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

  • 论一般人格权
    文/王利明一般人格权是相对于具体人格权而言的。具体人格权又称为个别人格权,是指法律具体列举的由自然人等民事主体享有的各项人格权。一般人格权概念则是法律以高度概括的方式赋予自然人享有的具有权益集合性特点的人格权,是关于人的存在价值及尊严的权利。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编第990条第2款规定:“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该条不仅保持了人格权保护的开放性,设立了人格权益兜底保护条款,尤其是确立了一般人格权概念,并为一

    社会观察 2023年5期2023-09-01

  • 我国一般人格权的创设及价值
    落”及十几年“人格权法是否独立成编”的争论之后,在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保护人民的财产权、人身权、人格权”(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17年10月28日,第1版。的精神指导下,于2020年5月28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该《民法典》最大亮点和创新是“人格权”独立成编,这是我国民法界的共识。我国民法典确立了人格权法及一般人格

    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3年2期2023-08-07

  • 人格权禁令程序适用选择 ——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97条的探讨
    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许多学者据此认为,我国在实体法中规定了人格权禁令(1)实践案例中多用“人格权侵害禁令”的说法,学者对其有不同说法,如“人格权诉前禁令”“人格权禁令”“人格权侵害禁令”等,但“人格权禁令”说法被多数学者采用,本文也采用该种说法。制度,丰富了人格权请求的内容,是对人格权保护的一大进步[1-3]。人格权禁令是实体法规定的人格权受侵

    镇江高专学报 2022年3期2023-01-10

  • 人格权禁令与人格权纠纷诉讼并行的程序安排 ——以人格权禁令的制度属性与程序构建为分析角度
    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该条所称“措施”即被解读为人格权禁令①。作为《民法典》中新设立的法律制度,人格权禁令这种独特的保护方式所具有的事先预防功能使人格权在有受侵害之虞时便可为权利人提供救济,甚至有学者称其“改变了我国传统的‘侵权行为+诉讼保全+民事责任’的权利保护方式”②。虽然《民法典》第997条规定了权利人申请人格权禁令的条件,但权利人如何获得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 2022年4期2022-03-17

  • 论我国人格权商品化的路径选择及保护制度的完善
    大学 刘然一、人格权商品化的基本原理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即具体人格权。此外,自然人还享有基于人身自由、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即抽象人格权。民法典上人格权的定义,基本上涵盖了人格权的主要方面。自二战后,人格权概念得到世界范围内广泛承认,伴随着经济不断发展,人格利益范围也不断扩张,人格权的类型、内涵和体系也得到了进化和发展,其中人格权商品化就是其中一个发

    区域治理 2021年11期2022-01-01

  • 我国人格权商品化法律规制模式选择与制度构建研究*
    梁应帅一、我国人格权商品化法律规制现状(一)《民法典》对人格权商品化规制现状在这一个过程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承认人格权包含财产利益,它是一项标志着人格权在受到侵犯时可以寻求经济损害赔偿的先决条件。《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但是并没有给予肖像权、姓名权等具有财产价值的内涵。通俗来说,指的是我国相关法律中并没有直观承认人格权的精神与财产利益。另外,我国的部分学者认为

    区域治理 2021年8期2022-01-01

  • 论我国《民法典》中的人格权请求权
    尊严日益关注,人格权制度逐渐勃兴,成为现代民事立法中极为活跃的领域。我国《民法典》首创世界民法典之先河,将人格权在《民法典》中独立成编,形成中国特色的七编制民事法典体例。这一立法体例正是因应当代立法对人格权的积极保护的发展趋势,总结以往几十年的人格权立法经验和学术研究成果,借鉴国外法系人格权的先进制度,制定了独立的人格权编,明确规定了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并在人格权请求权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分离的基础上,建立相对完善的人格权请求权体系,使人格权保护更加有

    平顶山学院学报 2021年3期2021-11-30

  • 我国民法典的人格权立法创新发展分析
    领域,其中涉及人格权、信息权等内容更是将公民人格权、信息权上升至法律保护高度,切实维护公众在现实及网络社会中的民事权利。一、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立法体例的创新纵观德国、瑞士等国的民法典,均未将人格权作为独立的一编置于民法典分则之内。我国民法典编撰之初,的确有学者对应将人格权规定在总则编或是分则中这一问题产生分歧。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前提在于对人格权与其他民事权利最本质的区别加以辨析。虽然人格权属于民事权利的范畴,但是人格权与物权、债权等其他民事权利的客体上有较大的

    魅力中国 2021年19期2021-11-28

  • 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立法的创新发展
    典》。其中针对人格权详细的类型以及保护法律规则有51 各条文,这些条文的制定具有开创新意义。但随着时代的变迁这些陈旧的条文已经不适应新的人格权要求,要解决这一问题,要我国对《民法典》中的人格权立法进行创新,以规则的创新来起到深刻的推动作用,从而满足社会发展下人们的人格权需求,因此民法典中的人格权立法创新需要进行深入探究。一、人格权权力体系的创新《民法典》在新时代的要求下将人格权独立成编,以相关详细的人格权的规定来实现其类型、体系的再次发展,也为立法预留下了

    魅力中国 2021年14期2021-11-26

  • 独具特色的《民法典·人格权编》的立法
    一、《民法典·人格权编》对人格权和人格的概念的严格区分不仅是中国,现代的大多数国家都对人格权和人格进行了清晰的区分,在我国的民法体系中,人格属于主体资格,其通常对应的是民事权利能力;而人格权则是民事主体所具有的民事权利之一。我国通过在《民法典·人格权编》中单独编撰人格权,将它从民事主体的主体资格中区分了出来,事实上,这就是对人格权概念和人格概念进行了严格的区分,这一民事立法传统源自《民法通则》,其立法精神与《民法通则》和《民法总则》相通,无论是在概念区分还

    法制博览 2021年26期2021-11-25

  • 论一般人格权条款与具体人格权条款的规范适用关系
    2款分别为具体人格权的一般性规定和一般人格权的规定。对于二者在规范适用关系上的分歧,应以一般人格权本质的厘清为前提,在全面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并合理借鉴比较法经验的基础上解决。我国司法实践及学理上的主要分歧对于一般人格权条款与具体人格权条款的规范关系,司法实践与学说理论关注的焦点并不完全相同,导致二者在认识和判断上存在明显区别。对司法实践而言,其创制一般人格权的核心目的在于解决制定法中规定的具体人格权条款在保护人格利益时的不足问题,因此其关注的是一般人格权对具

    社会观察 2021年7期2021-11-15

  • 关于民法典人格权独立成编之浅论
    6019)即使人格权在民法典中已经独立成编,学界的争论却远未到能够平息之际,众多法学家仍在各抒己见,本文试从讨论各家的观点入手,提出自己的一点浅见,寄希望于真理越辩越明,寄希望于独立成编的人格权吸引更多的关注、发挥更好的功效。纵观各家见解,无非反对和赞成两说。反对的代表主要有梁慧星、尹田等学者;赞成的代表主要为王利明、杨立新等学者。1 梁慧星教授观点之我见梁慧星教授反对人格权单独成编,但并不否认人格权的重要性,也不否认应强化对人格权的保护。他不赞成中国民法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2期2021-01-08

  • 浅论人格权独立成编的必要性
    进程中,学界对人格权人格权立法相关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尤其针对人格权是否应该在民法典中独立成编的问题展开了激烈讨论。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发布,人格权是否在民法典中独立成编的问题也基本上尘埃落定,但是人格权独立成编的立法逻辑和立法内涵仍然值得我们继续去深入研究。基于此,本文试图研究人格权独立成编特有的必要性。一、除人格权独立成编外的其他两种立法模式不能有效保护人格权在民法典编纂的过程中,学者们对于究竟应当在民法典中采用何种立法体例和编纂

    法制博览 2020年21期2020-11-30

  • 民法典分则编纂中的人格权立法争议问题
    0一、民法典及人格权介绍(一)民法典分则编撰当前,法典是确保公民合法权利的宣言书,也是解决民商各种纠纷的理论依据。编纂民法典的决定是在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中提出来的。而在2017年3月我国人大就提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这就意味着民法典的编纂初步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为完善我国民事立法体系奠定了强有力的理论基础。当前,我国立法机关不断加快推进民法典中的分编工作,并期望在2020年可以全面完成民法典的编纂工作。(二)人格权人格权是指,由法律赋予民事主体的各

    法制博览 2020年10期2020-11-30

  • 民法典人格权编的重要社会价值
    典应当怎样规定人格权,是一个学术问题和民法立法技术问题。人格权法究竟规定在民法典总则编,还是规定在分则中,确实有立法传统的问题。民法典单独规定人格权编的立法模式,既不是德国法潘德克吞体系的传统,也不是法国法系的三编制模式。人格权在民法典分则中独立成编,沿用的是我国民法通则的立法传统,具有中国特色。人格权编是整部民法典的最大亮点,不仅使民法典能够鲜明地体现尊重人格尊严和保护人格权的人文主义立场,而且紧跟时代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求,实现了党中央提出的“保护人民的

    浙江人大 2020年7期2020-08-03

  • 我国人格权立法研究透视* ——基于多方法的可视化分析
    纂工作的进行,人格权在民法典中独立成编的问题成为热点,围绕人格权是否在民法典中独立成编以及立法技术的讨论,学者们主要从一般人格权的理论研究展开了激烈的争辩。如今,人格权法已经确立在我国民法典草案中单独成编,由于人格权的特殊性以及在民法典中呈现的立法技术难题,使之成为我国民法典编纂工作进程的重要环节。对我国人格权的研究还有必要进行持续的深入研究。本研究借助多种统计工具和分析方法,采用知识图谱的可视化方式透视我国人格权的研究样态和未来发展方向,以期能够对人格权

    山西青年 2020年14期2020-07-02

  • 人格权体系
    素,现代意义的人格权制度无产生之可能。近代西方大陆法系国家处于自由资本主义和垄断资本主义生长时期,以财产法为中心是服务于社会经济的法律体系的必然选择。“近代民法对人的伦理价值采‘人之本体的保护’方式。”[1]71-78“法律如同语言一样,没有绝对停息的时候,它同其他的民族意识一样,总是在运动和发展中。”[2]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人们在享受经济和技术红利的同时,个人权利侵害的方式也更加多样。人们对自身尊严和自由的保障更加重视,个人人格意识不断觉醒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0年4期2020-03-12

  • 法人人格权理论的再证成与制度构建
    内容提要 法人人格权的证成兼具理论、社会和制度依据:人格权与财产权的现代交融使人格权理论具有财产性的法人人格利益特质;法人享有人格权的观念成为当代社会普适性价值;一定程度上国内外民法从文本上确认了法人的人格权。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编统一规定了自然人人格权与法人人格权。对法人人格权采取了派生性的立法模式,以从属、派生的形式依附于自然人人格权制度框架。但在具体制度构建层面,还应立法明确法人人格权主体、内容和行使方式。在主体类型上,公法人与私法人人格权存在差异性

    江海学刊 2020年6期2020-03-02

  • 略论民法典规定一般人格权的必要性
    民法典规定一般人格权可有效发挥其创造功能(一)一般人格权既是权利,又是权利观念何为一般人格权?有学者将其定义为包括人格自由、人格独立、人格尊严在内的一般人格利益,由公民和法人享有,而且据此产生具体人格权的一种基本权利。[1]也即一般人格权是一种权利或者利益。“在众多的、陆续产生的具体人格权面前,人们发现在这些众多的具体人格权之中,存在着一个一般的权利概念,它统帅着、指导着、包容着所有的具体人格权。这个一般的权利观念,就是一般人格权。”[2]一般人格权又是一

    法制与经济 2020年10期2020-02-25

  • 《民法典》制定背景下人格权商品化的法律保护
    《民法典》中的人格权编是最大的亮点。我国《民法典》将公民的人格权独立成编,将人格权法自成体系与物权法、合同法等其他单行法并列,成为我国《民法典》内容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此,我国法律对公民的人格权进行了系统性的规定。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时代环境下,公民的人格权被广泛地商业化利用,并且被赋予财产性价值。当商品化人格权被用于商业领域时,人格权易受到恶意使用,通常是以假冒、模仿等方式侵权,这使得权利人的人格利益遭受到重大损害,也进一步引发了商品化人格权市场的混乱。

    焦作大学学报 2020年4期2020-02-11

  • 人格权的定义
    和推理的基础。人格权的概念是展开一切人格权问题探讨的起点和前提。我国自1986 年《民法通则》颁布以来,人格权已经成为民事立法所构建的民事权利中的基本权利。2018 年通过的《民法总则》更是把人格权作为民事权利体系的首位而加以确定,凸显了人格权在民事权利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强化了人格权保护的重要意义。人格权概念直接奠定了人格权立法的基础,如果人格权的内涵和外延不明确,则人格权的权利体系和制度体系也就无法确定。在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编制定过程中,有学者认为人格权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1期2020-01-08

  • 论民法典中人格权法独立成编之必要性
    30000一、人格权的概念及相关的争论(一)法理角度的人格权概念解析梁慧星教授曾经提出,人格权的概念具有不可定义性①。笔者认为,人格权的确具有抽象性,比较难以作出十分贴切又通俗的定义,但这并不是说这一概念是不可被定义的,学科技术水平是一个不断发展前进的过程,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是能够给模糊的概念作出清晰的定位的。所谓人格权,其实就是一种民事权利,只不过它与人自身密切相关,与债权、物权等权利相比有其独特的属性,人格权的概念需要与以下几个概念加以明确区分。第一,

    法制博览 2019年19期2019-12-14

  • 论自然人商品化人格权的民法保护模式
    大的经济利益。人格权的商品化成为一个不可阻挡的趋势,同时包含精神利益与财产利益的商品化人格权应运而生。我国对商品化人格权的探讨还基本停留在理论阶段。尽管学界普遍认可商品化人格权的财产属性,但我国尚未从立法层面予以确认,而且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也并未将人格权的财产利益考虑在内。除此之外,我国尚未对商品化人格权的权利性质达成一致。传统的人格权制度无法顾及人格权的商业化利用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我国人格权保护的不力。与此同时,我国学界尚未就采用何种模式对人格权

    法制博览 2019年23期2019-12-14

  • 人格权的财产化对于传统人格权的消极防御
    引言我国的传统人格权理论来源于德国,后经过多年的探究形成了我国民法理论中的人格权体系。民法理论中的传统人格权指的是精神性的权利,与财产权界限明确。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肖像权、姓名权等表现出了很强的财产性,使得人格权的财产化现象变得频繁起来。事实上,早在1843年的《爱丁堡评论》中就出现了利用人格权进行盈利的行为,只是因为资本主义出现前的社会市场交易不发达、大众间交往不频繁,人格权的财产化现象并不突出。但自二十世纪开始各类技术相继发明,尤其是二十一世纪的网

    法制博览 2019年24期2019-12-13

  • 与时俱进的人格权
    当今社会,人格权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其作用日趋凸显,对人格权法的研究热度也日益提升。由中国人民大学王利明教授所著的《人格权法研究(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2月出版),是近年来国内人格权法研究领域的重要力作之一。书中对保护各类人格权益的倡导,丰富了民法研究的内容和视点,使人格权法研究乃至民法研究更加关注人的主体性、更加趋向于以人为本,也使得对人格权法的研究更加彰显时代特色,更加与时俱进。在书中,王利明教授就人格权展开了系统的研究。其研究内

    中国出版 2019年11期2019-01-28

  • 人格权是民法典分则编纂的重中之重
    杨立新制定好人格权编,保护好公民的人格权,是编纂民法典第二步任务的重中之重中国立法机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制定完成后,立即转入编纂民法典分则各编的工作中,目前已经将民法分则各编草案(征求意见稿)印发有关研究机构、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内部征求意见,完善草案,以便尽早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初次审议。可见,编纂民法典的第二步即民法分则各编的起草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其中,制定好人格权编,保护好公民的人格权,是编纂民法典第二步任务的重中之重。保护好人格权

    中国经济报告 2018年6期2018-11-06

  • 民法人格权和宪法人格权的独立与互动初探
    )近年来,探究人格权权力归属的学者数量不断增多,国内外研究学者针对人格权民法权力、宪法权利归属问题深入分析,不同学者就人格权性质提出了不同看法和观点。基于此,本文探究“民法人格权和宪法人格权的独立与互动初探”这一论题,希望能为学者提供理论借鉴,论题探究如下。一、人格权基本介绍(一)人格权所谓人格权,指的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的多种人身权利。它为社会发展、个人生存起到了基础铺垫作用,同时,为法律体系完善奠定了基础。人格权性质表现在三方面,第一方面即主体普遍性,第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14期2018-09-11

  • 论一般人格权
    00)一、一般人格权的概念(一)一般人格权的概念在我国,学者们对于人格权的概念也给出了属于自己的看法。梁慧星教授认为,“人格权有一般人格权与特别人格权之分。一般人格权,指关于人至存在价值及尊严之权利,其标的包括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自由、姓名、贞操、肖像、隐私等全部人格利益。因此,一般人格权是以主体全部人格利益为标的的总括性权利。且一般人格权也是一种具有发展性、开发性的权利,随着人类文化及社会经济之发展,其范围不断扩大,内容亦愈丰富。”(二)一般人格权

    福建质量管理 2018年13期2018-04-03

  • 人格权的属性分析
    作的深入,关于人格权的争论也在日益加剧,而对于人格权属性的界定关系到该权利能否独立成编。法学界的共识是人格权是权利一种。目前法学界主要存在三种观点,其中尹田教授持反对人格权独立成编,认为该权利是宪法权利。折中观念则认为人格权只是在立法层面的被认为是权利。王利明教授与梁慧星教授也都承认人格权是民法权利。由此可见,对于一些关系到人身权利的争论还是很有必要的。一、宪法上人格权规定分析宪法上规定的人格权是基本权利中个人自由权利的一种,即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我国宪法

    法制博览 2018年20期2018-01-22

  • 人格权财产利益的保护
    )一、国外关于人格权的财产利益的保护模式的分析对于人格权财产利益的保护,目前,在立法上主要存在两种模式:一种是通过扩充人格权的内涵,赋予传统人格权以财产利益的内容,继而在人格权体系内确立的人格权的财产利益的保护模式,即德国一元保护模式;一种是隐私权与公开权分离,以保护人格权的财产利益,即美国二元保护模式。二者的区别在于:①在财产利益的归属方面,一元制下,人格权被区分为精神利益和财产利益,其中财产利益是作为一种利益来进行保护;二元制下,人格利益被区分为精神利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22期2018-01-22

  • 我国人格权立法模式的当代选择
    0012)我国人格权立法模式的当代选择张 龙(吉林大学 法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有关我国人格权立法模式的诸多争论均认可具体人格权应当采纳具体列举的立法模式进行保护,其争论焦点在于其他人格利益立法模式的选择。我国人格权立法模式已然固化为一般条款+具体列举的示例法模式,从诞生初衷、功能和本质属性上讲,我国立法中的一般条款完全可以替代所谓的一般人格权,并且可以避免引入一般人格权而导致我国法律体系难以自洽的问题。我国未来人格权立法仍应坚持一般条款+具体列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4期2017-11-17

  • 民法典编纂中的财产性人格权研究
    编纂中的财产性人格权研究黎 桦(湖北经济学院地方法制研究中心,湖北武汉 430205)人格权商品化现象冲击了经典民法体系中人格权与财产权的二元分立结构,进而威胁人格权在民法典中的独立品格,我国《民法总则》对此也缺乏明确规定。有必要通过提出财产性人格权理论并构建相关法律制度的形式,化解这一威胁。美国法上的“公开权”制度和日本法上的“商品化权”理论为财产性人格权制度在中国的建立提供了有益经验。我国《民法总则》有必要对专属性人格权与财产性人格权的并立做出原则性规

    政治与法律 2017年8期2017-08-09

  • 民法典人格权编的规则设计
    81)民法典人格权编的规则设计王叶刚(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081)我国《民法总则》突出了对个人人格尊严和人格权的保护,也提出了制定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编的现实要求。人格权编的规则设计应当以我国《民法总则》和《民法通则》为基础,积极总结我国人格权保护的立法经验。同时,人格权编的规则设计应当以我国司法实践为基础,力求解决我国的现实问题,并体现人文关怀的时代精神、反映网络和大数据时代的时代特征。在具体内容安排方面,人格权编应当包括人格权的一般规定、具体

    政治与法律 2017年8期2017-08-09

  • 一般人格权形成路径的宪法学分析
    )法学研究一般人格权形成路径的宪法学分析刘志刚(复旦大学 法学院,上海 200438)瑞士和德国确立一般人格权的方式代表了一般人格权形成的两种典型路径。德国的一般人格权是联邦最高法院直接依据基本法、通过司法判例的形式形成的。德国保护一般人格权的模式是“具体人格权+一般人格权”。我国“一般人格权”的形成路径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人格权本质上是一种宪法权利和自然权利,人格权应该通过法定主义的方式加以设立,但不适合在民法典中将人格权独立成编。人格要素分解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5期2017-04-04

  • 隐私权与一般人格权关系探讨
    特隐私权与一般人格权关系探讨■马 特随着社会发展,隐私权在各国判例和学说的推动下逐渐具有一般人格权的性质。隐私权与一般人格权具有同质性,在功能上都呈现相似性,各国往往在实证法上设置其中一项。针对一般人格权的否定说,我国应当坚持一般人格权与具体人格权二元并立的双层人格权结构,但需明确二者之间的关系。在我国现行制度下,隐私权与一般人格权并存,隐私权不是一般人格权,但同为“框架性权利”,发挥着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作用。隐私权;一般人格权;具体人格权隐私权是自然人

    创新 2017年3期2017-03-28

  • 浅议婚姻家庭法中人格权的保护与公证实现
    议婚姻家庭法中人格权的保护与公证实现刘婷芳福建省南安市公证处,福建 南安 362300人格权作为我国民事主体最基本的权利,也是非常重要的权利。现行的民事法律中对人格权的保护制度有明确的要求,这不仅是保障的公民的人格权益,也真正实现了人民群众的自由和尊严。婚姻家庭法的制定就是为了在不损害社会权益的基础上,要确保公民个体的合法权益,由此可见,婚姻家庭法中人格权的保护存在着双重意义。本文对婚姻家庭法方面应该如何实现人格权的保护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并提出了一些行之有

    法制博览 2017年35期2017-01-28

  • 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编的立法研究
    研讨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编的立法研究编者按: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基本民事权利,人格权制度应该是我国未来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后,实质性地开启了我国民法典编纂的进程。该法将人格权规定在各项民事权利之首,凸显了人格权的重要性,同时,该法只用三个条文规定人格权保护,显得过于单薄和简略,难以实现对人格权的充分保护,需要立法机关对人格权在我国民法典中的体系定位给予充分的关注,

    政治与法律 2017年8期2017-01-25

  • 人格权及其在民法典中的体例位置
    610207)人格权及其在民法典中的体例位置周奥杰(四川大学 法学院,成都 610207)人格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为自然人所专有,与主体密不可分。不法性排除模式,并不否定自然人允许他人利用其人格权要素的权利,只是明确这种“允许”的实质是“同意”而非“转让”,是“自愿限制”而非“商品化”。此外,人格权单独设编不是体现人格权重要性的恰当方式,应将人格权规定在总则部分并对其进行优先保护;人格权单独设编仅是体例上的技术性安排,对促进人格权保护难以起到实质性作用。建议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8期2016-11-25

  • 民法典编纂人格权的体例安排综述
    6)民法典编纂人格权的体例安排综述李海峰(南京师范大学,江苏 南京 210046)民法典总则的编纂已经如火如荼地展开,而学界关于民法典应当展现的具体形态还存在诸多分歧。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我国民法学者对于民法典应当如何编纂进行了深入持久的讨论,但到目前为止,关于人格权法在法典中的位置和内容的编排远没有达成一致。应当确定人格权在民法典中的应有地位和具体内容安排,以加速民法典编纂的进程。民法典编纂;人格权;体例;安排建国后我国分别经历了五十年代、七十年代和九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6年5期2016-03-19

  • 我国民法理论中传统人格权体系及问题
    民法理论中传统人格权体系及问题李景义,李 浩(东北林业大学 文法学院,哈尔滨 150040)随着我国人格权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传统的人格权体系的内在的逻辑矛盾逐步凸显,从而,阻碍了人格权理论的发展,限制了人格权的法律规制及司法保护。只有通过客观描述我国民法理论中传统的人格权体系,分析研究该体系的矛盾与问题,并以此为切入点,为最终达到重塑人格权体系的目的提供方向性指引,从而为人格权理论研究、人格权体系发展乃至于人格权立法提供一定的借鉴。人格权;一般人格权;具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6年1期2016-03-15

  • 对民法典规定人格权法重大争论的理性思考*
    对民法典规定人格权法重大争论的理性思考*杨立新**内容提要:编纂民法典如何规定人格权法,争论比较广泛,经历了从学术观点之争、立法技术之争到政治风险之争的转变。前两种争论均为学术研究的正常范围,后一种争论显然超出了学术范围,是一种不正确的讨论法学学术问题的态度。事实上,人格权法究竟应当怎样立法,在民法典中究竟放在何处,并不是政治问题,而是学术观点和立法技术问题。我们应当理性地对待人格权法立法问题,使之在民法典编纂中,沿着《民法通则》开创的人格权立法方向,继

    中国法律评论 2016年1期2016-02-10

  • 人格权财产利益的私法保护研究
    710127人格权财产利益的私法保护研究李 娜西北大学法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7在传统民法理论中,人格权与财产权分属两种不同权利,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格权被商业化利用,自然人的姓名,肖像等人格要素进入市场,成为交易对象,像许多名人会将自己的姓名、肖像等人格要素授权商人使用获得许可费。此时的人格权与财产权不再泾渭分明,它们发生交融,形成人格权财产利益,而人格权与财产权的边界也变得模糊起来,所引发的主要问题在于人格权财产利益法律属性为何,采用何种方式对

    法制博览 2016年33期2016-02-01

  • 专属性人格权与财产性人格权分离论——基于人格权商品化研究之检讨
    一、当前学界对人格权商品化研究的主要思路及困惑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制定民法典,大陆学界对人格权的研究日渐勃兴。未来民法典有望对人格权进行单编立法,这被视为我国在当代全球民法研究中的一大重要创举。[1]近年来,与传统人格权不同的是,自然人的姓名、肖像或其他人格标识开始被商业化利用,由此产生的利益被商业定价且通常数额不菲,超出了一般情况下人格权的利益计算范畴。我国学界对此类人格权的商业化利用,冠之以“人格权的商品化”,①如王利明:《论人格权商品化》,载《法律科学》

    湖北社会科学 2015年10期2015-12-14

  • 人格权法的立法设计
    10136一、人格权法单独成编的必要性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厘清人格权法与民法其他组成部分的关系,划清它们之间的区别。(一)人格权法与民法总则。民法总则规定了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统领民法体系。如果在总则之中规定人格权法,表明了我国重视人格权的立法态度,但将造成民法典体例不协调,这也对其他未列入民法总则中的民事权利造成了歧视,有碍公民正确权利观的养成,因此不应将人格权法置于总则之中。(二)人身权法由人格权法和身份权法组成。学者多将身份权法归入婚姻家庭继承法的

    法制博览 2015年33期2015-02-06

  • 少数民族人格权法律保障研究——以云南哈尼族为例
    250100)人格权在保护公民人权,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以及保护与其密切联系的财产利益等方面,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哈尼族作为我国古老的少数民族之一,在云南有着较大范围的分布,是“梯田文化”的创造者。以哈尼族为例来研究少数民族地区人格权的法律保障,对提升其他少数民族人格权保护水平,加快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法制化建设进程将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一、构建少数民族人格权法律保障的现实诉求(一)适应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云南哈尼族聚居区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贵州民族研究 2014年12期2014-12-04

  • 浅谈人格权的保护——以权利的性质为视角
    近几年来,对于人格权法单独成编的呼声已经没有前几年那么热烈。导致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无论如何,将人格权的保护寄希望于人格权法的出台就当下来说是不现实的。理论界对于人格权的性质认定有不同的意见。因此,界定人格权的性质是保护人格权最重要的前提。一、人格权在我国宪法中的地位(一)人格权是一项宪法权利对于人格权不应当独立成编的观点而言,其中最强有力的理由就是因为人格权属于宪法权利,因此作为低位阶的民法自然不能将其纳入调整范围中。人格权是人生而有之的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4年19期2014-08-15

  • 人格权在民法典中的地位
    组概念(一)“人格权在民法典中的地位”究指何意应与“人格权在民法典中的地位”区别的是“人格权在民法中的地位”。现代民法,无论采取何种模式,均承认人格权保护的首要性。民法系以人为本位,重视人的价值,维护人格独立性及人的尊严是民法的首要任务。所谓“人格权在民法典中的地位”,系指立法者在制定民法典之时,应如何对人格权予以规范保护?是由侵权法予以重点规范,还是另设人格权编(章)?人格权应设独立一编,还是制定一章(或节)安置在“权利主体”之下与“权利能力”、“行为能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4年4期2014-08-15

  • 人格权的财产利益及其私法保护
    30000)论人格权的财产利益及其私法保护周航1,郭志慧2(1.扬州大学法学院,江苏扬州225009;2.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江西南昌330000)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格要素的商业化利用日益普遍,人格权具有财产利益已是广大学者共识。人格权与财产权的二元划分也正得到学者们的重新审视。肯定人格权同时包含精神利益与财产利益,赋予人格权更多的主动性权能,并借鉴相关的域外立法经验,建立我国的人格权保护制度,这是保护人格权财产利益的有效路径。人格权

    韶关学院学报 2014年9期2014-04-10

  • 人格权商品化
    文◎王利明论人格权商品化文◎王利明*人格权商品化是人格权在市场经济中的必然发展,是人文主义理念和市场经济发展相结合的产物。在商品经济并不发达的情况下,人格权不可能作为财产进行利用或者交易。人格权的商品化始于19世纪,随着现代互联网的发展,已经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社会大量存在的现象。人格权商品化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某些人格权尤其是标表性的人格权本身具有一定的可利用价值。第二,人格权的某些权能具有与人身的可分离性。第三,某些人格权的财产价值具有可继承

    中国检察官 2014年1期2014-03-05

  • 人格权法制定中的几个问题
    100872)人格权法制定中的几个问题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 法学院,北京 100872)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加快人格权法的制定对于完善我国未来民法典的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民法总则不能完全包含人格权法,侵权责任法也不能替代人格权法的功能,人格权法在我国未来的民法典中应当独立成编。同时,人格权法应当对一般人格权、隐私权、个人信息资料权等重要制度作出规定。人格权法;独立成编;一般人格权;隐私权我国已经形成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民法典的制定工作已经提上议事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年3期2012-12-18

  • 简论民法典编纂之人格权问题
    论民法典编纂之人格权问题刘校璐(山东大学,山东 济南250100)人格权制度是有关对生命、健康、名誉、肖像、隐私等人格利益及以确认并保护的法律制度。近年来关于人格权是否应在我过民法典编纂中单独成立一编的分歧可谓巨大。从人格权本质归属角度对其进行分析,人格权的宪法本质决定了它不应独立成编。人格;人格权;独立成编一、人格权:民事权利抑或宪法上的权利(一)从人格定位角度考察要理解人格权,首先要理解人格这个概念。人格权是人格利益的现实体现,明确定位人格的概念有助于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2年8期2012-04-12

  • 德国法上的法人一般人格权制度及其反思*本文系德国洪堡基金会联邦德国总理奖学金项目“一般人格权研究”的成果之一。
    峰在德国,一般人格权是以自然人尊严和人格发展保护者的身份得到承认的,1并因为其道德和价值基础而在违反德国民法教义学体系的情况下依然成为德国私法秩序的必要组成部分。2然而当一般人格权被承认之后,其保护的主体范围很快表现出一种扩张的倾向:司法机关将法人等组织体也纳入到了一般人格权的保护之下。与此同时,反对法人享有一般人格权的声音以及与此有关的论战之声也不绝于耳。目前,中国人格权的理论研究和立法准备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期间也有论者提出应该承认法人的一般人格权,并

    政治与法律 2012年1期2012-01-28

  • 人的伦理价值与人的人格利益 ——人格权内涵的法哲学解读
    人格利益 ——人格权内涵的法哲学解读文◎胡平仁 梁 晨人格权内涵的核心要素是“人格”。人格的意义经历了自“身份人格”到“抽象人格”再到“具体人格”的三部曲式的主题演进。这种演进并非革命式的突变,而是一个传统与现代的逐渐交融从而使得人格意义不断丰富的过程。从历史与现实双重维度出发,作为人格权客体的人格具有伦理与利益二元属性。首先,人格是一个伦理概念,它表达了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这种根本就是内在于人的伦理价值。其次,人格还是一个现实的利益概念,它表达了人们对自

    中国检察官 2012年19期2012-01-28

  • 人格权性质论
    453000)人格权性质论李林启(新乡学院政法系,河南 新乡 453000)人格权的性质是人格权研究最基本的问题之一。对人格权性质的认识,在学界一直存在着宪法性权利说、突破狭隘的民法实证主义说、民法权利说等不同观点。任何社会的主体所享有的人格权均与其所处的特定社会的社会制度、经济发展状况、历史传统、文化水平等诸多因素密切相关。在我国,人格权是一种法定权利,是一种民事权利,是非财产权利。人格;人格权;性质民法是人法,是权利法。“从民法演进的过程来看,人与民法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1年1期2011-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