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点

  • 刑事庭前会议制度的功能异化及其因应 ——以证据展示和调取及争点整理功能为中心
    证据展示和调取、争点整理等具体功能并没有达到预期目的,导致了具体功能的落空。上述具体功能和附带民事调解功能实践中超出其原有的立法目的及理论预设,导致了具体功能的溢出。庭前会议制度具体功能的落空和溢出对该制度“保障诉讼公正、提高诉讼效率”等宏观功能不仅没有促进作用,反而产生了反制效应,即出现了庭前会议制度功能的异化。作为庭前会议制度功能异化之因应,重塑庭前会议制度具体功能,完善庭前会议的具体程序,进而推进证据展示和调取及争点整理功能的落实不失为一条可行路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3年2期2023-04-05

  • 民事诉讼争点整理程序的完善 ——以程序构成内容为视角
    序设计有所差异,争点整理程序的运用成为了达成“集中审理”,进而提升诉讼效率的共通手段。从理论上来说,在提前整理及固定本案争点的情况下,引导两造当事人集中为攻击防御,可使庭审集中而有效率,节省劳费,也可提升事实认定之准确性,使法官之心证最大程度接近本案事实真相,进而提升裁判品质及司法公信力。否则,若事先不开展争点整理程序,在庭审中边行证据调查边行争点整理,庭审过程往往缺乏主线,容易导致案件审理的散漫,徒增程序上的浪费,最终导致诉讼拖延进行。也因此,争点整理被

    九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3期2022-04-07

  • 我国民事诉讼争点整理的历史源流、制度演进及功能重塑
    重要性不言而喻。争点是裁判者依法裁判和释法说理的对象,也是当事人主张举证的中心,而直接作用于争点争点整理则成为法院审判体系和当事人攻击防御体系衔接的前提和基础。虽然争点整理在纠纷解决的逻辑面向具有必然性,但其在规范层面并非自始即被各国立法机关和司法裁判机关所关切,特别是大陆法系国家争点整理的体系建构呈现出渐进性发展轨迹。就我国目前情况而言,民事诉讼争点整理在立法的科学性和完备性上都有所缺失,尚未上升至规范化、体系化的程序规则高度。内涵于解纷逻辑中的争点

    甘肃政法大学学报 2022年4期2022-02-05

  • 争点主导主义”在刑事诉讼中的应用
    对刑事诉讼中的“争点主导主义”问题进行重点分析,为实现庭审实质化起到促进作用,推进庭审实质化的改革。一、“争点主导主义”的正当化逻辑(一)对司法资源配置的优化对于司法权运行是否妥当,需要通过两个指标来评估,那就是公正和效率。而两者之间对于司法主体的行为模式也具有重要的影响。而为了让公正和效率能够实现平衡,需要对司法资源的配置进行合理优化。针对当下“案多人少”的审理背景,更需要实现对资源优化配置,确保公正与效率的平衡。同时在庭审实质化改革的背景下,不仅要发挥

    法制博览 2021年18期2021-11-24

  • 前诉裁判认定事实对后诉的影响
    自由心证。(二)争点效预决事实在一定程度上履行着既判力的功能,而且这种既判力是没有区分其范围的,因此从我国的诉讼实践看,法院的判决主文和理由都具有约束力。按照大陆法系理论,既判力的客观范围是判决书的主文,前诉判决理由是没有既判力的,因此理论上当事人可以就该事项重新提起诉讼,此时很可能会发生前诉中的判决理由与后诉不一致,这将会导致前诉法院的判决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为了解决此问题,日本学者幸堂幸司提出了“争点效”理论。既判力的客观范围仍然只局限于判决主文,但

    法制博览 2021年12期2021-11-24

  • 论我国民事审判中技术陪审员及相关制度的构建
    及司法鉴定的法律争点为审理对象的前置性听审程序。在该程序中,所有参与主体的行为将既受到有关程序法规范及证据法规范的有效拘束,也将收到其充分的保护。二、中式技术陪审员制度及配套听审程序的构建(一)利用现有法律,搭建中式技术陪审员制度经上文分析,法官以鉴代审的“病因”已查明。本文接下来将“对症下药”,做前提性技术争点听审程序的学理建构。然而,在此之前,我们须解决一个难以回避的前提问题:作为“外行”的法官,何以有资格和能力来审查涉及“内行科技知识”的法律及事实争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2期2021-11-11

  • 浅谈争点整理制度在庭前准备程序中的作用
    付欣远一、何为争点(一)争点论提出的关于争点的释义争点以及争点论是一种修辞学理论,其目的在于将争点结构不同的问题进行分类,以便有针对性的进行讨论,并制定出对应的辩论策略。比如,被告人是否从事乐被指控的行为与被告人是否有理由从事该行为这两个问题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因为他们分属于不同的问题争点种类。也就不能归为一类问题讨论。(二)赫玛戈拉斯的争点论赫尔马戈拉斯(英语:Hermagoras of Temnos),约活动于公元前1世纪前后。古希腊希腊化时代最有影响

    科学与生活 2021年11期2021-11-10

  • 示范诉讼:重大突发事件引发群体性纠纷的诉源治理新解——以程序规则构建的制度功能设定为切入点
    有共通事实或法律争点的案件,后续案件指示范判决生效后受理的与示范案件有共通争点的案件。(一)运用示范诉讼化解群体性纠纷的案件样本以下结合H省W市Q区人民法院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引起群体性纠纷的实践来比较示范诉讼的效果。突发事件引发的群体性纠纷一般有三种类型成因:自然因素(如自然灾害、流行疫病)、社会转型因素(如生产力方式变革),自然因素与社会因素的混合(如疫情与生产力方式变革共同导致线下服务转为线上服务)。实例:Q法院自新冠肺炎病毒疫情以来,受疫情影响引发的

    南海法学 2021年1期2021-08-16

  • 群体性纠纷示范诉讼程序规则构建 ——以重大突发事件引发群体性纠纷诉源治理为制度功能设定
    有共通事实或法律争点的案件,后续案件指示范判决生效后受理的与示范案件有共通争点的案件。(一)运用示范诉讼化解群体性纠纷的案件样本以下结合H省W市Q区人民法院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引起群体性纠纷的实践来比较示范诉讼的效果。突发事件引发的群体性纠纷一般有三种类型成因:自然因素(如自然灾害、流行疫病)、社会转型因素(如生产力方式变革)、自然因素与社会因素的混合(如疫情与生产力方式变革共同导致线下服务转为线上服务)。【实例】:Q法院自新冠肺炎病毒疫情以来,受疫情影响引发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山东审判) 2021年3期2021-07-05

  • 论庭前证据调查准备
    括整理证据和归纳争点两部分。其中,整理证据是在遵循“表态而不论证”“补漏而不辩真”“说明而不证明”三项标准的基础上对证据的种类、证据形式、证据来源、拟证明的对象和内容及人证出庭名单进行梳理。而归纳争点即是法官在进行证据整理后以此为基础归纳案件争点,便于庭审时以争点为庭审实质化审理的重点。争点可依其自然形成之状态划分为证据争点、事实争点与法律争点。此外,庭前证据调查准备亦涵盖调查新证据与排除非法证据两个专门事项。关键词:庭审实质化  证据调查  证据展示 

    东方法学 2021年1期2021-03-26

  • 繁简分流改革下以“要素表”为名义的释明
    将要素表作为整理争点的重要工具,法官审查、整理当事人双方填写的要素表正是要素式审判特殊的争点整理方式,要素表由此构成当事人和法官之间案情传递的重要枢纽。与我国的争点整理程序相比,以要素表为基础的争点整理对同一类型(同种法律关系)案件采取流水线化的操作:要素式审判是针对案件要素集中的案件的审理方式,要素表的内容是根据类案提炼出的典型案件要素或审理要点,所以要素表的使用取决于案件所涉的法律关系,不考虑更进一步的具体情形。不过,要素表的争点整理功能自不会被忽视,

    研究生法学 2020年5期2020-12-22

  • 诚实信用原则与争点效关系之探讨
    性效力这点而言,争点效理论在制度性效力的层面上显得更为宽松化,具有与既判力互相协调及实现新诉讼标的“纠纷解决的一次性”理念之机能。但受争点效生效要件的制约,理论上仅适用争点效并不能真正实现纠纷一次性解决。诚实信用原则作为争点效理论的理论基础,其本身具有规制当事人诉讼行为、实现案件的充分审理之功效,但由于其适用具有“兜底性”以及缺乏统一明确的适用标准,因而认定当事人诉讼行为是否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时,往往会因不同法官心证之不同,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虽然争点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2期2020-12-14

  • “王某某涉嫌猥亵儿童案”的事实认定争点与职业伦理纷争
    3)一、事实认定争点:对披露证据的分析有学者提出,由于公众无法接触到“王某某涉嫌猥亵儿童案”的一审判决书及相关案卷材料,所以对事实认定问题无法讨论。但是不要忘记,以往的热点案件往往都是不能直接阅读到案卷材料的。那么,笔者只能努力地从公开的新闻报道中进行事实梳理,从被害人代理律师的介绍、被告人辩护律师的声明以及该案审判长的解读中加以认真研读。(一)鉴定意见的争点关于被害人伤情的司法鉴定意见,据被害人代理律师介绍,2020年6月16日、17日庭审时,事发当晚为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4期2020-12-12

  • 禁止重复起诉规则的再思考 ——以《民诉法解释》第247条的实证考察为视角
    盾关系理论”及“争点效理论”。但目的关联理论中所谓的“诉讼目的牵连性”,更多的是针对既判力积极效果层面的一种扩张,即致力于保持既决事项的前后一致性;矛盾关系理论是为了防止后诉的裁判结果对前诉裁判的基础性产生威胁,主要从既判力消极效果角度进行的一种理论推演。因此这两种理论都仅能代表既判力效力扩张的某一层面。而争点效理论囊括了既判力之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效果,更有代表性。同时该理论也是对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传统既判力理论冲击最大的一种理论创造。为此,我国大陆有必要

    法制博览 2020年19期2020-11-29

  • 庭前会议中争点整理工作的实证研究
    述规定予以细化。争点整理是参加庭前会议的控辩双方对有异议的程序性事项、案件事实、法律、证据等问题发表意见,由法院进行整理,明确庭审重点的活动。“争点既是审理的重点对象,也是被告人防御的重点对象。将争点明晰化,既是诉讼经济的要求(有利于强化和加快审判),也是保障被告人防御权的要求”[3]。2017 年6 月试点、次年1 月1 日起在全国施行的《庭前会议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定庭前会议中人民法院可以“归纳控辩双方争议焦点”。至此,争议焦点的整理被明确纳入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20年4期2020-09-08

  • 民事诉讼预决事实效力理论基础之选择
    、预决事实、事实争点。鉴于预决事实已为大多数学者采纳,且该概念也包含了预先裁决之事实的含义,因此本文采预决事实的称呼。由于学者间使用的称呼不一,在引用其他学者的论述时,可能会出现术语不一的情形,请读者自行注意。鉴于既判力和请求排除理论均只适用于判决主文,故对于预决事实并不适用。由此引发的问题就是预决事实能否对后诉产生影响?如能的话,是一种什么样的影响,其理论基础是什么?对此,我国学者有不同的观点。有的认为不应赋予预决事实法律效力。④参见翁晓斌:《论已决事实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20年1期2020-02-21

  • 争点整理实效化的模式探索与完善
    序的核心内容当属争点整理①,审理集中化、防止突袭、促进和解和加快诉讼进程等制度目的和功能,均需通过争点整理来实现[1]。遗憾的是,1991年《民事诉讼法》中的审前准备阶段规定只覆盖了事务性事宜。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首次引入“争议焦点”概念,并将了解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列为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之一(第5 条)。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旧《证据规定》)进一步规定举证期限和证据交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1期2020-01-07

  • 我国既判力客观范围及其扩张制度的构建
    定的条件:是产生争点效的争点在前诉中必须是主要争点,而非次要争点。二是当事人对主要争点进行了充分的主张、举证、辩论。四是前诉的系争利益大于或者等于后诉的系争利益。五是当事人在后诉中援用了争点效。笔者认为,将要件型事项的判断作为主要争点的实质判断,且符合争点效理论中所设定的特定条件,主要是基于以下两点原因:第一,要件型的判断通常是当事人经过充分的举证、质证、辩论后得出的判断,该判断是构成判决结论必不可少的判断。各构成要素是实体请求权的基础,同时也是当事人诉讼

    活力 2019年11期2019-11-29

  • 我国互联网法院庭审制度的反思与发展进路
    、庭审仍然处于无争点审理或者争点散漫化审理的状态、经过开庭审理后法官依然无法形成确定的心证等等。虽然,目前北京互联网法院已经制定了互联网法院庭审规则,还有些互联网法院已在探索和更新庭审规则①例如,广州互联网法院已经制定《关于诉讼参与人参加在线庭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但该规定很大程度上是参照北京互联网法院的规定。但从该规定的内容看,与其说是庭审若干问题,不如说是庭审注意事项操作指南。,但通过检视这些规则不难发现,对以上业已存在的问题并没有实质性的触及或者规则并

    政法学刊 2019年4期2019-09-19

  • 民事庭审实质化的法教义学实现途径
    官释明、开展二次争点整理、推进当庭宣判等方面推进民事庭审实质化。(一)强化法官释明,促使当事人积极举证其一,补充证明资料的释明。实践中,法官一般在庭前通过举证通知书及风险提示书的形式向当事人说明举证规则及后果。在推进民事庭审实质化的过程中,有必要在庭审中强化法官释明,通过口头方式再次告知当事人举证的要求及后果。首先,在当事人有能力提交证明资料而未提交时应当释明。实践中,有的当事人并不是没有证据,而是不知道如何收集证据也不知道收集哪些证据,法官应当根据当事人

    天府新论 2019年4期2019-01-18

  • 争点中心型”庭审方式的路径选择与制度建构
    的一个热点,而以争点的高效固定进而保障庭审活动围绕争点开展成为共同的改革目标。这种“争点中心型”庭审方式在我国过去的审判方式改革中曾有过雏形,但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推进新一轮庭审方式改革在现有诉讼制度框架内取得有效突破,不仅仅是改革从体制层面向综合配套层面转化的必然延伸,也是最终在改革成效上体现“获得感”的必然要求。一、从“庭审中心”到“争点中心”:庭审改革再出发的目标与逻辑(一)改进庭审方式的现实需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人民法

    中国应用法学 2018年6期2019-01-10

  • 复杂民事庭审如何化繁为简 ——刍议争点归纳节约性技术之运用
    在复杂民商事案件争点归纳问题的研究中,有一项核心的问题需要解决,即法官如何从当事人提出的纷繁复杂的“争点群”中梳理、择取出若干真正有价值的争点进行审理,而不至陷入“争点群”之迷雾为其所蒙蔽。笔者曾就争点归纳技术撰写过系列文章,在与法官同仁们的讨论中,他们质问“在疑难复杂案件中,我不担心不能发现问题,而是担心问题太多而不知取舍”,由此引发我对争点如何实现节约化问题的研究。何谓争点归纳的节约性?争点归纳节约性技术包括什么内容?如何在审判流程中依一定的位序开展争

    司法改革论评 2018年1期2018-09-26

  • 论民事重复起诉的识别标准
    为诉讼标的和诉讼争点包含了《民诉法解释》关于诉讼请求同一性对重复起诉的要求。建议禁止重复起诉客观方面的识别标准为诉讼标的和诉讼争点即可。最后,在诉讼争点相同时,也会导致后诉与前诉出现矛盾。在我国法院裁判文书的事实与理由部分一般会对争议焦点进行归纳,其中法律适用问题最终属于法院依职权作出判断的,不应成为争点的内容。如果前后两诉的主要争点是共同的,在日本学者高桥宏志教授和我国学者张卫平教授看来,可以认为前后两诉构成了广义上的禁止重复起诉。当前后两诉的争点共通时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8年5期2018-04-04

  • 论民事审前争点整理程序的效力
    世界诸多国家都对争点整理程序进行了规定。而在我国至今仍未形成系统的争点整理程序。争点整理程序涉及内容众多,其中争点整理程序的效力十分重要,是该程序实现集中审理目标的基本要求。本文仅对我国民事诉讼争点整理程序的效力进行探讨。一、争点整理程序效力的概念关于争点的涵义,目前我国法律并未有明确界定。但是在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的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中规定了有关“争点”的内容。在学术界,学者们对此亦有不同的认识。争点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

    福建质量管理 2018年10期2018-04-03

  • 关于争点整理程序中证据整理的研究
    306)一、引子争点整理程序是审前程序的下位概念,争点整理程序主要是指为消除纠纷和实现集中审理程序的目的,是审前程序中法院协助当事人按照一定程序和方式所进行的明确的和固定诉讼标的、案件事实,证据上和法律上争点的诉讼行为以及由此形成的相互关系的总和。而争点整理程序之中又包含了证据整理与事实整理,其中事实整理主要是对案件的真实情况进行复原,了解实情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使当事人与法官对案情都有一个基本的了解,而证据整理则是对于双方当事人基于所举出的证据进行交换

    福建质量管理 2018年13期2018-04-03

  • 浅论既判力客观范围的扩张
    而日本学者提出了争点效理论,我们把这些理论称为既判力客观范围的扩张理论。德国学者认为:应当将既判力的客观范围加以扩张,当判决理由中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是作为后诉诉讼标的的前提的法律关系时,该判决的既判力就应当及于作为前提的法律关系。然而有些学者对该理论提出质疑:(1)该前提法律关系是否经过言辞辩论?(2)如果当事人之间在前诉的诉讼中对该法律关系未出现争执,法院对此是否要进行职权性审查?(3)如果当事人在前诉的诉讼中已出现争议,是否通过中间确认之诉制度已经可以救

    福建质量管理 2018年16期2018-04-02

  • 论已决事实的预决效力
    。一是从既判力和争点效理论角度去肯定或者批判已决事实预决效力的说法。讨论预决效力必然会涉及既判力理论。既判力理论与预决效力有一定的联系,但是经过多数学者的研究探讨,现在的基本观点是预决效力与既判力不同,两者是不同的概念。日本学者中村英郎对既判力的定义是:所谓既判力是前诉已经确定的判决对后诉所具有的拘束力或者通用力。判决对诉讼中涉及的实体法律关系所作出的法的判断具有有权的效力,这种效力相对于诉讼程序上的形式确定力而言,是实质确定力[3]。既判力有积极既判力作

    重庆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6期2018-03-19

  • 集中审理模式下证据失权制度重构
    时提出,方能固定争点,本文对此主张表示认同。但基于长期以来的立法及学理表述习惯已经形成,本文在提及我国时,仍使用举证时限与证据失权的表述。,并用失权效加以保障,并非仅仅为了在时间上加快诉讼进程,而是将适时提出义务作为实现集中审理的重要一环。通过当事人尽早提出攻击防御方法,可以在审前进行充分的争点整理,进而在庭审中集中进行证据调查与辩论,在促进诉讼的同时充实审理。可以说,脱离了集中审理的制度框架,攻击防御方法失权必然会在与实体公正的对抗中败下阵来;而缺少了失

    现代法学 2018年4期2018-02-22

  • 论既判力之禁止重复起诉效果
    lusion)和争点排除效力(issue preclusion)两个层面的意涵。⑤参见郭翔:《美国判决效力理论及其制度化借鉴》,载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编:《民事程序法研究》(第14辑),厦门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71页。本质上讲,请求排除效力和争点排除效力是同一事物的不同侧面,都在于排除将来的诉讼行为。请求排除效力(直接禁反言)的涵义更接近既判力,也即是“既决事项”;争点排除效力也叫作“间接禁反言”。既决事项规则更强调前诉判决对后续诉讼的国家拘束力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8年3期2018-01-29

  • 论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开示制度
    开示功能在于明确争点,总结出有争议的证据,这样就使审判集中,对有争议的证据进行充分的质证,对争点进行充分的辩论,避免了一证一质的的诉讼拖延,使庭审连续的进行,保证了法官正确心证的形成。所以在职权主义模式下对证据开示制度功能定位准确,技术操作得当,完全可以被职权主义所用,改良职权主义模式下我国庭审制度的正当程序和发现实体真实的能力。二、我国证据开示的现状(一)辩护律师可以查阅全部案卷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

    法制博览 2018年31期2018-01-22

  • 《要件审判九步法》简述
    为案件审理的核心争点,其所有构成要件可能成为关键要件。第五步,审查当事人诉讼主张是否完备(诉讼主张的检索)。明确了基础规范后,法官即应审查当事人是否就基础规范包含的每个要件都提出了主张,或者当事人提出的主张与其依据的基础是否矛盾。当事人如果遗漏了相关主张或提出的主张与基础规范的要求相矛盾,法院应当释明,要求其补充或明确。第六步,争点整理,即法官根据当事人的诉辩主张归纳案件争议焦点的过程。争点整理是案件审理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争点可以被认为是法官审判过程

    辽宁经贸信息 2017年10期2018-01-08

  • 庭审构造去阶段化的反思
    及质辩,确定案件争点。法庭调查中归纳的争点内容则限定法庭辩论的范围。若在辩论阶段发现新的证据和事实,则将暂停辩论程序而恢复法庭调查阶段;另一方面,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各自功能不同,分别负责事实认定问题和法律适用问题,共同致力于纠纷的解决,只有在案件事实清楚的前提下才能准确地适用法律,作出合理的裁判。回到具体案件的审理中,无论观看庭审视频,还是现场旁听,在被司法的庄严所折服下,同时也常常会听到诸如“现在是法庭调查环节,相关辩论待到之后的法庭辩论环节再发表”,亦

    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7年11期2017-12-28

  • 再议民事庭前会议制度
    准备程序证据交换争点归纳一、庭前会议的概念及其功能民事庭前会议未在立法中明确时,學界就对其制度的建构进行阐述研究。直至2012年的《民事诉讼法》及2015年司法解释条文明确出现对庭前会议制度的规定,这一制度不再仅仅是停留在理论上的探讨,真正走进了大众的视野。我国《民事诉讼法》历经修改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学者关注民事程序的阶段化细分,如以毕玉谦教授为代表的学者研究民事审前程序与审理程序如何衔接的问题,洪冬英教授关注民事审前程序的完善问题,其中笔者认为

    科学与财富 2017年28期2017-10-14

  • 论股权转让行为的冲突与协调
    践来看,检索案例争点并非均衡分布,大都集中于股权转让款支付和转让协议效力等方面。尽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内部转让与对外转让规则不同,但其并非导致两者检索案例相差显著的主要原因。通过股权交易中心进行股权转让,实现股权流转模式化有利于防范化解纠纷,然而股权交易中心并非限缩版的证券交易所或改版的工商管理局,应当有取有舍,简化股权流转监管。【关键词】股权转让;争点;股权交易中心一、问题的提出股权转让纠纷是商事审判领域中的热点问题。在民事案件案由“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中,

    法制与经济·上旬刊 2017年5期2017-09-16

  • 前诉裁判确认事实对后诉的预决效力*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第30条的释义及其展开
    既判力,也有别于争点效和争点排除规则。它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上的一项特殊制度,其理论依据主要存在以“程序公正”为基础和以“真实性”为基础的两种学说。关于已确认事实的预决力问题,《环境公益诉讼解释》与《民诉法解释》的规定并不一致,相对于一般民事诉讼,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选择了更加有利于原告的预决效力扩张模式。环境公益诉讼裁判在后续私益诉讼中产生预决效力,要受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当事人是否行使处分权、判决种类等因素的影响,其发生效力也应有明确的条件和范围限制。环境公益

    政治与法律 2017年9期2017-09-12

  • 民事案件争点整理之基本方法与制度构建
    实务中普遍存在着争点整理意识不强、争点整理方法欠缺的现象,导致庭审中争点扩散漂移、庭审形式化形骸化严重、诉讼效率不彰不显等问题突出。对民事案件应当围绕争点进行集中审理,这是世界上先进国家和地区的通行做法。在案件争点整理上,既需要掌握诉讼标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上争点整理的方法,也需要从主体、范围、形式等方面构建完善我国的争点整理程序制度,借以充实庭审内容、加速诉讼推进、保障当事人程序利益、确保案件实体公正、提升裁判品质和司法公信。关 键 词:民事案件;争

    行政与法 2017年6期2017-07-05

  • 浅谈我国民诉审前证据交换制度
    便于归纳出案件的争点,固定证据,具有提高诉讼效率,促进当事人调解及和解、节约司法资源等作用。审前证据交换制度;证据开示;审前会议;证据失权随着经济迅猛发展,经济纠纷复杂化,法院的审判压力越来越大。为了契合这严峻形势,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将“审前证据交换制度”首次写入。一、民诉审前证据交换制度的概述《布莱克法律词典中》定义证据交换为:“了解原先不知道的,揭露和展示原先隐藏起来的诉讼资料。”[1]笔者认为:证据交换制度是服务于审前程序的,目的让双方当

    福建质量管理 2017年19期2017-04-06

  • 我在数学卷上写下一个解字
    .如果我当年高考争点气,或许我也能当上体面的公务员、医生或者律师,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成了一个没有文化的房地产老板。Soon you'll realize that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is very important. At 1east, it can determine in which city you we going to play King of Glory. You should do your best

    意林(绘英语) 2017年10期2017-02-17

  • 浅析民事诉讼争点整理程序体例的完善
    06浅析民事诉讼争点整理程序体例的完善徐 雯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上海 201306我国的争点整理程序存在主体定位错误、客体范围狭窄、方式单一和效力不明等缺陷。因此,对争点整理程序的完善,应该从调整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定位、扩大客体范围、提供多元方式整理争点、明确程序效力等方面完善。争点整理;审前程序;诉讼标的;效力争点整理程序,是指在庭审之前,对双方当事人在案件事实的主张、认识上存在的分歧或争议进行总结归纳的一项准备工作。①大陆法系国家是以庭审中心主义为其传

    法制博览 2017年27期2017-01-27

  • 民事诉讼中事实争点整理程序研究
    民事诉讼中事实争点整理程序研究丁少伟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上海 201306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增多,人之间的纠纷也多了起来,随着我国的民事案件逐渐增多,新类型纠纷的出现对原有的审判方式提出了挑战,人们对法律程序的要求越来越高。各方都在呼吁司法改革,作为民事诉讼的主要组成部分——审前诉讼程序,自然成为了改革的重点。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事实争点整理随着我国的民事案件逐渐增多,新类型纠纷的出现对原有的审判方式提出了挑战,人们对法律程序的要求越来

    法制博览 2017年13期2017-01-27

  • 庭前会议功能审视
    庭前会议专为解决争点整理问题而设。法律规定2012年12月,最高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下称最高院《解释》)第183-184条;同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下称最高检《规则》)第430-432条。这些条文和解释对庭前会议召开的情形、处理的事项、程序和法律效果作出规定。1.召开庭前会议的情形。根据最高院《解释》第183条,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可以召开庭前会议:当事人及其辩护

    财经 2016年11期2016-04-14

  • 再谈庭审中心主义
    障功能庭审是固定争点、查明事实和正确适用法律的基础,是诉讼活动的关键环节。“庭审中心主义”强调开庭审理在整个民事诉讼中的重要作用,其主要体现在,证据的认定,案件事实的查明,应当在庭审过程中,同时庭审活动决定判决的形成。这体现了现代诉讼的一般原理,开庭审理是法院解决民事纠纷的基本方法,而庭审程序是民事诉讼获得正当性的最重要的环节。[1](一)庭审中心主义增强了判决的权威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法律依据。旨在防止法官的突袭审判

    社科纵横 2016年11期2016-04-11

  • 借鉴争点效理论完善我国预决效力条款之路径 ——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解释》第30条为视角
    刘天宇借鉴争点效理论完善我国预决效力条款之路径 ——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解释》第30条为视角刘天宇*我国预决效力条款即指《民事证据规定》*即指2001年12月21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简称《民事证据规定》。第9条第1款第4项和第2款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对该条文的适用并未局限在“生效裁判已确认事实”的证明作用上,反而往往与既判力的积极作用紧密关联甚至相互混淆。从前诉裁判对后诉的影响这一较为宏观的层面上去理解预决效力条款的内涵,可以

    中山大学法律评论 2016年3期2016-02-11

  • 民事案件事实争点释明模式构建 ——基于法官裁判突袭防范的考虑
    洁琼民事案件事实争点释明模式构建 ——基于法官裁判突袭防范的考虑●孔洁琼案件事实认定是司法裁判演绎推理的逻辑前提,事实认定的准确与否与事实争点归纳的精确性密切相关,而事实争点的精确归纳又离不开法官于争点整理过程中的适当释明。释明不足易导致裁判突袭,影响诉讼效率和裁判的准确度,破坏司法公信力。在类型化分析的基础上构建易于法官适用的事实争点释明模式,对于指导司法实践具有现实意义。事实争点 释明 裁判突袭模式构建一、问题揭示:事实争点释明不足所导致的裁判突袭(一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山东审判) 2015年3期2015-12-16

  • 论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配
    缺乏科学性。1、争点形成责任范围与标准不明确。争点形成责任,是指检察官为行使司法追诉权,请求启动诉讼,提出被告有罪争点的证明责任。根据无罪推定原则和人权保障理念,一般情况下被告人举证并非其义务,虽然法律也不限制甚至保障被告人提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但是实践中尤其是在法庭辩论过程中争点形成责任有时会被推脱给被告人。证明责任的引进本身就是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因而正常的、理想的状态是双方根据证明责任规则有条不紊地在法庭上问答、辩论,问答和辩论又将止于证明责任规则,最

    决策与信息·下旬刊 2013年1期2013-03-11

  • 论民事判决理由中判断之拘束力
    焦点,即证据事实争点、要件事实争点以及法律争点的分析和判断。所谓争议焦点,就是指诉辩双方互相对立的观点所指向的问题所在,即矛盾分歧的焦点。而案件的争议焦点正是判决文书进行说理的前提和主线,没有争议焦点,裁判文书的说理就不能有的放矢。具体而言,判决理由主要由以下三个争议焦点构成:第一,法官对证据事实争点(evidentiary fact issue)的判断。法院要根据特定的法律规范对双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作出裁判,就必须先对要件事实或主要事实作出确认,而

    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5期2012-04-07

  • 民事庭前准备程序的制度化构建
    追加当事人、固定争点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就庭前准备部分增加了法院举证指导义务,将“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变更为“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等,但该规定内容不详尽,还未形成完整的庭前准备程序。我国民事庭前准备程序还存在以下缺陷:一是准备程序主体不合理。由于职权主义传统,案件的处理均以法院为主体。民事案件调整的是民事关系,应当充分调动当事人的积极性。二是诉讼突袭导致案件审判冗长。我国的庭前程序中没有防止法庭突袭的设计意图,当事人提出新证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5期2012-03-31

  • 普通法系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既判力问题的处理经验及其启示 ——以Associated Electric v. European Re案为例
    诸如诉因禁反言、争点禁反言、禁止滥用程序原则等一系列独特的既判力制度,这些制度同大陆法系的既判力制度差异甚大,其背后所融入的法律思维和所追求的法律价值典型地体现了普通法系的精神。本文以Associated Electric v. European Re案为切入点,阐明普通法系的既判力制度,试图探寻普通法系解决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既判力问题的路径,并简要总结普通法系处理既判力问题的经验的核心之所在,以期对我国法院的实践有所裨益。仲裁裁决 普通法系 既判力国际商事

    仲裁研究 2012年2期2012-01-27

  • 民事诉讼中争点的识别与整理
    448000)争点整理, 作为审前准备程序的核心和目标, 对于整个审判活动的意义、 价值和必要性可以专门进行讨论。本文假定这种讨论已经建立, 并作为一种继续, 对如何在诉讼中识别和整理争点作初步考察。一、 争点识别识别是整理的开始。大陆法系国家(包括我国)通行的法律方法论认为, 制定法的适用在最宏观的结构上可以用一个演绎推理来描述, 其基本结构或骨架为一个三段论。[1]*要注意的是, 法律适用中实际发生的思考远比这种逻辑骨架的描述复杂。这种逻辑整理只是一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2期2011-04-13

  • 论广义二重起诉及其规制
    诉是指前后两诉在争点及攻击防御方法上共通的现象,它虽然在本质上不属于重复诉讼,但却产生与狭义二重起诉类似的后果。广义二重起诉与判决效力中的争点效力对应,大陆法系国家主要采取强制合并与程序中止等方法对其进行规制。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反思,提出了探讨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广义二重起诉;争点;规制;反思买卖合同纠纷中,一方当事人甲(卖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另一方当事人乙(买方)支付价金;案件系属后至判决前,乙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交付标的物,此时法院应如

    河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4期2010-04-07

  • 公诉案件庭前审查程序论辩
    预断 证据展示 争点中图分类号:D9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2-146-02一、庭前审查程序的现行立法规定及其特点1996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目的是将1979年《刑事诉讼法》起诉案卷全部移送的实体审查改为程序审查,防止审判法官先入为主,庭前形成预断,庭

    法制与社会 2009年5期2009-09-28

  • 民事判决理由的既判力
    理期待。四、关键争点排除论(一)争点排除规则美国规定了争点排除规则,指前诉中不论哪方当事人胜诉,法院对当事人之间诉讼的争点所作的裁判都具有确定性和决定性的意义,禁止当事人在后诉中对前诉已确定的争点再行争执。其主旨在于:当一项事实或法律上的争议实际上已经诉讼,并经生效判决确定,且此确定对判决至关重要,则这一确定在当事人间的后诉中具有终结性。美国《判决重述(第2次)》第27条规定了适用该规则的条件:1.该争点与在前诉中提出的争点具有同一性。2.该争点必须已经在

    法制与社会 2009年14期2009-09-28

  • 我国民事庭审方式的改革与完善
    以围绕诉讼标的和争点,实施相关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的辩论。试想,在缺乏法律素质的普通老百姓看来,这样的程序是不是显得有些混乱呢,在缺乏律师资源和老百姓无力聘请律师的情况下,在提出证据和质证的过程中,什么是事实问题,什么是法律问题,当事人很难分清,面对一证据是否可以被采信,为什么被采信,对于当事人来说缺乏说服力。相反,如果把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两阶段区分开来,在法庭调查阶段,揭开案件的事实,即掀开罩在案件事实之上的面纱。而在法庭辩论阶段,就法庭调查阶段基本查明的

    法制与社会 2009年3期2009-07-05