代理人的在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利益,这就是合适成年人制度诞生的背景之

    法制博览 2018年23期2018-01-23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诉讼离婚代理问题探究
    力人可以通过法定代理人代理诉讼离婚在民法中有三种代理方式,即委托代理、指定代理以及法定代理,其中以亲权以及监护权为基础,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提供诉讼帮助的代理问题是法定代理。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是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权,法定代理权不同于当事人约定授权的委托代理权,而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和约束,与当事人的本人意志没有关系。在诉讼中法定代理人的设定是为了补足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缺失的行为能力,从而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通过法定代理人行为能力帮

    法制博览 2018年30期2018-01-22

  • 通信服务合同纠纷案解析
    相适应,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许某并未表示同意或追认,该案所涉通信服务合同对许某不发生法律效力。一审法院认定该合同生效并判决解除合同,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根据民法总则第1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某通信公司应取消为许某开通的

    法制博览 2018年36期2018-01-22

  • 合适成年人法定顺位的理论反思 ——基于刑诉法第二百七十条的分析*
    ,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只有在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是共犯的情况下,才可以通知其他成年亲属,或者未成年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可见,我国的合适成年人制度同样强调不同人员到场顺位的先后区别。法定代理人享有优先到场权,而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诉讼只是一种特定条件下的补充*按照法定顺位,可以将合适成年人分为“法定代理人”和“其他合适成年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法定代理

    时代法学 2018年1期2018-01-18

  • 孩子“打赏”主播,家长能否追回
    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需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用其父母的钱(不论是属于自己的零花钱还是偷拿的钱)打赏网络主播,无论定义为赠与还是消费,都与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经济能力和日常需求不匹配,也未得到其法定代理人(父母)同意,因此需要法律代理人的同意追认,否则赠与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一旦发生类似事件,未成年人的父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起诉)要求主播返还钱财。如果该主播存在采取恶意手段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支付的行为,监护人还可以根据未成年人保

    瞭望东方周刊 2017年42期2017-12-05

  • 民法总则如何为胎儿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加码
    胎儿的父母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参与继承、签订合同、接受遗赠和赠与、提起诉讼,并在相关合同等书面材料中注明胎儿的权利。这里还需要提示的是,如果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他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换句话说,如果胎儿娩出时为死体,胎儿在母体中孕育时因参与继承、接受遗赠和赠与获得相关利益视为没有发生。例如,胎儿的父亲死亡,胎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获得相应遗产,如果其娩出时为死体,胎儿在母体中因继承获得的相应财产,不按胎儿的遗产进行处理,而是作为胎儿父亲的遗产由胎儿

    法庭内外 2017年6期2017-08-02

  • 宁夏中卫:建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亲情会见制度
    罪嫌疑人与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市看守所亲情会见室内进行会见、通话。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持《亲情会见通知书》,进行亲情会见,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同案人或者与案件本身有利害关系的,不得参与亲情会见;会见时应当有案件承办人在内的两名以上检察人员同时在场。《办法》还对负责会见的检察人员作出要求。在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同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进行会见、通话时,检察人员应当告知其会见、通话不得有串供或者其他妨碍诉讼的内容,不得进行肢体接触,

    方圆 2017年11期2017-06-30

  • 点评
    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而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在上述案件中,孙女士的孩子只

    消费电子 2017年4期2017-05-04

  • 拒绝另类“啃老”
    。奶奶做孙子法定代理人,状告儿子讨要抚养费帮儿子带孩子,刘良和老伴并无怨言,可付出了精力还要付出金钱,两位老人实在吃不消了,他们没有这个经济能力。然而孙子已在身边,甩不掉,也不忍甩,这是遭遇隔代“啃老”啊!两位老人想到拿起法律武器,可是向法律人士咨询后,却遇到一个难题,谁来当奔奔的法定代理人呢?奔奔才13岁,是未成年人,有诉讼权利能力却无诉讼行为能力,可以成为民事诉讼的原告、被告,但诉讼行为须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恋爱婚姻家庭·养生版 2017年4期2017-04-06

  • 论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起算;法定代理;未成年人;性侵害诉讼时效是民法上的基本制度,直接关涉到民事权利的保护。我国《民法总则》在总结司法实践,借鉴域外立法经验及诉讼时效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对《民法通则》有关诉讼时效规定的不足之处作了完善,并规定了一些新的诉讼时效规则。例如,将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由“两年”改为“三年”、

    法学论坛 2017年4期2017-04-04

  • 我国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分析
    场制度,明确法定代理人或其他合适成年人有权介入到未成年人的讯问和审判程序之中,该制度的确立符合国家亲权理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契合格里费斯所提倡的家庭模式的诉讼目的,是立法上的进步。不过,法律对该制度的探索并不会一步到位。首先,合适成年人的法律定位并不明确,与法定代理人的关系需要厘清;其次,在法定代理人缺位的情况下,其他合适成年人的替代性到场并不具有法律强制性;再次,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范围过窄,在参与主体和参与程序上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最后,我国合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7年3期2017-03-08

  • 家事代理在民法典中的定位研究
    理;民法典;法定代理;夫妻关系;日常家事;连带责任本文系2015年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资助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征求意见稿)》第164条对家事代理进行了规定,将“家事代理”规定在了“委托代理”一节中,而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却未对“家事代理”进行规定,从这一转变再次证实了对家事代理的定位的争议:其应规定在民法典总则中抑或婚姻家庭编中。在民法典编撰背景下,这两种不同的

    卷宗 2016年10期2017-01-21

  • 未成年人商事代理的定性研究
    特征使得其与法定代理和委托代理区别开来。综合未成年人股东内在规定性等多种因素考量,未成年人商事代理应属于独立的代理类型。【关键词】未成年人商事代理未成年人股东法定代表委托代理未成年人股东是我国的一个新生事物,它标志着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股东是未成年人参与商事活动的重要类型,因为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使未成年人不必亲自管理公司事务,这使得公司股东制度极其适宜于未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而言,其只能依赖于代理方可获取商业利益。在未成年人取得公司股

    中国青年社会科学 2016年3期2016-02-10

  • 维权·保障
    义务。什么是法定代理人?所谓法定代理人。是指由法律根据一定社会关系的存在直接规定的行使代理权的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由于没有或者丧失了参加仲裁活动行为能力,或者其行为能力受到限制。法律规定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民法通则》第十四条、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也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法

    兵团工运 2016年3期2016-02-01

  • 如何看待“准继母”陪同下未成年人言词证据的效力
    于某不能作为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参与询问,被害人李某的陈述缺乏效力。被害人李某的陈述能否作为真实有效的证据使用,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准继母”于某不具有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也不是其他成年亲属或符合法律规定的“合适成年人”,故其所作的陈述缺乏效力。第二种意见认为,“准继母”于某的到场能够确保被害人相关的诉讼权利得以实现,符合立法目的,故于某在场的情况下其所作的陈述真实有效。[速解]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一)立法目的重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

    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 2015年7期2015-08-21

  • 拟制成年人缔结合同之效力
    行为中引入其法定代理人的意思,未必会给他们带来很大的不便。第四,有利于维护拟制成年人的民事权益。有学者认为,将拟制成年人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既有利于保护其合法民事权益,也有利于加强他们的法律责任意识,维护社会正常秩序”[2]101。自然,将拟制成年人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有利于拟制成年人独立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从这个角度看,确实可以保护拟制成年人的民事权益。不过,民事权益的范围很广,除了参加民事法律关系的权益之外,还有更重要的不受民事损害的权益,如避免承担过重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5年6期2015-08-15

  • 违反法定代理人到场制度所获讯问笔录的效力
    认为应当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而没有通知,所取得的讯问笔录系“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具体理由如下。一、严重背离了程序正义原则讯问时应当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而不通知,势必将未成年人置于“孤立无援”的弱势境地,进而难以平等、有效地参与诉讼过程,直接侵害了程序正义所要求的参与性与对等性。程序对等性则要求各方诉讼参与人在诉讼过程中受到平等对待,确保其拥有同等参与诉讼的机会、便利和手段,各方所提出的主张和意见应受到同等的重视和关注。相对于成年人,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成熟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15年6期2015-06-30

  • 论未成年人民事诉讼制度
    的代理人分为法定代理人和诉讼代理人。其中法定代理人享有其所代理的未成年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所有诉讼权利,而诉讼代理人则只享有委托人授权范围内的诉讼权利。从各自的人选范围上来看,法定代理人的范围由法律明确加以规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7条中也规定:“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事先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5年1期2015-03-26

  • 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的实践困境与出路——基于典型案例的实证分析
    人时,须有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70条亦从主体范围、参与方式、权利义务等方面规定了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这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合法利益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我国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存在立法目的模糊、合适成年人范围混乱、程序性制裁阙如等不足,导致该制度在司法适用中存在诸多问题。因此,本文拟以未成年人刑事实践运行中的典型案例为基础,剖析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实践运行的困境与出路。一、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规范分析对现有制度的法教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3期2015-03-23

  • 违反法定代理人到场制度所获讯问笔录的效力
    海燕/文违反法定代理人到场制度所获讯问笔录的效力●王远征*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100040]郝海燕**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450000]/文通过对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非法证据”和“瑕疵证据”的比对,不难发现“瑕疵证据”基本上属于侦查人员通过轻微违法行为获得的证据,并不侵犯基本的程序正义原则,影响,而“非法证据”则相反,不仅践踏被告人的肉体和尊严,而且一定程度上剥夺了被告人陈述的自愿性,影响其供述的真实性。因此,本文认为应当通知法定代

    中国检察官 2015年11期2015-01-30

  • 《中国医师道德准则》全文(二)
    患者,应寻求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在无法联系患者法定代理人时,医师可默认为患者同意,报经医疗机构管理者或授权负责人同意后施救。对自杀患者,也应挽救其生命。25.对行为能力受限的患者,应尽量让其在诊疗过程中参与决策。26.如果患者法定代理人或授权人禁止为患者提供必要的治疗时,医师有义务提出异议,如在危急时则以患者利益至上而从事医疗行为。

    中国心血管病研究 2015年3期2015-01-21

  • 法定代理人到场的利弊及司法应对
    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部分特定情形下,可以通知合适成年人到场。法定代理人到场的规定从“可以”变成“应当”,不仅是立法角度的刚性体现,而且贯彻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理念,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保持了统一。值得重视的是,“法定代理人到场”成为现实以后利弊并存,其积极意义固然非常明显,然而由于到场者的不当甚至违法行为导致的负面效应同样不容忽视。对此我们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坚持唯物辩证的理念,以客观公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3年3期2013-08-15

  • 新刑诉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有新规
    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认为办案人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意见。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他宣读。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

    湖南农业 2012年5期2012-04-09

  • 论刑事申诉制度改革的困境与出路
    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审查和处理案件的一种诉讼请求。第二种观点认为,刑事申诉是由于不服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而提出的重新审判的请求。第三种观点认为刑事申诉应当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于对于公安司法机关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决定不服,而依法想起提出重新处理的一种请求。第四种观点认为,刑事申诉是指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近

    法制与社会 2009年4期2009-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