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原状

  • 折价补偿的法律性质
    究不当得利、恢复原状时把折价补偿解释为不当得利和恢复原状,但这种理解与《民法典》的规定有较大差异。为了厘清折价补偿的法律属性,在梳理学界对折价补偿法律属性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文章采用法教义学的方法,对折价补偿的法律属性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不当得利理论和恢复原状理论无法解释折价补偿,折价补偿制度是返还财产制度二级科目返还价值制度里与适当补偿、合理补偿、返还价差制度并列的一个返还制度。折价补偿的特征是原财产在本项交易发生时价值的等额返还,不考虑过错。因此,文章

    安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2期2023-06-20

  • 《民法典》中生态修复责任与恢复原状的关系辨析
    态修复责任与恢复原状关系的讨论大体存在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认为生态修复责任不同于恢复原状,有观点从恢复原状的狭义理解,认为生态修复责任不同于简单的物的修复,[1]因而不同于恢复原状;有观点从广义恢复原状理解,认为生态修复责任与恢复原状存在目标法益、[2]救济方式[3]等方面的不同。第二种观点认为生态修复责任是恢复原状的生态化表达。[4]相关争论主要围绕着两个层面的概念进行,第一是恢复原状的广义与狭义概念的混淆,第二是生态修复责任的法律义务层面的概念与法律

    区域治理 2022年2期2022-12-27

  • 商业银行网点租赁中恢复原状的法律适用
    经营性用房的恢复原状类型进行归纳,对《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尚未明确的问题作简要分析阐述。一、恢复原状概念及研究意义“恢复原状”,顾名思义,是指将动产或不动产恢复至如初的状态。本文论述对象是经营性用房,是商业租赁中的典型代表,专指将经营性房屋恢复至租赁合同开始履行时的状态。经营性用房因所具有的商业特质,其恢复原状诉求较住宅等租赁物更为常见:一是与普通住宅相比,除了基本的铺地板、刷墙壁、装空调等装修外,银行网点一般都会根据自身经营需要进行个性化的装修装饰,重

    法制博览 2022年34期2022-12-17

  • 民法典中生态修复责任的适用问题研究
    修复责任作为恢复原状的生态化表达,有不同于恢复原状的特性。生态修复责任的修复对象——生态环境具有共享性、公益性等特性,需要在恢复原状原理之外作出特别规定,从而达到对生态修复责任的科学适用。具体体现在:(一)确保生态修复费用得到切实追偿,该费用应完全被用于环境修复;(二)设立责任人的责任限额,通过保险制度和社会分摊制度填补责任人无法承担或明显偏高的金额;(三)环境修复责任“软”“硬”兼施,以利于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四)完善生态修复责任的评估办法,改变过

    西部学刊 2022年8期2022-05-13

  • 浅谈古旧家具修复的“修旧如旧”与“恢复原状
    ;修旧如旧;恢复原状DOI:10.20005/j.cnki.issn.1674-8697.2022.01.0110 前言在我国,古旧家具是指1949年以前生产制作的家具,其主材一般是木。木材作为有机质,经过漫长的时间,在多种因素的作用下,不可避免存在种类、程度各异的病害,“危殆”者甚至不能维持基本形态,不得不予以修复以“延长寿命”。也有的情况是古旧家具本身保存状况尚可,但物理结构有所松动、外观有多处明显损伤,不能满足物主的使用要求,作为展品展示的效果也不佳

    文物鉴定与鉴赏 2022年1期2022-03-22

  • 环境侵权中修复责任的体现 ——以水污染侵权纠纷为例
    权案件中适用恢复原状的法律依据即于此。2020年5月28日通过的《民法典》一千二百三十四条确立了生态环境损害代修复制度,是环境修复责任的适用的原则性规定。可见,民法对环境保护的关怀日渐增多,对环境修复愈加重视。与此相应地,裁判文书网中涉及环境修复的案件成倍数增长。一、环境侵权中恢复责任的内涵从2015年两个司法解释中的性质可推知,其规定是对有关民事立法中“恢复原状”这一责任承担方式进行的扩充性解释,“而非创设新的责任承担方式。”①吕忠梅,窦海阳.修复生态环

    法制博览 2021年7期2021-11-25

  • 恢复原状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适用限度
    41000)恢复原状,指恢复到损害没有发生前的功能和状态。 我国现行民法及其实践中,关于恢复原状的适用多是其狭义上的含义,即财产的恢复。[1]但环境利益不能简单归结为财产权益,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 简单粗暴的适用恢复原状责任承担方式,存在着不全面、不科学、不合理之处。 在此基础上,梳理恢复原状责任承担方式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适用现状、法律依据,反思其存在的理论和逻辑,规制其适用限度。一、恢复原状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适用现状为了解恢复原状责任承担方式在环境

    宿州教育学院学报 2020年6期2021-01-14

  • 论民法典合同编的合同解除效力规则
    上不尽相同的恢复原状义务和损害赔偿义务,并通过这两类义务的履行使已履行的债务得到清算。此外,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对解除情形下违约责任的独立性与担保人担保责任的存续性也作出了规定。因为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效力规则在整个合同法体系内占据重要地位且内容较为复杂,所以我们有必要从规则的渊源、目的、内容等角度对其进行释义解读。一、规则之来源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本条第二款来源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4期2020-12-09

  • 恢复原状请求权的局限和完善
    0000一、恢复原状请求权的现状恢复原状是指将事物的形态或状态恢复到其初始的面貌。而恢复原状请求权是一项法律上的权能,指权利人有权要求,且相对人应当将已经发生变化的法律关系恢复到双方之间初始的法律关系状态。(一)德国民法和日本民法的规定在德国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合同解除后解除的效力溯及至合同成立之时,即合同关系溯及既往的消灭,自始消灭。合同解除后,权利人可主张损害赔偿,而在损害赔偿中又以恢复原状为基本原则。德国这样立法的重要意义在于重新回复权利人的权利的初始

    法制博览 2020年23期2020-11-29

  • 合同解除溯及力问题研究
    词:溯及力;恢复原状;合同解除一、问题的提出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规定于《合同法》第97条[1],对于该法条理论与实务中均有诸多争议,这些争议如下:何谓恢复原状,此处所谓恢复原状是否与《物权法》中对恢复原状的表述内涵一致,该恢复原状指的是物理层面还是法律关系层面。诸争议之核心在于恢复原状与溯及力是否有必然联系。即合同解除是否产生溯及效果。针对以上争议,全国人大法工委也曾作出解读,其主要观点为:合同解除后,对于合同双方各自未履行的部分,履行义务消除,自然也无权

    西部论丛 2020年12期2020-11-28

  • 浅析侵权纠纷中恢复原状的法律适用
    题。关键词:恢复原状;存在问题;法律适用案情:1980年2月,李某作为某县某乡某村某组村民,承包某县某乡某组土地一片(面积3.5亩)的土地,但与村组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李某一直耕种到1999年。张某系同县同乡同村同组人,看到李某家无人耕管土地,于是在李某家土地上种植玉米、桃树、杉木等。李某后来发现后,多次向张某交涉,但张某仅是搪塞李某,说以后你想耕种我把土地还给你,因你现在又不种,土地闲置浪费,我条件差,我耕种你的土地,也是帮你耕管。这样不就更好吗?到后来

    锦绣·下旬刊 2020年5期2020-08-13

  • 租的房子到期了,需要把房间恢复原样吗?
    期满后将房屋恢复原状,世纪缘公司表示同意。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后,世纪缘公司欲将涉案房屋交还给宋某,宋某要求世纪缘公司恢复原状。世纪缘公司遂出资雇佣工人对涉案房屋内的隔墙进行拆除,后因施工问题与周边邻居发生纠纷,未能全部拆除。世纪缘公司协商未果后撤出现场,双方发生争议,宋某遂将世纪缘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将涉案房屋恢复原状,并支付占有使用期间的费用。法院认为:涉案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为有效合同。租赁期满后,宋某要求世纪缘公司将涉案房屋

    恋爱婚姻家庭·养生版 2020年6期2020-07-09

  • 租的房子到期了,需要把房间恢复原样吗?
    期满后将房屋恢复原状,世纪缘公司表示同意。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后,世纪缘公司欲将涉案房屋交还给宋某,宋某要求世纪缘公司恢复原状。世纪缘公司遂出资雇佣工人对涉案房屋内的隔墙进行拆除,后因施工问题与周边邻居发生纠纷,未能全部拆除。世纪缘公司协商未果后撤出现场,双方发生争议,宋某遂将世纪缘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将涉案房屋恢复原状,并支付占有使用期间的费用。法院认为:涉案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为有效合同。租赁期满后,宋某要求世纪缘公司将涉案房屋

    恋爱婚姻家庭 2020年18期2020-07-08

  • 论合同解除后恢复原状义务的性质
    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条文本身并未言明合同的解除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亦未对合同的类型作出限定;从法律效果上看,该条文并列规定了“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三种法律效果,这三者之间在法律适用时的关系如何?“恢复原状”与“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具体内容有何不同?赔偿损失的范围如何确定?恢复原状义务的性质又应当是怎样的?这些问题在实践中频繁出现,在理论上亦争论不休,不利于理论上观念的统一与法律适用的安定

    福建质量管理 2020年5期2020-02-25

  • 恢复原状费用赔偿的性质
    式实际上就是恢复原状恢复原状的内容取决于损害的形态,表现形式十分多样[5](P115)。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123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第15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第179条第1款均在第5项明文规定了恢复原状,但是,恢复原状在我国适用范围非常狭窄,主要是指修理遭受损坏的动产或者不动产③因此,《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才将修理、更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年4期2019-12-22

  • 功能定位下的冲突与协调 ——《行政强制法》中的恢复原状
    确规定了包括恢复原状在内的六大类行政强制执行方式。《行政强制法》中的恢复原状概念来源于《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中的民事责任方式[1],但不同部门法中的恢复原状在功能定位上有何差别,是一个具有部门法比较意义的问题。此外,《行政强制法》明确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法律设定,恢复原状是否将成为地方立法的一个禁区成为地方立法工作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本文选取了《行政强制法》中的恢复原状作为研究对象,以恢复原状的功能定位为主线,拟对恢复原状在《行政强制法》中

    法制博览 2019年35期2019-12-13

  • 线路避雷器的缺陷与对策分析
    ,避雷器迅速恢复原状,使通信线路正常工作。【关键词】避雷器;断路;保护设备;不正常电压;限制电压幅值;恢复原状The arrester is connected between the cable and the ground,usually in parallel with the protected equipment.The arrester can effectively protect communication equipment.Once a

    科学导报·科学工程与电力 2019年28期2019-10-21

  • 论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法》97条“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的规范意旨何指,学界存在诸多讨论,但迄今仍未形成统一之见解。笔者不揣谫陋,妄提拙见,以期在本文对上述问题作简要分析。一、合同解除的法律性质(一)学说争议关于合同解除的法律性质主要存在着以下几种学说:一是直接效果说,二是折衷说,三是清算关系说。①笔者认为折衷说和清算关系说在合同解除法律效果上可谓殊途同归,只是所采取的逻辑路径稍有区别——折衷说是以合同解除为时间节点,区分已经履行的债务和尚未履行的债务,赋予不同的法律效力;而

    福建质量管理 2019年22期2019-03-28

  • 非法使用海域恢复原状的行政责任的协调之困
    海洋大学一、恢复原状的法律责任性质界定(一)恢复原状海域使用管理法的界定及法律性质划分1.恢复原状海域使用管理法的界定①行使海域使用权的前提必须是依法取得,且海域拥有权的归属权利人在于国家,这就决定了海域所有权的流通交易方式涉及国家主权问题,海域所有权不能直接通过转让这种形式进行转移。海域使用权是民法调整对象,其实质是一种物权,表现为对于特定海域行使持续性与排他性利用。其次,个人或者单位非法使用海域进行经济活动、围填海造地造成的国家利益损失以及海洋生态环境

    传播力研究 2019年8期2019-03-20

  • 恢复原状请求权的完善
    240)一、恢复原状请求权的域内困境广义上的恢复原状请求权是指“将非常态下的法律关系恢复到当事人之间初始法律关系状态”,包括以下三种具体形态:第一,将受损害的有体物恢复如初;第二,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第三,金钱支付,一般都由加害人或其受托修理人进行实际上的修复,但也可由受害人自行修复后再向加害人请求恢复原状之费用。(一)性质模糊不清当事人要求恢复原状请求权时,应将其认定为债权请求权还是物权请求权,在我国存在争议。1.为债权请求权的依据。有学者认为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年1期2019-02-21

  • 生态修复与恢复原状的比较分析
    、生态修复与恢复原状的内涵、特征(一)生态修复的内涵、特征生态修复是指对被污染、被破坏的生态系统的修复。生态学者认为,生态系统正常演替是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而外来干扰会使演替进程发生变化。严重的外来干扰,如人类大规模活动,会使生态系统向相反方向演替,形成逆序演替。生态环境修复就是使被干扰生态系统的逆序演替转向正常演替。所以生态修复的基本内涵就是在人为辅助控制下,利用生态系统演替和自我恢复能力,使被扰动和损害的生态系统(如土壤、植物和野生动物等)恢复到或接近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年1期2019-02-21

  • 功能定位下的冲突与协调
    确规定了包括恢复原状在内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本文选取了《行政强制法》中的恢复原状这一行政强制执行方式作为研究对象,以恢复原状的功能定位为主线,对民事法律与行政法律中恢復原状的异同,恢复原状在《行政强制法》中的制度构建,今后地方立法中如何规制恢复原状等问题进行探讨。关键词: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执行;恢复原状中图分类号:D92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35-0150-02作者简介:侯宇(1979-),男,汉族,河北滦县人,国浩

    法制博览 2019年12期2019-02-10

  • 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恢复原状”责任方式问题初探
    人的惩罚,而恢复原状往往易被忽视。本文在 “恢复原状”责任方式的必要性基础上,分析了“恢复原状”在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当中的实践困境,并提出在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当中落实“恢复原状”责任方式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检察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公益诉讼,二是交纳生效恢复补偿金代履行,三是协调行政机关主动履行行政职责。关键词 环境资源 刑事案件 “恢复原状”作者简介:林新英,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法官、综合审判团队协调人。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DOI:

    法制与社会 2018年33期2018-12-19

  • 民法典编纂中的生态修复责任探讨
    事责任形式“恢复原状”不同的新型民事责任形式,其主要目的在于对受到损害的生态环境予以修复,以保护民事主体的环境权。我国《民法总则》规定了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编纂民法典分编应进一步贯彻该原则,增加生态修复责任这一独立民事责任形式。生态修复作为一种新兴且复杂的法律责任,面临的困境及挑战诸多。为解决今后有关生态修复责任定性等问题,我国民法典宜将生态修复责任作为一种独立的民事责任形式加以规定,完善生态修复责任的相关制度,保障司法顺利推进,进一步从法律层面

    治理现代化研究 2018年5期2018-10-25

  • 永久基本农田占用现状及整改措施建议
    候遥感监测;恢复原状;补划整改[中图分类号]S27 [文献标识码]A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耕地保护,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实行特殊保护的决策部署,国土资源部、国家农业部紧密配合、周密部署,各地党委政府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截至2017年6月底,全国有划定任务的2887个县级行政区全部落到具体地块、明确保护责任、补齐标志界桩、建成信息表册、实现上图入库,划定成果100%通过省级验收,成果数据库100%通过质检复核,特殊保护取得积极成效。但是,划定永久基本农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8年7期2018-05-14

  • 论作为损害赔偿原则与责任承担方式的恢复原状 ——以侵权法为中心*
    要的概念——恢复原状。无论法院是支持原告的诉求还是支持被告的上诉请求均涉及到对这一概念的理解与解读。如果法院支持原告的诉求,那么其对恢复原状的理解就不仅仅局限于一种具体的责任承担方式,同时还兼具损害救济一般原则或标准的内容;如果法院支持了被告在上诉中的请求,则法院对恢复原状的理解就将仅仅局限于作为一种具体的责任承担方式。本文将就我国民法语境中恢复原状这一术语所具备的双重含义展开论述,分析恢复原状作为损害救济原则这一抽象价值目标和恢复原状作为责任承担方式这一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1期2018-04-03

  • 世界首次开发碎裂后能立即粘合的玻璃
    十秒钟后就能恢复原状,几个小时以后强度也会恢复原状。以前发现的在室温环境下即使损坏也能自我修復的物质,都是类似橡胶那样比较柔软的材料,此前认为像玻璃一样坚硬的物质很难实现。柳泽佑表示,发现的时候自己也半信半疑,在写论文时被指出各种问题,反复进行了多次实验。能修复玻璃将不同于以往那种坏了就扔的模式,如果能成为一种环境友好型材料自己将非常高兴。(人民网)endprint

    创新时代 2018年1期2018-01-24

  • 浅议“责令限期恢复原状
    议“责令限期恢复原状”贺 文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合法行政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包括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和权责统一),不但要求行政主体合法、行政职权合法,更要求行政行为合法、行政程序合法。行政行为合法要求行政机关的所有行政行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范围、手段、方式和程序进行,任何一个行政行为必须以法律规定的事实要件为基础。因此我们在执法过程中的每个行政行为,都要注意其操作细节的合法性。“责令限期恢复原状”作为一

    森林公安 2017年4期2017-10-13

  • 恢复原状独立性之否定*
    0036)论恢复原状独立性之否定*朱海荣 (辽宁大学 法学院, 沈阳 110036)恢复原状独立性是指相对损害赔偿来说恢复原状能否为独立责任。否定恢复原状的独立性,即否定将恢复原状与损害赔偿视为割裂存在的观点。通过分析恢复原状与相关法律制度的关系,借鉴德国与日本民法对恢复原状的制度配置,讨论得出否定恢复原状独立性的结论。否定恢复原状独立性,是正确认识恢复原状民事责任的重要理论前提之一。民事责任; 损害赔偿; 恢复原状; 独立性; 独立责任一、恢复原状的概念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2期2017-04-02

  • 经济转型期环境污染侵权与恢复原状的适用与变革研究
    染侵权及适用恢复原状所面临的困境,可以着力从分类标准的构建、经济合理性例外规则的确立,以及最佳可得技术的获取、环境修复责任独立化等方面来进行改革,以期更好地调适和应对环境污染侵权问题。关键词:转型期;环境污染侵权;恢复原状;变革研究中图分类号:D91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03-0188-02环境污染是生态环境恶化的具体因素,随着社会环境意识的提升,环境污染所带来的污染成本,不仅加剧了环境治理难度,也给社会发展带来负

    经济研究导刊 2017年3期2017-03-23

  • 环境污染侵权中恢复原状的理论与实证考察
    境污染侵权中恢复原状的理论与实证考察魏迎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 100088)我国大部分环境法学者认为环境污染侵权中的恢复原状包含对环境的修复以及生态系统的恢复。这种观点不仅在逻辑上存在问题,而且实践中存在适用困难。恢复原状作为一种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不应赋予其过多的功能。通过甄别环境要素能否成为“物”,恢复原状可以包含一部分环境修复,但不包含生态恢复。案例统计分析表明,恢复原状在环境污染侵权中虽有适用空间,但却缺乏具体的操作标准。为此,环境污染侵权案件中恢复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1期2017-03-08

  • 恢复原状民事责任形态
    责任的方式,恢复原状作为承担方式的一种却在理论与实务适用中存在诸多问题,根本原因在于我国未对恢复原状的内涵界明。笔者通过分析恢复原状的性质以及在不同侵权形态下恢复原状制度的适用情形,建议建立起以恢复原状为原则的民事责任救济体系。关键词:恢复原状;民事责任;损害赔偿中图分类号:DF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11-0053-02一、恢复原状的内涵与性质(一)恢复原状的内涵界定。按照我国通说,恢复原状具有狭义概念与广义概念之分

    人间 2016年33期2017-03-04

  • 恢复原状请求权的债权属性━━兼论民法典物权法编的相关设计
    洁 朱海荣论恢复原状请求权的债权属性━━兼论民法典物权法编的相关设计■郭 洁 朱海荣恢复原状请求权;手段性请求权;费用请求权;债权请求权;目前,民法典物权法编的起草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推进,其中,是否设置物权保护的内容成为立法者争议的重要问题,其重要缘由就是恢复原状请求权作为物权特有的救济形式,其非规范性(内涵的不确定)和请求权的性质定位广受诟病。我国《物权法》对恢复原状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采用了分别规定的体例。《物权法》第36条规定恢复原状请求权:造成不

    江西社会科学 2017年11期2017-02-26

  • 浅谈恢复原状义务
    北京)浅谈恢复原状义务徐岚岚(100025 先正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北京)合同解除的效力之一是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恢复原状的义务。对于恢复原状义务的性质,范围以及与原债务的关系,在理论上一直有着很大争议。关于恢复原状请求权的性质、内容的理解不同,将使得标的物灭失的风险的认定、请求权的排他力等一系列对于合同主体权利义务有很大影响的问题有不同的处理办法。恢复原状;内容;恢复原状义务与原债务一、恢复原状义务概述广义的恢复原状是指恢复权利被侵害前的原有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2期2017-01-28

  • 合同解除溯及力问题研究
    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并未明文规定合同解除后的溯及力问题。二、关于合同解除溯及力问题的学说1.大陆法系存在的学说合同解除有溯及力,是指“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的归于消灭,而原合同相当于自始不成立”;合同解除无溯及力,是指“合同解除仅仅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而解除之前的合同关系仍然有效”。合同解除有无溯及力是合同解除制度中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大陆法系学者对此有三种观点:(1)直接效力说,认为合同解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6期2017-01-27

  • 试论合同解除的效力
    适。折中说;恢复原状义务一、合同解除效果的不同学说合同解除产生何种效果,在国内外立法上素有争论,总体来说可以分为直接效果说、间接效果说、折中说等。(1)直接效果说。根据该说主张,合同解除会导致合同溯及既往的消灭,没有履行的不再履行,已经履行的可以要求返还。对于恢复原状的义务,如果认可物权行为的无因性,物权的变动不受其原因行为效力的影响,就是一种债法上的不当得利返还。如果不承认物权行为,则是一种物权返还请求权。由于合同已经解除,根据一些学者的观点,其损害赔偿

    法制博览 2017年21期2017-01-27

  • 民法中恢复原状的生态化表达与调适*
    25)民法中恢复原状的生态化表达与调适*胡 卫(贵州大学法学院 贵州 贵阳 550025)我国立法未有针对环境损害的修复责任规则,多借助民法中恢复原状来实现环境损害的修复性救济,并对恢复原状内涵进行了拓展,逐渐形成了基于生态整体而非局部、动态而非静态、多元价值而非单一目标、遵循自然规律的独立环境修复责任。在民事私益诉讼与公益诉讼二元划分的格局下,环境修复在私益诉讼中基于民事事务的自主品格而具有可选择性,在公益诉讼中基于社会公益的考量而被塑造为核心责任方式。

    政法论丛 2017年3期2017-01-25

  •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探讨
    的适用问题、恢复原状责任的适用条件以及原状标准等问题、赔偿损失责任中损害赔偿范围等问题进行探讨,从而为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关键词: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收录日期:2016年6月1日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研究中,关于原告的资格问题,立法上基本已经解决。但是,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作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核心问题,关系着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法院的判决的责任承担方式,在学界仍颇有争论。尽管在最新出台的最高人民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6年15期2016-03-16

  • 物权私法保护方式的体系纷争与调和
    的发展趋势。恢复原状请求权属于侵权责任方式而非物权请求权。关键词:物权保护;物权请求权;占有恢复关系;侵权责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中图分类号:DF521文献标志码:ADOI:10.3969/j.issn.1001-2397.2015.05.15`一、问题的提出`物权尤其是所有权不仅赋予人们对物予以广泛的支配利益,而且为人格的自由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私法对物权的周全保护,不仅是对现实社会需求的回应,而且对人格权、知识产权等支配权具有典范意义。针对他人侵害物

    现代法学 2015年5期2015-10-08

  • 浅谈合同解除效力之恢复原状义务
    事人之间发生恢复原状的义务。对于恢复原状义务的性质,范围以及与原债务的关系,在理论上一直有着很大争议。关于恢复原状请求权的性质、内容的理解不同,将使得标的物灭失的风险的认定、请求权的排他力等一系列对于合同主体权利义务有很大影响的问题有不同的处理办法。关键词:合同解除;恢复原状;直接效果说;间接效果说一、恢复原状恢复原状义务是合同解除所发生的效果之一,由于合同的解除,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恢复原状义务,恢复原状的实现就取决于这种义务的履行。在民事法律中,“恢复原状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5年7期2015-09-15

  • 民法中恢复原状类型与规范意义
    要:民法上的恢复原状有赔偿型恢复原状、利益型恢复原状与妨害排除型恢复原状之分。恢复原状的规范意义有作为损害赔偿标准的恢复原状和作为责任承担方式的恢复原状双重含义。不同立法例下恢复原状责任方式的规范配置有别,法律构造大异其趣。我国侵权责任法采金钱赔偿为主,对恢复原状采兼容思路,其规范意义和制度设计与传统民法有较大差别。关  键  词:损害赔偿;恢复原状;责任方式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

    行政与法 2015年5期2015-09-10

  • 合同解除后法律救济的思考
    列问题,例如恢复原状、损害赔偿等就可以依据原合同而为主张。但是,清算关系说赋予了合同的解除以产生一种回复原状的清算了结关系或者转化为一种返还性债务关系。但在合同解除之后,原有的合同关系为什么会转化成为一种清算关系或者返还性的债务关系,这在目前国内的相关著作中,并未得到相应的解答[3]。本文主张直接效果说。合同解除的直接目的就是要把当事人从原有的合同关系中彻底解放出来,而除直接效果说之外的其他学说多数主张合同关系依然存在,这与当事人解除合同的目的相背离。其次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5年3期2015-03-26

  • 胡克定律与测力计
    外力撤销时能恢复原状。我们称之为弹性形变:在外力撤销时不能恢复原状,我们称之为非弹性形变,物体在发生弹性形变的同时会产生一种力,这种力叫弹力,弹力是自然界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力。endprint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当拉或压弹簧时它会发生形变(如图1),其实不仅弹簧能够发生形变,任何物体都能够发生形变,不发生形变的物体是不存在的,只是有的形变很明显,有的形变很细微,眼睛观察不出来而已。如果一个物体在受力时发生了形变,在外力撤销时能恢复原状。我们称之为弹性形变:在外

    中学生数理化·八年级物理人教版 2014年1期2015-01-09

  • (德国)提起再审程序
    第586条,恢复原状之诉的诉讼时效为一个月,于提起恢复原状之诉一方得知可构成再审理由的事由(判决)时起算,但该期限的起算不能在此事由(判决)生效之前。德国民事诉讼法第578条规定,被生效的判决所终结的程序可以通过无效之诉(Nichtigkeitsklage)和恢复原状之诉(Restitutionsklage)实现再审。可作为提起恢复原状之诉的理由有多条,其中包括:一个地方法院、前特别法院或行政法院判决的依据在另一生效判决中被撤销(德国民事诉讼法第580条第

    中国知识产权 2012年10期2012-11-26

  • 民事救济中恢复原状之辨
    王 枫恢复原状,是大陆法系的法律术语,其内涵与外延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中都有差异。民事救济中的恢复原状大致有两层次涵义:第一层次,将恢复原状作为民事救济所应达到的标准,指当权利人的权益受损的情况下,将权利人的利益状况恢复至相当于未受损害时一样。作为救济标准的恢复原状,在物权法中表现为物权请求权,在合同法中表现为无效合同和合同解除中的恢复原状,在不当得利之债中表现为返还不当得利,在侵权法中表现为金钱赔偿和强制责任人为金钱赔偿以外的特定救济行为。第二层次,将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年4期2012-03-19

  • 维修费高于购买费赔偿应以实际价值为限
    部责任。我为恢复原状,共花去修理费8万元。可是李某认为我船的实际价值仅有5万元,不同意承担恢复原状的全部费用。请问:当维修费用高于实际价值时,应当怎样获得赔偿?读者:孙 林孙林读者:此类赔偿应当以事故发生时财产的实际价值为限。一方面,《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的原则”。其中的“公平”,主要是指应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以保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财产受到损害,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同样当受公平原则调整。本案中,你的船在事故发

    山东农机化 2010年2期2010-08-15

  • 恢复原状独立性之否定
    杨 彪摘要:恢复原状的各项具体功能在民法中可由绝对权请求权、不当得到返还和损害赔偿请求权共同承载,将恢复原状作为一种独立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主张不能成立。民事责任归属于债的范畴,并以强制执行力为根本,区别于绝对权请求权;损害赔偿应成为民事责任体系的惟一方式,相应地,我国未来民法典只能保留恢复原状作为制度机能而不是手段来指导整个民事救济体系。关键词:民事责任;恢复原状;损害赔偿;绝对权请求权中图分类号:DF51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9年4期2009-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