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

  •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承一定优先于法定继承吗?法 条《民法典》法条  继承的先后顺序第1123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解 读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继承主要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形式。顾名思义,法定继承即按照法律的规定由特定范围的继承人进行继承;而遗嘱继承则是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由指定的特定继承人继承遗产。与此同时,被继承人也可以以立遗嘱的形式表明将遗产由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这就是遗

    共产党员·上 2023年5期2023-06-13

  •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承一定优先于法定继承吗?法条《民法典》法条 继承的先后顺序第1123 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解读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继承主要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形式。顾名思义,法定继承即按照法律的规定由特定范围的继承人进行继承;而遗嘱继承则是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由指定的特定继承人继承遗产。与此同时,被继承人也可以以立遗嘱的形式表明将遗产由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这就是遗赠。

    共产党员(辽宁) 2023年9期2023-06-13

  • 我国继承法律制度漫谈 ——以《西虹市首富》为例
    的继承制度: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以及遗赠扶养协议。1.法定继承顾名思义,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生前没有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下,直接根据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当被继承人没有遗嘱、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等时,继承就要依照法定继承处理。那么,如何进行法定继承呢?首先,我们要明确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即哪些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可以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

    青少年法治教育 2022年7期2022-08-31

  • 遗嘱继承与遗赠的区别是什么?
    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遗嘱继承、遗赠虽都是公民按照个人的意志自由处分自己遗产的法律行为,但又有显著的区别。1.权利主体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中接受遗嘱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接受遗赠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2.关于接受、放弃权利的规定不同。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做出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22年6期2022-06-25

  •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承一定优先于法定继承吗?法条《民法典》法条:继承的先后顺序 第1123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解读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继承主要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形式。顾名思义,法定继承即按照法律的规定由特定范围的继承人进行继承;而遗嘱继承则是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由指定的特定继承人继承遗产。与此同时,被继承人也可以以立遗嘱的形式表明将遗产由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这就是遗赠。

    共产党员·上 2022年3期2022-04-21

  • 网络虚拟财产法定继承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络虚拟财产在法定继承中出现了许多问题,鉴于这些棘手的问题困扰了法律工作者和当事人,又基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普及性,所以对网络虚拟财产的研究就显得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一、网络虚拟财产的立法现状(一)我国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立法现状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产生了许多新兴事物,例如,Q币、游戏装备、微信账号、微博账号等,这些属于民事主体所占有,但由于其与实体财产相比,具有虚拟性,并且以非物化的形式和数字代码的承载方式存在,还需要凭借网络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器才

    法制博览 2021年8期2021-11-25

  • 互联网虚拟财产法定继承的现实困囿及对策建议
    网虚拟财产在法定继承中存在网络虚拟财产价值评估难度大、权属确认困难以及法定继承可能侵犯被继承人的隐私权的问题,基于这些问题,需要专门机构对虚拟财产进行评估,明确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属,兼顾法定继承与被继承人的隐私保护,使得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定继承问题有法可依。关键词:虚拟资产;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继承人当前法律界,有关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条文却少之又少,以至于网络虚拟财产在法定继承中出现了许多问题,鉴于这些棘手的问题困扰了法律工作者和当事人,又基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普

    商业2.0-市场与监管 2021年4期2021-09-10

  • 法定继承、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并存的情况下,哪个效力优先
    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普法講堂根据法律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遗嘱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这样规定是因为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充分体现了被继承人自由处分个人财产的独立意志,法律予以尊重和保护。而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在被继承人生前对其尽到了扶养义务,出于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应当让其按照协议优先取得遗产。

    老年博览·上半月 2021年6期2021-07-01

  • 浅议法定继承
    《继承法》将法定继承人范围限制在两代近亲属内,并且仅仅规定两个顺序,是我国成在世界范围内法定继承顺序较少的国家之一。二十多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一方面,社会经济取得长足发展,经济生活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无论是社会财富,还是家庭财富都极大丰富;另一方面,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和人们的生育观念的逐渐转变,越来越多的家庭只有一个孩子,家庭结构呈现逐渐缩小的趋势,这些都是在《继承法》立法之初难以预见的。因此,随着施行的时间越久,《继承法》与社会

    科学导报·学术 2020年60期2020-03-24

  • 我国配偶法定继承份额制度研究*
    承法》对配偶法定继承份额规定存在的问题我国《继承法》于1985年正式颁布实施,在其颁布之初,确实能够较为妥善地解决我国继承问题,并对社会继承活动进行有效指导。《继承法》明确规定了妇女享有与男性公民同等的继承权,有权与男性法定继承人共同、平等地参与被继承人一产的分配继承活动。同时,《继承法》将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作为立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更能体现出其消除传统继承思想中“男尊女卑”的思想,保护妇女平等继承地位的目标。而在《继承法》颁布实施后,我国妇女在继承行为中的地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0年1期2020-02-12

  • 浅析我国法定继承制度
    00一、我国法定继承人范围和顺序的立法司法主要问题首先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过窄:第一,这与我国现有的血亲家庭结构和血亲的变化不相适应。我国现以核心家庭作为家庭结构的主要成分,由于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导致家庭规模进一步缩小法定继承人数骤减,所以基于这一现状,应扩大法定血亲继承人的范围。笔者认为,结合我国遗产流转规律的要求和我国继承传统,新增加的法定继承人,应与被继承人有一定经济和感情联系纽带,并且在一定情况下能尽赡养扶助义务的血亲为宜。因此增加孙子女、外孙子女

    法制博览 2019年25期2019-12-13

  • 浅析法定继承制度的完善
    0088一、法定继承的相关概念(一)法定继承的概念法定继承,属于遗产继承方式的一种,在实践中又称无遗嘱继承,与遗嘱继承相对。它指的是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份额,均由法律直接规定。我国继承制度自古以来都是以法定继承为主,这与我国长期的家族主义思想紧密相连,家族作为社会基本组成部分,财产为成员共享,且由家长统一支配。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下的法定继承依旧将法定继承放在了重要位置。(二)法定继承的特点1.法定继承较遗嘱继承效力更低。《继承法》规定,如果被继承人立有合

    法制博览 2019年25期2019-12-13

  • 浅论房产继承公证业务中的要点探析
    继承;公证;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一、我国房产继承公证的概念1、我国房产继承公证的继承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申请人的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房产继承公证是继承公证的内容之一,是一种确权性的活动,由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审查相关材料,确定公证申请人对被继承人的房屋享有继承人身份及资格的问题。二、我国房产继承公证制度根据1991年《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简称联合通知)中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遗嘱

    锦绣·上旬刊 2019年1期2019-10-21

  • 新时代下,我国代位继承制度的完善
    代表权说 法定继承 直系血亲代为继承制度是我国法定继承制度中重要的一个部分,其在实现遗产的合理分配,稳定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从其制定的社会背景以及当下社会的实际情况来看,其缺陷已经凸显。目前,在学术领域,对于修改《继承法》的呼声很高,以我国学者杨立新为代表。可见《继承法》的完善与修订已经是非常具有必要的社会需求。其中代位继承的相应完善是本文的重点。一、代位继承制度的出现的社会背景及其原因在我国现行的《继承法》第十条中将法定继

    好日子(中旬) 2019年7期2019-10-21

  • 当代法定继承制度的重构
    日皎摘 要:法定继承是遗产继承的主要方式,民法典继承编应当调整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立法体例结构、扩大继承人的范围、增加并调整继承顺位,保证家庭财产在家族内流转,保证遗产流转的方向是向下流转,从而避免遗产流转到旁系血亲或遗产最终国有化。关键词:法定继承;继承顺序;继承范围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9)04-0102-02我国1985年开始实施的《继承法》主要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个部分。且法定继承制度在

    学理论·下 2019年4期2019-07-01

  • 论我国法定继承人范围规定之完善
    变化。将我国法定继承人范围规定完善为符合我国国情、社会条件、人民情感和家庭情感的法律,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关键词: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范围中图分类号:D92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08-0230-01一、法定继承人范围的相关概述(一)法定继承人范围概念在法律适用范围内,依据法律规定有权获得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权就是法定继承人范围的概念,从法律的角度,继承人是能够在法律适用的范围内享受继承死者财产的权

    法制博览 2019年3期2019-05-13

  • 遗嘱房归我,弟弟不配合公证,该咋办
    :老人所有的法定继承人必须都到场,并出具放弃继承证明方可办理过户。而我弟弟要求继承自己的份额,拒绝配合,导致公证未能办理。对此,我该咋办?读者王世忠王世忠读者:虽然你父亲所留下的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程序合法,应当是合法有效的,但因你弟弟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不认可父亲的遗嘱而引发继承争议。此种情形下,只能通过诉讼来解决,即你以弟弟为被告,并将其他所有法定继承人列为共同被告起诉。其诉讼请求为:确认遗嘱合法有效,诉争遗产房归原告所有。律师杨学友

    长寿 2019年6期2019-03-23

  • 浅析法定继承人范围及顺序
    产移转关系。法定继承,顾名思义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及顺序、继承份额等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随着社会发展,已实施三十余年的继承法日益凸显滞后,法定继承人范围及顺序的作用是最大限度满足民众的需求,保护私有财产。在修订过程中应遵循体系化,尽量与相关法律制度衔接,达到合情合理。文章旨在对法定继承人范围及顺序进行探讨,为继承法立法提供建议。一、绪论(一)法定继承人范围和顺序的概述1.法定继承人范围概念法定继承人范围,就是继承法规定的有权利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主体范

    北方经贸 2018年8期2018-12-05

  • 由继承引发的房屋权属界定
    、卢某丁作为法定继承人,各自对土改册籍登记载明的房屋部分享有八分之一的权属份额。关键词:法定继承;共同共有;权属份额【基本案情】卢某乙与谢某某育有一子三女,儿子卢某甲(已去世),大女儿卢某戊,次女卢某丙,小女儿卢某丁。被告陈某某系卢某甲的妻子,其他二被告系卢某甲的儿子。在土改册籍登记时,该户以卢某乙的名义对本案讼争的位于T县B镇上卢村三口街地方三间楼房进行登记,根据册籍登记载明该处房屋间数三间,面积为一分二厘(约80平方米左右),载明该户家庭人口为四人,根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8年9期2018-11-01

  • 关于继承公证制度法律问题的思考
    为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两大类。实质就在于有效依法证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合法性继承权和归属情况。【关键词】继承公证制度;法定继承;关系确认;制度完善设计继承公证制度是我国法律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证明了继承行为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在具体的继承公证行为中就涉及到有效保护私有财产的所有权部分它旨在希望减少目前存在于社会中的继承纠纷问题,对于家庭秩序乃至社会秩序和谐稳定建设都具有相当重要的现实促进意义。一、继承公证制度中的法定继承公证繼承公证制度代表遗产集成中作用于继

    时代经贸 2018年21期2018-10-11

  • 中德法定继承比较研究
    摘 要:法定继承作为对遗嘱继承的补充形式,在继承法的研究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本文首先对法定继承的定义进行界定,主要对法定继承中二者的不同历史渊源和法定继承人的做了比较研究。关键词: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德国民法典》《继承法》是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逐渐增大,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从民国时期直到现在,我国的民法一直深受德国民法典的影响。《德国民法典》是调整市场经济主体之间法律关系以及财产关系的根本性法律[1]。渊源揭示了不同国家因其自身的社会

    西部论丛 2018年6期2018-08-31

  • 遗嘱与法定继承冲突谁优先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发生冲突后,究竟哪个优先?律师介绍,从遗嘱效力上说,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根据《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其他继承人无权要求分割。高大爷大姐先于高父去世,根据《继承法》规定,其子虽享有法定的代位继承权,但高父生前遺嘱明确由高大爷继承,则代位继承人和其他继承人一样均须遵守遗嘱。高大爷的外甥也就无权再要求代位继承其姥爷的房产。此外,由于高父遗嘱只处分了房产,未涉及其他财产,除房产外,高父还

    新传奇 2018年23期2018-05-14

  • 失效的遗赠
    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但不包括你这个侄子,所以这不是遗嘱,只是遗赠,就是死者将自己的财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接着,李洋又问:“哥,自从你知道这份遗赠后可曾向谁说过要继承这个房子?”李江摇了摇头。李洋惋惜地说:“你应该在知道遗赠后两个月内做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否则就推定你放弃遗赠了。”李江听后急忙反驳:“怎么能这样推定?这样的话,你也没表示要继承啊,那你也放弃继承了?”“法定继承和遗

    故事会 2018年7期2018-04-08

  • 浅谈民众对法定继承的误区
    了我国民众对法定继承顺序、法定继承范围、遗产酌给请求权理解的误区,旨在为我国法定继承研究提供有效参考。关键词:民众;法定继承;遗产一、民众对法定继承顺序与范围的误区1.法定继承顺序与范围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顺序、范围、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民众遗产继承方式,这种继承因没有遗嘱故称为无遗嘱继承,也只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发生法律效力。法定继承的范围仅限于遗者亲属,它继承人范围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和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8年12期2018-03-01

  • 法定继承制度探究
    0870一、法定继承的发展轨迹对于生产力落后的古代农业社会,法定继承是其最重要的传承家族财产,防止财富外流的手段之一。对于法定继承,古代西方与东方由于地域文化的影响产生了一定的分歧。(一)古代西方的法定继承古罗马时期的法定继承的特点为:继承身份和财产。法定继承又被称作“无遗嘱继承”,就是根据法律所规定的继承范围,继承人顺序及条件进行继承。古罗马时期的法定继承主要是以财产继承为主,因为世界上最早的商业中心意大利就位于罗马帝国的中心。经济贸易的繁荣兴盛也催生了

    法制博览 2018年21期2018-01-22

  • 浅谈民众对法定继承的误区
    )一、民众对法定继承顺序与范围的误区1.法定继承顺序与范围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顺序、范围、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民众遗产继承方式,这种继承因没有遗嘱故称为无遗嘱继承,也只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发生法律效力。法定继承的范围仅限于遗者亲属,它继承人范围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此外,丧偶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在赡养义务的也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24期2018-01-22

  • 民法学《法定继承》教学设计
    承法》中,“法定继承的范围与顺序”的内容,是第一章法定继承概述内容的延续,也是法定继承中的具体规则的学习,是继承法学习的重点内容之一,也是日常的法律实践中运用较多的一项法律知识。教学目标:知识与技能:在深刻理解的基础上对法定继承范围、顺序和遗产分割原则进行识记,并在此基础上学会应用:甄别法定继承人与非法定继承人;对不同法定继承人之间继承顺序进行排列;在法定继承人之间进行遗产分割。过程与方法:本课包括课前学生自学,课堂案例讨论分析和课后学生巩固与实践三个部分

    学校教育研究 2017年29期2017-10-21

  • 对我国代位继承制度的思考
    。【关键词】法定继承 代位继承 继承权一、代位继承概述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代位继承起源于罗马法的按股(株)继承。罗马市民法规定:“先死亡或受家父权免除的子之子,取得父之应继份。”我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

    商情 2017年31期2017-09-10

  • 无配偶无子女,哥哥可继承财产吗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內容要求,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在你邻居没有设立遗嘱的情况下,他百年之后,他的房产作为他的遗产就要适用法定继承。因为他没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因此作为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继承人

    伴侣 2017年7期2017-07-11

  • 父母第一继承顺序的合理性探究
    的。关键词:法定继承;继承顺序;合理性一、《继承法》继承顺序之概况(一)我国《继承法》之法律规定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是我国《继承法》种关于继承顺序的一条规定,可以看出父母在我国法定继承中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对于这一继承顺序的规定,一部分学者如王利明教授、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6期2017-06-03

  • 浅析清代财产继承制度
    两种,其一为法定继承,其二为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居于主导地位,但家长可以利用立遗嘱的方式行使自己对财产的分配权。遗嘱继承由于没有在《大清律例》中体现,那么遗嘱的价值就体现在特殊继承需要时,如涉及女儿、奸生子、继子或其他继受人的继受问题,对法定继承起到了辅助行作用。不同于当代中国,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效力,并且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法定份额的限制。【关键词】财产;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特点;现代法律制度一、清代财产继承制度的渊源西周时期财产的管理权由家长掌握,

    青春岁月 2017年6期2017-05-13

  •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的法律思考
    50000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的法律思考刘 学黑龙江大学,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0法律继承人的问题各个国家都会存在,继承顺序也会有相应的关系存在,所以可以通过对世界各地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范围以及继承顺序进行参考,研读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从当前的国家情况着手,适当的进行合理的分析,提出相关的建议和想法。合理的法律法规的制定会对国家居民的生活起到积极作用。法定继承人;继承顺序;法律思考一、引言我国的法律开始于新中国成立之后,通过对于现实生活中的应用,进行

    法制博览 2017年13期2017-01-27

  • 继承人配偶与法定继承所得遗产的关系
    键词:死亡;法定继承;配偶;夫妻共有中图分类号:G633.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40-0072-02笔者亲身遇到的案例,华侨麦老死亡,其父母亲、配偶、独生子麦超,均先于麦老死亡,依法其遗产应当由其独生子麦超的五名子女共同继承,但尚未分割财产,麦超的长子麦小超突然死亡,麦小超死亡时刚结婚,配偶是林诗,尚未生育子女,麦小超的母亲也就是麦超的遗孀符韵健在。还有关键时间点,麦老死亡时,麦小超刚刚与林诗结婚尚未

    教育教学论坛 2016年40期2016-11-18

  • 继承权侵权法律救济机制研究
    承权分为侵害法定继承权、侵害遗嘱继承权两类,并试图为每一种类型提供相应的救济机制,以期继承法律关系的稳定和遗产的顺利流转。[关键词]: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救济继承权是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权利义务的概括性承受,是一项基于身份关系的财产权利。我国目前立法对继承权侵权的救济主要依据《继承法》继承人得行使继承回复请求权和依据《侵权责任法》将继承权列为保护对象,受害人可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现实生活中侵害继承权的案件比比皆是,侵害继承权的方式更是形形色色。在形形色色的

    商情 2016年7期2016-10-20

  • 父亲去世后,我有无权利替他讨债?
    遗嘱,则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王刚从你父亲处借款10万元,你父亲去世后没有立遗嘱,这笔债权便作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作为女儿,你是当然的法定继承人之一。如果你父亲没有其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话,你有权以个人名义向王刚讨债;如果你父亲还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话,你们应该共同向王刚行使债权人的权利,要求王刚及时偿还借款。

    中老年健康 2016年7期2016-07-29

  • 论遗产继承案件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
    :遗产继承;法定继承;遗嘱继承;诉讼地位;追加当事人针对遗产继承案件,我国的《继承法》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在法律领域当中,继承制度又涉及到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抚养协议等等。所有案件的共性都表现为形式上的复杂,遗产继承案件亦不例外,不同的性质造就了多样化的遗产继承形式,加之当事人诉讼地位也极具多元化,因此使得继承案件的法律关系越来越复杂。明确遗产继承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仅是对人民法院处理民事案件能力的评判依据,更直接关乎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不断

    大东方 2016年4期2016-05-30

  • 高职校分层次教学改革研究——以“法定继承”课为例
    研究——以“法定继承”课为例王理华1王栋2针对高职学校的学生现状,分析高职学校教学中分层次教学的特点,并对分层次教学的实施方法、操作程序以及评价等几个方面进行深入探讨,为完善高职学校分层次教学理论体系、开展高职校分层次教学提供有益的理论和实践参考。高职校;分层次教学改革高职学校分层次教学是指,教师在教学工作中,根据学生的知识、能力水平,结合学生和家长的意愿,把学生分为A(普通)、B(强化)、C(提高)三层,并针对不同层次学生设立不同的教学目标,实施不同的教

    江苏教育 2016年52期2016-04-14

  • 法定继承若干问题研究
    应继续坚持将法定继承置于遗嘱继承之前的体例安排。父母仍应与子女共同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而对配偶则采取有限制的零顺序,即规定配偶可与第一、第二顺序血亲继承人共同继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仍应列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但其继承以不存在代位继承人为限。【关键词】法定继承 配偶 继承顺序 孙子女【中图分类号】D923.5 【文献标识码】A继承发生的根据是死者生前处分自己身后个人财产的意愿。尊重死者处分其身后财产的意愿,即是尊重和保护私人财产权的体现。

    人民论坛 2016年2期2016-02-24

  • 试论法定继承遗产分割纠纷的时效限制
    800试论法定继承遗产分割纠纷的时效限制安国春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青海民和810800在现代的社会中,一个家庭所拥有的资产总额越多,它的资产形式也就越丰富,除了一些固定的财产之外,也包含了期货、股票等形式的财产。而当些财产的所有人一旦出现了问题,就会牵扯到“继承纠纷”这个概念。所以本文就主要论述的是在法定继承遗产分割纠纷的时效限制。法定继承;遗产分割;时效限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家庭中所拥有的个人财富也在逐渐的增多,但是由于人

    法制博览 2016年27期2016-02-01

  • 完善我国法定继承人范围和顺序的建议浅论
    南)完善我国法定继承人范围和顺序的建议浅论张玉艳(135100 吉林省辉南县法律援助中心 吉林 辉南)法定继承的人范围和顺序,是我国《继承法》修改的难点问题之一。围绕这一问题,业界人士一直在争论。关于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立法上还存在很多不足,应结合我国民众的继承意愿和继承习惯,借鉴外国立法经验,修改、完善相关立法。法定继承人;范围;顺序;立法建议摭谈我国现行《继承法》制定于20世纪80年代。该法从1985年施行至今已有27年。在21世纪,随着我国经

    职工法律天地 2016年14期2016-01-31

  • 对继父母子女之间法定继承权问题的思考
    其相互间即有法定继承权,该规定突破了世界通行的传统基础,将继承权范围拓宽到血亲及配偶之外,除造成对传统继承习俗的背离,在实务中也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通过分析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性质,从姻亲关系的角度探讨二者间存在法定继承权的不合理性,主张以适当分得遗产份额代替之。关键词:继父母子女;扶养关系;法定继承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15-0078-02我国《继承法》第1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

    学理论·下 2015年5期2015-06-01

  • 遗嘱继承中不同顺序继承人之间不排斥
    述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和遗赠之间的主要不同,进而揭示法官存在的错误。最终得出遗嘱继承中不同顺序继承人之间在继承时并不排斥,并且为了维护社会公正法官只能适用法律,不能创造法律的结论。[关键词]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一、问题的提出近期北京某法院审理了这样一个案件,在此我将该案件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简化,案件情况大体如下:A某(女)与B某(男)系夫妻关系,A某生前留有遗嘱一份,内容如下:A某将A某名下的房屋无偿赠与A某的妹妹C某。在A某过世半年之后,B某(

    决策与信息·中旬刊 2015年8期2015-05-30

  • 脱离父子关系的声明有法律效力吗
    拒绝。说法:法定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范围、继承人继承的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及遗产的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制度。只有在没有遗赠抚养协议和遗嘱继承(或两者无效或失效)时,才适用法定继承,即遗嘱继承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继承法中确认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以与被继承人是否存在基于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而发生的亲属关系为基础的。在我国,只有被继承人的近亲属才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的继承人的范围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亲生父母与

    故事林 2015年17期2015-05-14

  • 法定继承人范围与顺序之完善
    《继承法》中法定继承人范围的规定处理继承案件,则容易出现被继承人的财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情况。这些所谓的“无主财产”收归国家之后,得不到充分的利用,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也不符合被继承人的内心意愿。另外,我国《继承法》中法定继承人顺序的规定过于绝对化,也存在不合理之处。因此,为了尊重被继承人的内心意愿,应当完善我国法定继承人范围与顺序的相关规定。一、国内外法定继承人范围与顺序的相关规定(一)我国法定继承人范围与顺序的相关规定我国《继承法》第2章第10条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5年4期2015-03-26

  • CEO延期继任对股东财富的影响研究
    投资者通常在法定继承人继任计划刚开始发起时表现出积极反应,并获得正的财富。在继任计划的最后阶段,当法定继承人离开公司时表现出消极反应,而当法定继承人接替CEO完成继任时则表现出积极反应;公司绩效对法定继承人继任和离去的股东财富产生重要影响,当继任前公司绩效良好时,法定继承人接任后,股东容易获得正的财富,而当绩效较差时,法定继承人离去后,股东容易获得正的财富。本文的研究不仅对投资者投资具有参考意义,同时对于完善公司治理也具有较强的理论指导作用。CEO延期继任

    探求 2015年5期2015-02-13

  • 我国继承法修改完善的几个疑难问题探析
    词:继承权;法定继承;遗嘱;遗产中图分类号:D9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4)05-0084-03自1985年我国《继承法》颁布实施至今,已经适用了28个年头,尽管其在维护家庭稳定、保护私人财产方面扮演着自己独有的角色,但是随着现代经济发展已被推向深入的今天,我国的社会经济结构、家庭结构以及私人财产状况等已经发生了较为明显的变化,支撑着作为国家上层建筑层面的制定法发展的经济基础得到蓬勃发展的同时,国家制定法层面的继承法的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年5期2014-06-26

  • 论我国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完善
    继承法》)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做了明确规定,但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婚姻家庭观念发生很大变化,家庭财产逐渐增多,如果我们仍然按照现行《继承法》中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确定谁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那么死者的遗产无人继承的现象将会日益增多。因此应当适当扩大《继承法》中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从而完善我国的法定继承制度,维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利。关键词:继承法;法定继承;继承人范围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

    学理论·中 2013年5期2013-07-24

  • 完善我国法定继承人范围和顺序立法的思考
    00031)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是指哪些人能够成为法定继承人及其依据何种顺序参加继承取得遗产,这既关系到对被继承人私有财产权的保护,也涉及到家庭扶养职能的实现。值此我国《继承法》修改之际,我们在考察我国法定继承人范围和顺序修改论争的主要观点基础上,分析我国法定继承人范围和顺序的立法现状与不足,借鉴外国立法经验,结合我国民众的继承意愿和继承习惯,提出修改、完善我国相关立法的建议,以供立法机关参考,期望对《继承法》的修改及未来的《中国民法典·继承编》的制定

    法学论坛 2013年2期2013-04-18

  • 我国配偶法定继承的零顺序改革
    规定我国配偶法定继承采固定的第一顺序,与子女、父母同列,此规定存在较多弊端。随着经济的发展、扶养关系及家庭结构的变化,对配偶法定继承应当实行零顺序即无固定顺序的改革,这是在综合世界各国立法例的基础上,做到配偶法定继承利益重点保护与被继承人亲密血亲法定继承利益兼顾的最佳选择。同时,配偶法定继承零顺序的采用,也合理且及时地对现行法定继承顺序的不足与缺陷进行了调整与完善。关键词:配偶;法定继承;固定顺序;零顺序;改革中图分类号:D9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

    中州学刊 2013年1期2013-03-29

  • 爷爷立遗嘱,孙子可代父继承遗产吗?
    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法定继承人中,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有第一和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时,孙子女不是法定继承人。有效遗嘱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权。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合法有效,在继承开始后,遗嘱涉及的遗产不再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而是按遗嘱来处理。代位继承是指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

    恋爱婚姻家庭·养生版 2013年1期2013-02-27

  • 浅析我国的代位继承制度
    度之一,是对法定继承制度的一项重要补充,是保护公民私人财产顺利转移的重要法律依据。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和立法技术的提升,有必要对我国的代位继承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以适应时代发展需要,实现公民的私人财产继承权得到足够的保护。[关键词]继承权;法定继承;代位继承所谓代位继承,各国通行的概念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由于其他原因丧失或放弃继承权时 ,由继承人的直系血亲卑亲属代位继承其应继遗产份额的一种法律制度。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法定继承的一种重

    活力 2011年8期2011-06-22

  • 我国法定继承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014)我国法定继承制度的不足与完善李 燕4(山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院,山东济南 250014)我国现行继承法中的法定继承制度亟需完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较窄,应将法定继承人范围扩大至四亲等以内的亲属;法定继承的顺序也不合理,应重构法定继承顺序;代位继承制度应摒弃“代表权说”,采“固有权说”。法定继承;代位继承;固有权说法定继承制度,是指根据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的顺序、继承的遗产份额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律制度。法定继承制度是相

    海峡法学 2010年3期2010-04-10

  • 遗嘱继承能高于法定继承吗?
    是老马遗产的法定继承人,老马的遗嘱剥夺了他两s 读者:王某 王某同志: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有效遗嘱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要件和實质要件。遗嘱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制作、设立的法定方式。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按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据此,老马的遗嘱无论实质要件,还是形式要件,均符合法律规定。《

    老友 2009年9期2009-09-15

  • 由一个案例引发的对法定继承的思考
    红梅摘 要 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发生的继承,它又包括代位继承、转继承等。本文通过一个案例对法律继承的具体适用进行了详细分析。关键词 法定继承 代位继承 转继承 遗嘱中图分类号:DF524文献标识码:A一、案例周淑雅和赵治国夫妇有3个子女,即长子赵元华、次子赵元卫和女儿赵元梅。2000年9月25日,赵元华和张莉莉结婚,2001年10月28日,生一孪生兄弟赵刚、赵强。赵元华和张莉莉于2002年离婚,双方协商赵刚、赵强由赵元华抚

    决策与信息·下旬刊 2009年5期2009-09-01

  • 被收养人未经登记不属法定继承
    认为,养子是法定继承人,我又下岗在家,应当多分遗产;朱某的父母则表示,养子没有办理收养手续,不是法定继承人。未经登记的被收养人是不是法定继承人呢?读者 关莹关莹读者:《收养法》第15条第1款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据此规定,收养必须登记,未经登记收养关系不成立。你和朱某2006年初收养了一个孩子,但因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因此,孩子虽然与你们共同生活了近3年时间,但并没有成立收养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

    农村百事通 2009年2期2009-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